Wednesday, August 22, 2007

幸福不是毛毛雨

(杂文随笔选)
有一首歌唱道:“幸福不是毛毛雨。”那么,幸福究竟是什么?
中 国人常说,平安是福。但这话只有饱经风霜的老人们相信。实际上没有几个人将平安当作幸福。平安无事时,人心浮躁得很,古人就说是饱暖思淫欲。天下太平,男 男女女就生出很多事来。恐怖分子到处放置炸弹,爱滋病毒应运而生。年轻人就玩危险游戏,找刺激,吞摇头丸。总之是没事找事,制造麻烦,唯恐天下不乱,把美 好的事物撕碎了给人看。

可见人们并不看重平安这种福,也根本无法消受这种福。更不会去珍惜这种福。

还有一种说法是“无病即福”。谁都知道这话是有病的人说出来的。只要病好三天,保证连他们自己也忘了这句话。

因 此,有很多人认为有钱就是幸福。这话又对又不对。对穷人而言,有了钱可以交房租付账单,给孩子买玩具给妻子买时装,再买一百个汉堡包全家饱餐一顿,从此再 不受饥寒之苦。怎么能说不幸福?但问题在于,许多有钱人自己并不感到幸福。时常也可看到某些富贵人家或争家财或争风吃醋而投环吞药的新闻。

戴安娜王妃幸福吗?看她的心境,有时竟不如邻家的大嫂。邻家大嫂整天笑咪咪按时接送孩子上学,喜滋滋地做好饭等丈夫归来。

史 载晋代大富豪何曾,虽日食万钱,“犹言无下箸处”,其可怜相,竟似不如在唐人街头饮茶的阿伯。阿伯点了一碟凤爪,几个烧卖,外加一壶乌龙茶,吃得乐如神 仙。就是在我们这样的人家,孩子们吃饭时也总是双眉紧锁,嫌咸说淡,挑肥拣瘦,其苦况与何曾无异。于是我们就忆苦思甜,说你们太幸福了,我们小时候哪里有 肉吃?天天咸菜送稀饭。他们就嚷嚷起来:“这简直太美妙了!快给我们咸菜吧。”你能说什么是幸福吗?

听说有人去问禅师什么是幸福。禅师取一盆水,将其人的头按入水中,使他不能呼吸。待他痛苦难耐,感到死亡将临时,禅师放开手,让他的头抬起,舒服地深吸空气。于是那人明白了,能呼吸到空气就是幸福。

由此可见,幸福实在并无确切的定义。幸福只能是一种心灵感受,幸福永远只是痛苦的比照,是相对痛苦和磨难的一种感觉。

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认为,“如果说幸福在于肉体的快感,那么就应当说,牛找到草料吃的时候是幸福的。”

因 此,是否也可以说,幸福是干渴难耐时的一杯水,饥肠辘辘时的一片面包。可以是一束艳丽的鲜花(对恋人来说),也可以是一堆臭哄哄的牛粪(对农夫而言)。可 以是霸业一统、班师回朝的盛典,也可以是小孙子骑在脖子上撒的一泡尿(如邓小平晚年的含饴弄孙)。可以是恋人的一个浅笑,情人的一个眼风。可以是十年苦读 一举成名的狂喜,也可以是一张作业上的一个A加。可以是便急时看到的一个茅厕,也可以是一张百万元的彩票。就是一根雪条慢慢溶化在嘴里时,也是能感受到幸福的。

罗曼罗兰说,幸福是灵魂的一种香味,是一颗歌唱的人的和声。

当然,对幸福的解释还有千千万万种。例如,对印度圣雄甘地而言,国家独立自治就是幸福。南非人权之父曼德拉说,实现民族融和就是幸福。慈善家说,施就是福。还有人认为劳动也是幸福。有本书名叫《劳动着是美丽的》,这就是说劳动也是幸福的。

作为主观感受,这些都没有错。当然这种幸福的劳动应不包括烈日曝晒下的农人,或三峡峭壁上的纤夫。

而有些人的幸福则明显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。一将功成万骨枯,将军帽顶的红缨乃兵士的鲜血染就。奥林匹克比赛场上的金牌得主,都是从失败对手中拚死夺得。当人们看到胜利者们手捧鲜花,无比荣耀时,很少有人注意到躲在角落里垂泪的失败者。

幸福这东西,也许真是毛毛雨,看得见摸得着,却又来无影去无踪。

人类会灭绝吗


人这种动物,在地球上已生活了千百万年,最后会不会成为频临绝种的动物,现在都很难说。人类创造了文明,文明的结果导致人类的危机,这是颇具讽刺意味的。
一 些科学家调查研究的结果令人担忧。这种研究表明,人类男性的精子数量在急剧下降。现代男性的精子数量,只及几十年前的百分之五十左右。而且还在继续往下 降。这样下去如何了得!人种很快就将没有了。究其原因,据说有千种万种。主要是现在环境污染太严重,包括工业污染、电子污染,以及使用农药化肥、抗生 素过多,在杀虫杀菌的同时也杀死了精虫。另外男人的工作生活压力太大,也会影响生育能力。于是就出现很多对男人的忠告。例如,少用手机(因为有电磁 波),少穿牛仔裤,少骑自行车,等等。好象男人就要成为一级保护动物了。
而实际上问题似乎又没有那么严重。男人的性能力仍是社会问题的罪魁祸首。 强奸案有增无减,婚外情也是愈演愈烈。在理论上,男性精子一次就有上亿个,减一半再减一半也还剩几千万,足于制造一个国家的人口。就整个地球来说,目前还 面临人口增长的巨大压力。专家估计再过二十年,全球人口将超过一百亿。
在过去的几千年,人类增长缓慢,似乎从未出现人满为患。人类没有能力保护自 己,人口数量只能任由自然调节,象其他动物那样,盛极而衰,衰极而盛。在中世纪时欧洲有次瘟疫,一次就死了三分之一至一半人口。中国历史上也有多次因战争 或瘟疫流行大量死人的记录。例如四川,明末清初时人口所剩无几,政府不得不发动内地民众往四川移民,史称“湖广填四川”。
隋着近代科学技术和生产 力的发展,医疗保健有了重大突破,人类寿命大大提高。人类总算是人丁兴旺了。但是接着就发现,生产力的发展无法满足人口增长的需要,人口问题终于出现。西 方著名经济学家马尔萨斯发表了著名的《人口论》,提出要控制人口增长。马氏尽管有他的局限性,有偏颇的一面,但提出有计划控制人口,有很深远的意义,是一 种有远见卓识的理论。五十年代,中国的马寅初教授也提出了人口问题,上书中央要在中国实行计划生育。此举却被毛泽东骂了个狗血淋头,这个马氏受到批判斗 争,戴上右派帽子,打入冷宫二十年。到了七十年代初,才发现中国的人口问题已相当严重,亡羊补牢,为时已晚。人谓“错批一个马寅初,多生人口两三亿。”
中 国政府于是以搞政治运动的方式狠抓计划生育。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极端。在城市强制性限生一个。在农村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队,围追堵截,绳索捆绑,将“超生” 孕妇押往医院坠胎。提出“一人结扎,全家光荣”,警告“当流不流(产),扒房牵牛。该扎不扎,房倒屋塌”。农民的因应对策是到处出现超生游击队。因此衍生 的社会问题也慢慢浮上水面,例如独生子女教育,人口老龄化,弃婴,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等等。可以说,中国许多社会问题的源头都可追溯到人口问题。
与此同时,东方的另一个大国印度也出现人口膨胀。非洲国家的人口也在飞跃增长。地球的资源已不堪重负。
但事情有着另外的一面。
在 另一些国家,主要是那些发达国家和地区,却出现了人口负增长,其生育率已经不足于维持正常人口水平。据知平均每对男女要达到2·2的生育率,才能勉强保证 人口不减少。在澳洲,每对夫妇生育率约为1·75,而许多欧洲国家还低于这个水平。也就是说,这些国家最终将要亡国绝种。原来以为华人、亚洲人的文化不同 (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),只会多生不会少生。但事实证明错了。日本、香港、台湾、新加坡近年都出现生育率下降,人口将呈负增长。就是在中国的一些大城市, 也出现不愿生育的“丁克”族群。事情很明显,是现代文明,是物质享受,最终导至了人口减少,乃至人口的灭绝。当然人们也从中得到启示,解决亚洲、非洲人口 问题的关键是经济发展,教育普及和提高。在生育问题上,是越落后的地区越生,越贫穷越生,文化水平越低越生,社会福利越差越生。
但把这个定律倒过来,就成了人类文明的陷井。如果说人类社会整体最终将达到文明富足,那么也就不可避免地走向整体的衰亡。
当 然人类离灭种这一天还相当遥远。西方国家目前的补救办法、权宜之计是接受移民。这样中国和印度就成了人口资源大国,大量的移民将由这些国家提供。不管人们 愿不愿意,西方国家人口的颜色将变得越来越深。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就曾预言,五十年后,美国将没有那个民族占大多数。言下之意是白人也将沦为少数民族。西方 不少学者也发出了同样的哀叹。美国知名学者亨亭顿在他的著作中,即发出了警告,担心这样下去,白人最终会走向灭绝。至少在理论上是这样。世界将以一种和平 的方式演绎中国作家王力雄所设想的“黄祸”,或“黑祸”。
但是照这个规律发展下去,终有一天整个人类都要走向灭绝。于是人们把人类延续的希望集中在一点:克隆。这会不会是个好办法?谁知道。

未知生焉知死


这是个很忌讳的话题。当年孔子的学生问及此事,这老先生也不高兴地说:“未知生,焉知死?”
但这也是人人都无法避开的话题。花开花谢,人死人生,日出月落,昼夜交替,是很正常的自然规律。人因为其生命的高级,思维的复杂,就把生死看得很重。人对死亡的恐惧,超越了任何恐惧。叔本华认为,生命的过程是和死亡搏斗的过程。死亡意识实际上潜藏在每个人的心灵深处。
人命如蚁。这种看起来尊贵无比,且自命不凡的生物,别看他们能建起万丈高楼,能登月球火星,其实生命脆弱得很。一根草绳,一张刀片,一粒花生米般的子弹,一颗比芝麻还要小的氰化物;又或者汽车轻轻碰一下,电流悄悄过一下,就足于结束其生命。无论是盖世英雄,还是绝色佳丽。
在医生眼里,人活不活着就看心还跳不跳(也有脑死说)。民间则认为,人活着就是鼻孔有一缕气。就这么简单。
不久前在悉尼的一次周末聚会上,见到山水画家陈红潮先生。这是我首次见到他。大家相见甚欢,聊得很投契。只见他脸色红润,显得比实际年龄年轻。一个月后的另一次周末聚会,就不见他来了。人说他已病逝了。
这就是死亡。那样的不经意,那样的不动声色,轻易地就带走一条生命。当然,他的画作留下来了。这些没有生命的水墨丹青,可以流传后世,而它们的主人却化作一缕青烟,了无踪迹。
小说《红楼梦》里有句话:“正叹他人命不长,谁知归来把命丧。”生活中这种事例还不少。曾读过三十年代散文作家刘半农一篇悼念其亡弟刘天华的文章。刘天华是著名二胡演奏家,对中国民乐的发展有很大贡献,是第一个把中国民乐成功介绍给西方世界的音乐家。他青年早逝,令人扼腕叹惜。刘半农的文章言词哀切,感伤之至,读来催人泪下。又谁知数月之后,刘半农自己也染病身亡。其时也正值英年。算来他为亡弟写的悼文犹墨迹未干。
记得几年前悉尼杂文作家阿忠也写过一篇情真意切的悼文,悼念当时夭逝的某位留学生朋友。读来也很感人。不久,阿忠本人也告失踪。连尸骨也见不到。诚所谓“尔今死去侬葬尔,他年葬侬知是谁?”
人世生死太无常,来去也太匆匆。
死固不可避免,而人们对死的态度就千差万别。普罗大众对死亡的恐惧原属正常。也不能要求大家对死亡都表现超然。但那些智者、英雄对死亡的大无畏精神,确实令人景仰。历史上那些民族英杰、民主斗士们,视死如归,杀头好比风吹帽。这种豪情为万世所颂扬。这些藐视死亡的壮士可能是纠纠武夫,亦可能是一介书生。而且有的是柔弱女子。
据说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被赐死之前,尚从容阐发真理,并提醒他的学生:“我欠某人一只雄鸡未还。”清代文人金圣叹死刑前也是安之若素,说:“花生米与豆腐干同吃,有火腿的味道。”
西方虔诚的基督教徒对死亡普遍持一种坦然的态度。他们认为这是“蒙主宠召’,以一种豁达的态度看待死亡。这样的超然,死何惧之有?
但不管怎么看待死亡,死得安乐自在是大家都羡慕的。象马克思那样,坐在躺椅上,还喝了一杯牛奶,然后象睡觉那样离去,舒舒服服,应是最好的死亡了。人类一直在争论“安乐死“,争吵来争吵去,至今没有几个国家在法律上认可(在欧洲只有一个国家荷兰准许安乐死)。其实,确知是得了不治之症,而又尽了最大努力,还是要尊重其本人及家属的选择。眼看着病人被疾病痛苦折磨,生不如死,则安乐死才是最人道的。
当然,之所以谈死,到底是为了说明生的可贵。既然死是不可避免,生就弥足珍贵。生的价值,在于享乐和创造。享乐则活得潇洒,生得愉快。创造则生得充实,生得有意义。生命只能在创造中升华,生命也只有通过创造才能得于延续。人创造的业迹,包括文学、艺术、财富,都是生命的一种延续。提起诺贝尔奖,人们就会想起诺贝尔本人。说起镭,人们就会想起居里夫妇。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虽死犹生,永垂不朽。
记住印度诗人泰戈尔的一句话:“使生如夏花之绚烂,死如秋叶之静美!“

到底有没有灵魂


我们从小就听说过鬼故事,从奶奶从外婆嘴里。也许我们那时正是尿床的年龄,因为听了鬼故事,惧怕黑夜而不敢起床解手。后来又看鬼故事书,看得人毛骨悚然。长大一点,接受的唯物主义教育才使我们完全改变了看法,再也不相信鬼魂之说了。
然而,当月黑风高,夜色森森,一个人走过野坟地时,还是心惊胆战,还是疑神疑鬼的。要彻底的不相信鬼魂,不那么容易。
到底有没有鬼?到底有没有灵魂(实际是一回事)?信与不信者都难于说服对方。这又与宗教、命运等问题联系在一起,既难于证明,也不能证伪。但只要有一例真实 存在,就难于完全否认。几千年争论的结果,就是信者有,不信者无。现代科技再怎么发展,也无法解决这一难题。
读过一本美国心理学博士吉娜·舍明拉著的关于灵魂转世的书。该书记述了美国人艾德格·凯西神奇的通灵事迹。
说 起来,凯西的通灵术,也就是所谓的催眠术,中国人并不陌生。乡间的神婆仙姑,广东、香港的“问米婆”,即属这一类。中国作家赵树理笔下的三仙姑,老一些 的读者都很熟悉。中国的通灵术历史悠久,且经久不衰。就是到了现代社会,还是相当普遍。台湾、香港警察甚至有借这种通灵协助破案的事。
但是洋人行 事方法不同。他们是用研究学术的手段来研究通灵术。凯西身边的学者们将他通灵的资料做了详细的记录,共计有三万多个案例。然后,他们将这些案例 进行查对。查对的结果令人吃惊。凯西说出的每一个人灵魂的前世,几乎都能找到证据。例如,某人前世叫什么名字,做什么职业,住在何地等等,经考查都能找 到。而其中许多人的前世在世界各地,凯西显然不可能事先知道。所以作弊是完全不可能的。
面对这三万多案例,用偶然和巧合是说不过去的,也难于令人信服。
这 种灵魂转世,与佛教的生命轮回之说基本一致。佛教强调这种转世建立在因果报应的基础之上。而凯西的转世之说也触及到道德的层面。佛教的生死轮回、因果报 应理论,对东方民族的文化道德形成影响至深,对维持社会秩序起到过一定的作用。显然,开掘这一理论,认真进行研究,具有深远及现实的意义。
曾看到过中国国内的一些访谈文章,也从另一侧面证实了灵魂的存在。有些医生、护士声称亲眼看见病人死后的灵魂。而国外也有人表示做过实验,人在死亡的瞬间,体重会突然减少零点四盎司左右。
最近又有媒体报道,中国海南东方市一男子名唐江山,知道自己的前世生活,并去以前生活的儋县看望了前世亲人。他并会说一口流利的与东方市完全不同的儋州方言。类似情况在世界各地都出现过。
现 代科技日新月异,人类上了月球,还要去火星探险。人类也能解开人体基因的所有密码。现代的物质文明,就是人类脚踏实地以科学的精神一步步创建起来的。但 是对上述情况,人们也无法解释。中国“五·四”以来的新文化运动反迷信反了近百年,时至今日,民众比任何时候都要迷信鬼 神。不少文化名人公然表示相信鬼神,连电影工作者拍戏前都要烧香纸,拜鬼神。我知道一个作家,声称他的眼睛可以直接看见鬼魂。
现代的西方社会也有许多人相信鬼魂。英国的皇宫里就一直传说有幽灵。美国白宫也说是时有已故总统的鬼魂出没。欧洲许多地方的老房子都说是有鬼魂,有的还以此作为旅游卖点。就在我们住的这个区,也有一幢无人居住的老房子是“鬼屋”,学校老师还组织学生们前去参观。
然 而,灵魂虽然活灵活现,还是摸不着,看不见(见过的人毕竟不多),触不到的东西。但如你看过死尸,当看到人这样的生灵,僵躺在那里,变成与 石头、土块一样的东西,感觉是很悲凉的。此时,便宁可相信人是有灵魂的,而灵魂将永生不灭。若你真是认知有灵魂,你对这个肉身,这副皮囊就有了更超然的认 识,凡事都会通达得多。
但如果此事一经证实,势必对社会科学、自然科学造成颠覆性的冲击。

信不信由你


古往今来,人类关心得最多的事恐怕就是自己的命运。只因人世太复杂,社会太险恶,前路太崎岖,生存太艰难。
古人有抓周的习俗。孩子周岁时,放了一地的东西,然后象下赌注投毂子那样,屏住呼吸,看孩子抓到什么,以此来预测孩子一生的志向(当然就与命运有关)。在小说《红楼梦》中,周岁的贾宝玉抓起胭脂就往嘴里塞,把他父亲贾政气得半死。
这一遗俗至今仍在民间流传。
到底有没有命运,谁也说不清。但若说是机遇、运气,则许多人都不会否认。举最简单的例子,一架飞机失事,有人在起飞前因事退票,幸免一死。他人却因了这个空位临时登机,赶上死亡之旅。
这一生一死,就是运气。信者认为这是命定。不信者认为这是偶然巧合。
少 年时全不信命,跟人争论起来头头是道,以为靠了自己的拚搏努力,没有什么事情做不成的。待年岁渐长,阅历渐多,始信《三国演义》中诸葛武侯的名言:“谋 事在人成事在天,不可强也。”大概孔夫子说“五十而知天命”,就也有这层意思,人只有到了一定年龄之后,才能稍稍了解命运的奥秘。
关于命运的故事很多。看到的,听到的,书本读到的,不胜枚举。
在 国内时有个同事,一次去福建开会。某作家给他看手相,断言他活不过五十岁。必须指出,这是相命的大忌。真正的职业相命者轻易不会当着顾客的面断言生死。 而这偏偏是个业余爱好者,就不懂行规说出来了。但这个同事偏也是个不信邪的,人又长得身强体壮。因此他听了只是一笑了之。事过以后他自己也忘了。几年后的 一天,他小便时突感不适,去医院检查,已是前列腺癌晚期了。例行的开了刀,终是回天乏术。其时他事业如日中天,刚刚评上职称,分到房子,两地分居的妻子刚 入了户口。就这样,留下孤儿寡妇,令人感慨唏吁。
以前也读过舞蹈家邓肯的自传。她也写到,有一个吉卜赛人为她相命,预言她将得到两个小天使,但很快又会失去他们。邓肯后来生了一对儿女,相当聪明可爱。一次家中失火,两个孩子都活活烧死了。此事对邓肯精神打击极大,痛不欲生,许久都振作不起来。
象 以上这类事,只说是偶然与巧合是很难让人信服的。尽管现代科学日新月异,总也难于破解命运的奥秘。人类对自身所知甚少。人类要真正把握自己命运谈何容 易。冥冥中究竟有什么力量在安排我们支配我们?人们越来越渴望知道命运之谜,但看来这是永远不可能的事。于是总也有许多人皈依宗教。
有些人因此认为,人生就象电脑的程序编码,一切都按照已经编好的程序在运转。又或者人生就象一部拍好的电影,生命过程就象电影放映的过程。这样说多少有点令人沮丧,让人难于接受。
若 全信这些东西,则人人都将消极悲观,没有进取之心,是不可取的迷信。积极的态度是信而不迷,只要遵循一定的道德准则行事,凭良心做人,想做什么就做什 么,成与不成并不重要。去努力了,去尽力做了,收获多少是多少。如果你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,则命运对你又能如何?面对生活的困境,生命的挫折,也可从容淡 定,等闲视之。大限临头,也将昂首以对。 能做到这样,人就自由了。

人生话短长


评说人生短长,有时是很悲观的。
理论上,人到了二十五岁左右,即开始一天一天地衰老走向死亡。这与花朵凋谢的过程是一样的。
有种说法:人生七十,除去二十岁前不谙世事,再除去六十岁之后老不中用,中间就剩下四十年光阴。然而这里面又有一半是晚上,只有一半是白天。所以能用的有效时间也就只有二十年而已。
而这二十年里,除去那些苦脑的、不如意的时光,除去那些艰苦岁月,例如文化革命、上山下乡、出国打工等,所剩真正能享受的时间就极为有限了。这样一算,常使人心灰意冷,没意思极了。
彭祖四万八千岁,是民间传说。封建帝王万寿无疆,已是历史笑话。当今世界最老的男性人瑞是法国人,最近去世,享年一百二十二岁。就这点年龄,乘火箭去探访太阳系外最近的一个恒星都不够时间。人也太可怜了。
古人说人生如驹过隙。又说是人生如梦。一生荣辱兴衰,功名利禄都瞬间即逝,都是镜花水月,到头来只是白茫茫一片真干净,又空又了。再伟大、再富有、再聪明的人,一躺下就一了百了。
话虽如此说,可人活在世上,从生命一开始,又都是实实在在的,马虎不得的。婴儿坠地即呱呱大叫,要吃要喝求生存。一路成长,都是在艰难地延续生命。求生的本能使人们竭尽全力挣扎。爬高负重,当牛做马,屈辱受气,都是为了维持这条命,都为了能活下去。
古代帝王梦想长生不老,不惜劳民伤财,什么办法都用尽了。然收效极微,没有几个帝王是长寿的。现代人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与热情去研究长寿的药物与方法。托 现代科学之福,人类的寿命到底是提高了,约比百年前提高了近一倍。目前世界最长寿之国是日本,平均寿命为八十多岁。澳洲也属长寿之国,女性平均寿命为82 岁,男性为79岁。
这点寿命还是太短了。
但打发这短短的生命也并非那么容易的。世上就也有人厌倦生命,恨不能早早结束这本来就短的生命。时不时传闻有人自杀。网上专门建有自杀网站,有些介绍自杀方法的书居然也成为畅销书。
谈人生的书极多。从古至今,从中到外,连书目都很难开列得清。说的人头头是道,各抒己见,有真理有谬论。到头来,有些写书的人自己也寻了短见。而且,似乎 越是聪明人越想不开。中外作家中,自杀者的名单可列一长串:叶赛宁、马雅可夫斯基、基罗加、克莱斯、法杰耶夫、杰克·伦敦、海明威、川端康成、三岛由纪 夫、屈原、王国维、顾城……
人生才是一部最难读懂的书。
有句话说,“有志不在年高,无志空长百岁。”人生不论长短,关键是要活得精彩,活得有意义,活得有质量。传说甘罗十二为丞相,姜公八十遇文王。这是典型的少年得志与大器晚成者。
有些新移民朋友,出国时也是雄心勃勃,想作为一番的。几年下来,碰到些挫折,就常一叹三声,口口声声说老了老了,全没了当初的凌云之志。若与姜公相比,就 太遥远了些。但想想当年徐特立老先生, 年近五十才出国留学,回去后以近花甲的高龄,参加了两万五千里长征,走过千山万水,历尽艰辛。建国后还当了多年的官。比比徐老如何?
再就是邓小平,八十多岁才出来扭转乾坤,叱咤风云。诸君这点年岁,实在不敢言老的。
三十年河东,三十年河西。十年兴败几多人。海水有潮涨潮落,月有阴晴圆缺。山不转水转,水不转云在转。短短人生,人们都在寻找机遇,都在摸爬滚打,攀比搏击。生命不息,奋斗不已。
当然,甘罗少见,姜公也是不多的。绝大多数人都将是一生庸庸碌碌。社会是个金字塔,尖顶只能容一块石头。自古春风得意能几人?
但也不等于说,不能拜将封侯,不能名留青史就不要活了。生命过程中,除了升官发财,还是有许多精彩处的。往往,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,也就不枉此生。一种愉 快的工作经历,几年和谐的家庭生活,一对活泼可爱的儿女,都足令生命丰富充实,值得回味。读读武侠小说,听听古典音乐,看看足球比赛,品尝美食,游山玩 水,也是生命的享受。
而创造则是另一种精彩。有机遇有能力者改天换地,扭转乾坤,是大精彩。有的人制造机器火箭,发明创造,或架桥造屋,造福大众,也是精彩。就是修修花园,做做小木工,种一块地,也是一种创造,一种精彩。
若是人人都想去做改天换地的大创造,追求那样的大精彩,天下就大乱了。若是人人都成名人,天下就没有名人了。但各人做好自己的本份工作,享受自己的家庭生活,却是可能的事。
想起了周华健唱的两句歌:“春去了春会回来,花谢了花会再开……”生命虽然不再,但机遇会再来。生命虽有限,人的创造力无限。短短的二十年,有人有大精 彩,有人有小精彩。珍惜这二十年,珍惜每一天,过好每一分钟,无论是长是短,都是精彩的。记住,一旦这二十年过去(并非人人都有这二十年的),就什么样的 精彩也没有了。

知足常乐


最近的报纸上,看到亚裔、华裔人士参与贩毒犯罪的事件日渐增多。累及黑头发黄皮肤的旅客过海关时被翻箱倒柜严密检查,麻烦得很。说人家是种族歧视吗?又不好说。
按理说,在澳洲大家吃口饭还是不难的。随便打份工,即吃穿无虞。就是失业的,或是那懒得打工的,政府也给救济金,温饱完全没有问题。为何还是有人去铤而走险呢?要知道,贩毒量刑极重。有些国家则是抓到就要处死的。近年已经有数名澳籍亚裔人在印尼、新加坡被处死。
究其实,是贪欲害人。 “当了皇帝想神仙,成了神仙想上天”,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。
很小时候,就听说过“人心不足蛇吞象”的故事。再后来,又读到“点石成金”的故事。说是某穷汉得到仙人帮助,仙人将其家中物件皆指点成金。但穷汉(这时已是富翁了)尚不满足,他竟奢望得到仙人那点石成金的手指!这穷汉因贪得无厌触怒了神仙,最终当然是一无所有。
还有另一则相似的故事。一神仙到酒家饮酒,得店主热情招待。为感谢店主,神仙就将酒店后院的井水变成酒,店主于是大发其财。某日神仙重临,问店主可满意 么?店主答:好是好,只是有酒无糟,无以饲猪。神仙叹息一声,遂又将井中之酒变回水,并题诗一首于墙上:“天高不算高,人心最为高。井水化为酒,还嫌猪无 糟。”
别以为这些只是童话故事。现实生活中,我们许多人都有类似那个穷汉或店主的贪欲。否则,如何解释那些生活在被誉为天堂、有优厚福利的澳洲人,仍冒险去贩毒?这与想得到点石成金的手指,或不满足于井水变成酒的欲望又有什么不同?
欲望是人性的本能。欲望也是人性的一种悖论。正是人性之永无止境的欲望,推动着社会和历史前进(而不是什么阶级斗争)。欲望驱使人类不断创造,不断革新, 形成竞争。历史因此才成为历史,社会也因此发展成今日的社会。如果没有欲望,人人清心寡欲,不思进取,社会也就停滞不前,不再向前发展了。
但若是欲望过强,人心不足,就是贪欲了。欲望与贪欲一字之差,一纸之隔。贪欲对社会的危害,是无法估算的。贪欲几乎成为人类灾祸之根源。几乎每一次的战争、杀戮,无不源于贪欲。
欲望与贪欲的界限有时是很模糊的。界定的唯一尺度是法律与道德。但还是有许多模糊的空间。比如说,搏命工作加班,以健康换金钱,是否欲望过强?有人过分精细,锱铢必较,是否贪欲?还有,在澳洲这样的国家,赌博也是合法的。想以赌博赢取金钱,是否贪欲?
以上这些,不同的人都会有不同的理解。这种事往往是说不清的。但有一点是肯定的,欲望一旦过了头,带来的必然是苦脑。
人还是应知足常乐。澳洲的生活,要大富也不易,要穷也饿不死人。蓝天、白云、新鲜空气都是公共的,人人有份。房子呢,好点也住人,差点也住人。汽车呢,新 车名车,旧车破车,都是限速行驶的。有一份工作一份工资,可以买酒买肉,天天醉。每周两天假期,可以全家驾车出去,到处撒野。又或者,可以在家睡得昏天黑 地。醒来无事时,就打点花园,或者象阿甘那样跑步,不停地跑,跑到跑不动为止。就是悉尼街头的流浪汉,他们脸上的笑容也是真诚的。他们都拿着政 府福利,是知足常乐者。
有个真实的故事。某个美丽岛国盛产一种名贵的鱼。渔民们每天出海,就只是花一点时间捕捞一点点鱼,换钱买酒买肉,解决日常生活需要。其余时间就在海滩休 息。西方国家一个富翁到此度假,就建议渔民多捕鱼,可以赚更多的钱。渔人问:赚那么多钱干啥?富人答:有了钱,就可以过更好的生活,象我那样,可以到这里 旅游,在沙滩上晒太阳。渔民笑了,说,我早就已经过这样的生活了!
这种看似简单的生活,正是世界上许多人梦寐以求的。
为什么要去贩毒?他们没有理由去贩毒。

痴人说梦

人皆有梦。科学家认为,人类在婴儿期即能作梦。当看到睡梦中的婴儿象花儿绽开似的甜然一笑,那就是梦。若说人生三分之一时间是在睡眠,那么生命中差不多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在梦中。只不过梦深梦浅,往往是忘多记少。一朝春梦醒,梦境都随风而逝了。
传说古时庄周梦见自己变成蝴蝶,梦醒时竟不知自己是庄周还是蝴蝶。这样的梦境美得令人绝倒。梦虽然虚幻,却比现实浪漫。许多现实中得不到的东西,达不到的目的,往往能在梦中得到。少男少女们有时会梦见与心仪的异性幽会。在梦中,人的活动空间不再局限于三维,已打破了时空概念。睡梦中,人能自由飞翔,上天入地,也能回到过去。
当然人不会总作美梦。各种恶梦也会时常忧扰人。梦中的惊恐也会象真的经历一样。故人们将惨痛的生活经历称为恶梦一场。还有一种叫“梦游”的梦,人在梦中起来走动,农人能趁着月色下地干活。最可怕的是有些梦游者跑到太平间里去吃死人肉,或者去杀了人然后若无其事地回家倒头再睡。而他们醒来后对这些事竟浑然不知。
梦如此出神入化,虚幻飘渺,很自然地就会与文学艺术结缘,强烈地影响着文学艺术,为浪漫主义文艺插上自由的羽翅。古希腊神话,但丁的史诗,莎士比亚戏剧,李杜诗歌,唐宋传奇,明清小说,多有以梦为题材,或将梦幻为象征手法的。如但丁的《神曲》,通篇以一场场梦构成。而中国著名古典小说《红楼梦》,其中梦的意境也是贯穿始终的。文艺的许多特征与梦幻相似。
梦的成因,一般认为是人在睡眠时仍有部分脑组织在活动,这就是做梦。又说是“日有所思,夜有所梦”。人们越是思考得多的事,入梦的机会就越多。据说门捷耶夫的元素周期表,就是在梦中最后排列出来的。有个中国作家谈到,他时常梦见自己仍在当知青,眼见别人都回城了,自己回不了,忧心如焚而醒。后来他才知道,许多上山下乡知青都经常会做这种梦。可见思虑过多,确实对梦的成因产生影响。
古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对梦的研究、探索。东西方都有释梦、卜梦的文化传统,各种流派又自成体系。也出现不少这方面的论著,但这些都仅是以一种实用主义的形式大量存在于民间。
自从弗洛伊德写出《释梦》一书,探讨梦与人的精神动力及人格的关系以来,人类对梦有了新的概念,新的诠释。许多心理学家、哲学家、病理学家都来研究梦,一时梦话连篇,各种论著铺天盖地而来。各种解梦、释梦的咨询行业应运而生。这些理论显然已不同于过去的卜梦,而被认为是建立在论证基础上的科学。这些学说主要是以心理分析去寻求梦的根源。
然而,梦实在并非如上述科学家、哲学家们理解的那么简单。梦远比我们想象的更为复杂。美国学者理查德·戴明等人所著的《梦中的超感知觉》一书,对上述理论提出了挑战。该书搜集了大量实例,证明了梦存在一种超感知觉,即人类能在睡梦中远距离感知事物。更不可思毅的是,梦甚至存在超前感知能力――感知未来的能力。
请看书中列举的其中一个案例:一名加利福尼亚人梦见他在军中服役的儿子驾机失事身亡。两个月后,梦应验了。当他赶到失事现场,所见情形,包括树木、河流,接待他的人物都与梦中无异。
类似的案例在书中比比皆是。
我再谈谈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件事。在上中学时,有一晚梦见去一个同学家里玩。次日告知该同学,细述梦中所见他家里的陈设。他大为惊诧,放学时即邀我去他家玩(此前我从未到过他家)。去他家一看,我也傻了眼。其情景一一如我梦中所见。而他家里那种有点特别的家具摆设,我直到现在还记得很清楚。
当然这一类的梦并不常见。但只要有一例存在,就难于否认它,就值得人们去探索研究。这显然不是现代科学可以解释得了的。这也为古老的释梦、卜梦提供了某种合理的解释。
人类从来就不轻易相信看不见摸不着的事物。人类对许多未知的事物都曾怀疑抵制过,人们还烧死过坚持日心说的布鲁诺。
显然,人类要完全弄清这些事情实在还遥远得很。人们因不能理解这些现象而可能会加以否认和排斥。人们甚至会认为我在痴人说梦。

永远的围城

在钱钟书先生的名著《围城》中,将婚姻比作围城,说是城外的人极力想攻进城,而城内之人却千方百计想冲出去。但据知这一比喻也是拾人牙慧,早有人用过了。可见好的比喻人人都用得。我在这里将围城用来比喻中国人回国与出国的矛盾,似也合适。
先来看看想出城的人。每一天,海上和空中、陆地都有许多“人蛇”走向世界各地。叫“人蛇”是一种污辱、歧视,正确的说法是非法偷渡者。而他们一旦偷渡成功,就成为非法移民。据说在美国,从中国来的非法移民有数万人至数十万人之多。这样出来当然风险是很大的。首先要拿出几万美金给蛇头,这些钱的回报是个未知数,这是风险投资。
从海上来的,惊涛骇浪,九死一生,这是生命的赌博。载有偷渡客的船只在风浪中沉没的报道时有所闻。陆上来的,象猪仔那样装进货柜车里,辛苦不说,也并不安全。几年前在荷兰发现的人蛇惨剧,三十九个华人被闷死在货柜车内。空中来的相对要安全些,他们多持的是假证件,象别的旅客那样堂而皇之地进关。当然若是被查出来就泡汤了。
再看看海外华文报纸上铺天盖地的征婚广告,以及各移民、留学中介的广告,就知道这些想出城的人有几多。各种各样的移民途径,八仙过海各显神通。真结婚假结婚都不失为一条捷经。要界定真假结婚非常困难,移民官员就是明知被骗也毫无办法。总不能晚上看着他俩睡觉。就是看着,有人也是敢于睡在一起的。
办理孩子留学也是个好办法。小留学生是目前最成功、数量最多的“出城”群体。光是在澳洲,估计就有超过五、六万的中国小留学生。不言而喻,这些父母花了那么多钱,也并非真的只想让孩子出来学讲几句英语。他们大都希望孩子能留下来。按目前的移民政策,能来留学就已经成功了一半。
还有是技术移民。这对澳洲政府来说是合算的。你想想,培养一个技术人材要花去国家多少钱,一纸绿卡就把人家拿过来了。在这方面美国是最大的赢家,据说全世界差不多三分之一的博士都给他们搜罗去了。“南阳三葛,君得其龙”,澳洲得到的仅是诸葛亮的弟弟们。
与此熙熙攘攘的出城潮相反,许多拿到绿卡的新移民,却又纷纷打道回城,回到中国去发展。这些进城的人们被称为“海归派”,又被谑称为“海龟”。近年来“海龟”也是越来越多,据说至少也有数万之众。有个时期,海外华人们见面都会问:“回不回去?”
就这样,出城的拚命出城,回城的义无反顾地回城。出城的对回城的百思不得其解,回城的对出城的也莫名其妙。有时替他们想想,早知道这样,不如大家掉换一下就好了,还省了机票钱。
当然最后的结果,出城的人也未必事事如意,回城的人也不一定就志满意得。也就是说,许多人都未能达到期望值。出城回城的人都有盲点都有误区。
出城的人,有一些人确实是为了某种理念而出城,这些人会觉得不虚此行。他们在城外找到了位置,勤奋工作,事业有成,安居乐业,成为名副其实的城外之人。
而有的人原以为外面的世界一定很精彩,甚至有的人误以为外面遍地是黄金。但现实往往与想象有很大差距。有着博士、教授头衔的人找不到工作去刷盘子、开出租车也是有可能的。一阵摸爬滚打之后,这些出城人就会有沉重的失落感。北望中原,他们又萌生回城的念头。
回城的人,确也有些是抱着拳拳之心,想将外面所学带回去,施展一番。这些人有的进入学界、政界,成为栋梁。也有的人在商界打拚,混得风生水起,或在私企外资担任高层管理。
但更多的人又一次失望了。他们原是看到中国经济发展了,昔日的朋友同事升官的升官发财的发财,误以为国内处处是商机,赶快回去分一杯羹。事情却并非如想象的那么乐观。一般来说,人一走茶就凉,一旦离开,你以前占有的资源就没有了。“昔日王谢庭前燕,飞入寻常百姓家”。一子差了全盘皆错。因此,这些“海龟”变成“海待”,俗称“海带”。据说,有百分之四十以上的“海龟”都成为或即将成为“海带”。中国本身人才济济,竞争激烈,回城的门是一道窄门。无可奈何花落去。“海带”们的失落感,同样是很沉重的。
于是,这些“海带”们又悻悻出城,一步三回头。人生有时象一场赌博,赢输难料。机遇往往就象落花,掉在谁身上就谁身上。
出城的人永远有出城的道理,进城的人永远有进城的理由。觉得在城外合适的人就出城,一往无前。觉得城内合适的人就进城,义无反顾。
必须承认,出城流失的是宝贵的人力资源。改革开放以来,有几十万专业人材流出城外。这对国家对民族都是莫大的损失。要改变这种情况,就是在城内创造更好的条件,既能充分发挥人的才干,又有安全感。这样才能让人们只进不出,或多进少出。围城不是一种宿命。出城进城,都是某种利益诉求,都是生活的博弈。
无可否认,目前出城的人仍远远多于进城的人。但对比以前的只出不进,已经是很大的变化。什么时候进城的人比出城的人多了,就该庆幸了。
来者熙熙,皆为利忙。去者攘攘,皆为利往。大道通天,各走各路。

怎样称呼你

有朋友来澳洲访问。我拨通宾馆的电话,开口就直呼其名说我找某某人。电话那头就说,你找张主任?请稍等。我这才想起,朋友是个官员,接电话的应是他的随员吧。听口气,他有点嫌我不够礼貌。
但我是不大可能开口称什么官衔的了,已经不习惯了。我回中国时,不管见到什么官员,都是老张小李三狗子的照样叫。若是碰到不相熟的官员,则称为先生。这就很有礼貌了。我想其中有些新贵内心会颇为不快。但那又怎么样?我已经是化外之民,天地人三不管了。
在这方面,觉得西方人的习俗倒是很爽快,父母、老师都可直呼其名。街上见到澳洲总理,说声“哈罗”就行了。我也曾在一个集会上与总理霍华德相遇,叫声约翰(霍华德的前名),大家握握手,感觉象朋友或邻居,绝不用称他为某某总理。他也一样很高兴,没有觉得别人不尊重他。
或有人说,称官衔是一种礼貌。但丝毫也不觉得西方人不礼貌。事实上,这是一种文化的差异。而这种差异的背后则是政治制度的差异。
中国有着悠久的封建传统。在封建社会里,等级极其森严。而称谓是等级的直接体现。在这样的政体下,称谓不当,常会招至杀身之祸。与此相关的是避讳。犯了讳,严重的也会杀头。皇帝的名字,全国上下无人敢用,连书籍都要改用别字。唐朝时,为避唐太宗李世民的讳,连观世音菩萨也改称为观音菩萨。
鲁迅先生在他的《故乡》中写到,他回乡时见到童年的好友闰土,这个穷苦农人朴通一声跪下,口称“老爷”,令鲁迅心中悲凉。这类称谓后面,隐含的可能是是自卑、恐惧、怯懦,也可能是讨好谄媚。
按说,现代社会已经没有了因称谓不当而被杀头的危险,各种法律中也没有规定要称呼领导的职务。但这种陋习依然存在,没有丝毫改变,因为官本位的体制没有变。虽然毛主席说:“我们的干部不论职务高低,都是人民勤务员。”然而这些勤务员们可不是那么容易伺候的。我们养着数以千万计的勤务员,供他们的吃、喝、住不说,光是称谓都得格外小心。见到官而不称官衔,肯定是要吃亏的。有的当场就会给你脸色看,有的背后再给你小鞋穿。你头上的官就是你的上级,你的仕途,钱景,住房,吃喝拉睡他都能管着你。称谓文化的背后,是官本位的体制,是一张巨大的网。不仅仅是习俗那么简单。
但是这种称谓也不能直来直去的,里面又还有许多弯弯绕绕的奥妙。使用不当,同样是要吃亏的。比如说,见到副职,你不能直称副职,如张副书记,你必须把副字去掉而称为张书记。如同时见到正副书记,则更要把握分寸。若是两个都称书记,则正职将极为不悦。据说办法还是有的,就是叫副职时,巧妙地将“副”字放低声音,发出轻声,让正职听不清,而副职却能感觉到你的用意。就是那些退休了的,没有了官衔的旧官员,见面时他仍喜欢你叫他原来的官衔。
还有是碰到某些容易引起误解的姓氏,也是要动脑筋处理好的。姓贾的官员,你最好不说他的姓,直呼官职。如贾省长,就免说贾而叫省长就行了。盖“贾”、“假”同音。又如姓裴的官员,也是最好免去姓,直呼官职,因“裴”、“赔”同音。
就是那些没有官衔的办事员,也不是就可随便乱叫的。当然是指那些有点权力的办事员。现在一般流行他干什么的就称他什么。如公安局的就叫李公安、张公安。税局的就叫王税务、陈税务。这虽然有点不伦不类,令人啼笑皆非,但他们听着就舒服,高兴。你要不想找麻烦,最好还是叫一声。
我是不用再去琢磨这些事了。心里很庆幸自己有这么一点称谓的自由。至少能感觉到做人的尊严。人生而平等,上帝这么说。但人能感觉到这一点颇为不易,做到这一点就更难。人类要经过多少年的奋争,才能得到这么一点的自由。

成人不自由

人人都喜欢自由,渴望得到自由。爱自由是人的天性、本能。
说到自由,人们就会想起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诗句:“生命诚可贵,爱情价更高。若为自由故,两者皆可抛。”人类千百年来不惜以生命争取自由,为自由不知抛尽几多头颅,洒尽几多鲜血。时至今日,仍不是人人都享有自由。
也并非人人都知道什么是自由。自由有时是抽象的,看不见,摸不着,象空气那样,人们往往视而不见。也不会珍惜。
曾有些澳洲人问我:你们说是为自由而来到这个国家,我怎么感觉不到自由在哪里?我只得告诉他们,当你们有一天失去自由的时候,你就知道什么叫自由了。
但也许他们永远不会知道什么叫自由。因为他们也许永远不会失去自由。我为他们庆幸,也略为他们惋惜,惋惜他们不知道什么是自由。
对一个没有切身体验的人要讲清什么是自由,还真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。
美国前总统罗斯福说:“自由就是人权在所有地方高于一切。”这似乎可以理解为,人权就是自由。
中国民主启蒙运动先驱梁启超则说:“自由之公例曰:人人自由,而以不侵人之自由为界。”他的意思是说,在不损害别人的前提下可以做任何事情,就是自由。
对自由的解释很多很多,有许多都是宏篇巨论。有些解释,你会越看越糊涂。查《新华字典》,对自由是这样解释的:“一,不受拘束,不受限制。二,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活动的权利。”但下面接着说,自由是有阶级性的。在无产阶级专政下,广大劳动人民享有真正的自由……等等。一看头都荤了。不知现在新版的字典怎么写。
自由又分为多种不同的层次,如政治思想自由、经济自由、心灵自由等。人们通常指的自由,是政治思想自由。人们千百年来为之抛头洒血的也是政治思想自由。心灵自由也与政治自由紧密相关,例如源于心灵的宗教自由等。
对于失去政治自由者来说,这一切都是直感直观的,切肤之痛的,无须再作任何解释。比如说,只是因为思想或言论的表达,镣铐就拷上你的双手,将你投进监狱,迫害至死,象张志新那样,象千千万万的右派分子那样,这还需要解释吗?
对国人来说,户口制、档案制对自由的限制,都有深切感受。一个人不能到他喜欢的地方居住,不能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;因为户口,夫妻长期两地分居,等等,就是没有自由。大学生孙志刚就是因为身上没带“暂住证”而被活活打死。
然而政治自由有时就也不那么直观。许多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们,他们却常常并未意识到自己失去权利,缺乏政治的自由。这是一种麻木。他们大都没有意识到,没有了这种自由,也就没有了其他自由的保障,如上述那种戴上镣铐的机会就可能降临到每一个人头上。
另一个自由是经济的自由。法国哲学家郎之万说:“没有经济自由就没有政治自由。”这一点我们也体会很深。当年出国时,许多人一过了罗湖桥就高呼:我们自由了。而一旦给了你充分的政治自由,人们才发现,经济自由也是何等重要!越是在政治自由的国家,经济自由就越显得迫切需要。
至于心灵的自由,有些就不一定与政治自由直接有关。这更多的是属于一种精神感受。许多拥有政治自由,又拥有经济自由的人,例如那些自由世界的亿万富豪,他们也会心灵枯渴,苦闷空虚。这就是没有心灵自由。有些陷入情网苦海不能自拔的少男少女,也就是失去了心灵自由。
还有是哲学意义上的自由,是那些哲学家、科学家在苦苦思索的东西。以爱因斯坦他们的头脑,终其一生也不能解决的问题,我们在这里就不谈了。

把青春留住


有首歌的名字叫《十八姑娘一枝花》。中国古时又以“二八年华”代称年轻女性。所谓“二八年华”指的是十六岁。按旧的传统,女性的青春年华是二十岁前后。到了三十岁,就是“烂茶渣”了。
这是因为,以前人类的性命都较短,三十岁几乎就是人类的平均年龄。旧时的女性结婚早,生活条件又艰苦。生几个孩子,生几场病,三十岁下来,满脸的风霜,佝偻着背,穿着染黑的土布大襟衫,不老也老了,一辈子就也差不多了。
再 后来,生活水平慢慢提高,医疗条件也比较好了,人的寿命也长些了,就说是“女人三十一枝花”了。报载,有些芳龄三十的上海女性仍作少女的打扮,百般娇 媚。又再后来,就说是“女人四十一枝花了”。从发展趋势看,这“一枝花”的年限,将不断提升,说不定就变成女人七十一枝花,或八十一枝花了。
在澳 洲,有时看到远处裙裾飘飘,一个穿红着绿的女子款款而来,近前一看,却原来是个老太太。这老太太烫着个玛莲娜·梦露式的头发,脸上打着胭脂,唇上搽了 口红,眉毛也描过,斜挂着精致的皮手袋,微微笑着,露出一口白牙(当然是假牙),风姿优雅地跟你点头打招呼,慈祥而亲切。这情景与宁静的周围环境,街道两 旁美丽的花草浑然一体,非常和谐协调。
当然你不敢问老太太的年龄,西方人对此很忌讳。实际上这老太太的年龄可能足可当你的祖母。澳洲女性的平均年龄是八十二岁。既是平均数,就是说在世的老人许多都会超过这个岁数。八十、九十岁都是平平常常了。这实在有赖于优厚的物质生活水平及良好的医疗条件。
但 长寿是一回事,善不善于打扮又是一回事。这是文化、观念的问题。说起来,我们华人老太太就不喜欢也不善于打扮。常见些街道妇女,穿着蓝不蓝灰不灰、长不 长短不短的衣裤,头发剪得参差不齐,说是“运动”装,看起来或如茅草或为鸡窝。身段肥肥硕硕,说话粗声大气。其实她们的年纪不过也就四十出头五十左右,就 自称是老太太了。在条件不好的农村更不用说了。究其原因,当然是历史上长期的经济、文化落后造成。若是连温饱都不能解决,去追求标致讲究打扮是不现实的。 但长此以往,就形成一种文化习俗。以致现在温饱有加了,小康了,习性仍改不过来。
就是那些已经移居海外的华人老太太,还是没有打扮的习惯,或者说还是不好意思装扮。红红绿绿的花衣服断不敢穿,涂脂抹粉更是没有勇气。七老八老的,把胭脂往脸上一打,自己就先不好意思,这不成了老妖精了?
但 西方老太太却不这样想。她们照样描眉画目,打粉涂唇膏,还修染指甲。有的老人也去整容,把老人斑除掉。近几年来又流行拉皮美容术,老太太也情愿花钱买靓 丽。这种手术就是把面部的皮肤象拉布那样往上往下的拉拉平,把皱纹拉没了。这样从手术室出来整个人春风满面的,年轻得连儿孙都不敢相认了。好莱坞那些老明 星,如“玉婆”伊丽莎白等,都是这样处理过的。
老年人修饰打扮与年轻人的打扮一样,外表的年轻将使人更加自信,充满活力,有益健康。当然,老人也 应有老者的矜持和庄重。老年女性的美是种成熟的美,美得 有如稻穗的沉甸,苹果的圆熟,自然得体,华而实在。而且,内在的气质也更加重要。一般来说,老人只要有一份平和安宁的心境,乐观、自信,见人面带笑容,谈 吐礼貌文明,给人的感觉就已很温暖。再化点淡妆,吹吹头发,衣服颜色稍稍鲜艳一些,看起来就会很年轻。
青春靠自己留住,没有青春的生命就如同冬日的枯枝。就算能长命百岁,没有青春没有健康,没有鲜花没有笑脸,活着又有何意义?

打工皇帝

我们本是打工一族。现在打工一词用意很泛,打工并非只是指做体力工,似乎只要是拿薪水的就可以说打工。香港人称那些工资极高的白领为“打工皇帝”。澳洲也有不少这种打工皇帝。一些大公司的高层(他们受雇于人,就是打工者),年薪动辄过百万。甚至那些西方国家领导人也常说他们是给选民打工的。这真让我们这些打工者不知所措。
说到打工者,我们自然就想起夏衍笔下的《包身工》。资本家,拿摸瘟,吃人不吐骨头。这是我们儿时对打工的一般认识。在国内工作时,因为不是直接的雇佣关系,打工的意识也不强,说是为人民服务,太牵强,连自己也脸红。准确点说是混饭吃,在公有制下,许多人都是混饭吃。一张报纸一杯茶的悠闲,是许多人民勤务员的生活写照。
真正体验打工是来澳洲之后。八小时之内,是必须兢兢业业工作的,工作完了,可以拿到你应得的工资。这才对打工有了初步的认识。资本家是看不见的,大的公司,老板难于见到。要是跨国公司,可能你永远也见不到你的老板。而那些管理工厂的经理们,他们本身就是打工者。小的公司小的工厂,资本家(老板)也许就是你看到的那个干活干得蓬头垢面,比工人还卖力的那个家伙。工头也是客客气气的,要加班时,他轻轻拍拍你的肩膀,问:“你愿不愿意多干两小时?”当然这不是白干,而是要付加倍工资的。社会在进步,资本主义自身也在不断改变和完善。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,人道意识的觉醒,让打工者得到更多的权利和利益,西方国家有着严格的劳工保障条例,初期资本主义的冷酷残忍已经成为历史。在澳洲,拿摸瘟不见了,吃人不吐骨头的资本家也没有见到过。如果马克思他老人家再世,《资本论》就得重新写了。
与此同时,许多原来的打工者,也在尝试着当资本家老板的滋味。我们周围的朋友中,有不少人都当上老板,也雇用工人。他们雇华人,也雇洋人,有的雇西洋人,有的雇东洋人。这些都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。我是在文友吴棣家看到他们雇佣的日本人。吴棣在家里开画展,顺便开派对。就见到几个女孩子面带笑容,勤快地张罗着端茶倒水。跟她们打招呼时,她们却把头摇来摇去,表示听不懂。这才知她们不是华人,是吴棣的商店雇来的日本工人。吴棣夫妻的商店雇日本人打工已经有好长的历史了。我就跟他开玩笑,问是不是你爷爷给鬼子当过劳工,你现在报仇雪恨来了?他说不是的。他的商店在岩石区,是旅游热点,日本游客特多,必须找会日语的工人。他还说,什么报仇雪恨的,如今雇工人就象伺候爷爷奶奶一样。就是自己赚不到钱,她们的工资一分也不能少。
另一个朋友的公司也长期雇佣工人。他们雇的是西人为主。澳洲西人英文说得地道,对澳洲社会、风土人情都较熟悉,做生意还得请他们。一般来说,澳洲人工作都勤劳尽责,诚实,有礼貌。但是在利益上,工作时间上,就公事公办,不肯通融。经常见到朋友夫妻俩起早摸黑的工作,有时很晚打电话给他们,还没有回家吃饭。而他们雇佣的工人,按时准点就下班,早回家跟老婆孩子亲热去了。
还有个朋友,开的是烫衣厂。她雇了二三十个工人,在澳洲也算是象模象样的工厂了。不消说,上班时,她自己也在拚命干活,汗水没比工人流得少。到晚上下班后,你猜她干嘛去了?原来她和丈夫承包了一个商场的清洁工作,一直干到夜里12点才下班。问他们为何这样搏命,他们说家家都有难念的经。开工厂时贷了好多款,买房子也借了钱。孩子要补习,中国的老人看病也要寄钱。工厂外头看着好看,那么多工人要发工资,买保险,付养老金。生意不好时还得倒垫钱进去。
我这才明白,给人打工和雇人打工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。还认识一个人,原是一家餐馆的老板。生意好时,手下也有十几个工人。有时忙起来,他自己就也卷起衣袖,帮大厨炒菜。后来不知怎么染了睹习,欠了一屁股债。他就把餐馆卖了,买主就是他雇的大厨。这样,他的工人当上老板,他自己就被大厨(现在是老板)雇为工人,为老板打工。角色就这样转换了。三十年河东,三十年河西,风水轮流转。当工人还是当老板,有时就这么简单。

换个零件

现代医学先进,目前除了脑袋,人体什么器官几乎都能移植。也就是说,人身上什么地方损坏了,不能运转了,换个新的(准确的说是二手货),就象汽车的零件坏了换一个新零件。传说在前苏联,连脑袋移植也试验过,也成功了,但是这个“人”的归属问题没法解决。比如将一个科学家的脑袋移植到另一个年青人的身体上,那么这人是谁?
无论如何,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突破,大大造福人类。许多病人因此重获生命,得到新生。世界各国的医院都有很多病人在排队轮候器官移植,其中需求量最多的,是肾脏,其次是肝脏。心脏移植目前技术上还没那么成熟,成活率较低,敢于去换的人相对要少。能做这种手术的医院和医生也少。而肾脏移植的成活率相当高。加上肾这个零件特不经用,可能是因为它处理的是身体排出的污染物质,所以也就腐蚀得厉害,坏损得快。中医就有“十男九(肾)亏”的说法。中医认为肾与男人的性直接有关,所以耗损大,而女人的肾就要经用些。
技术问题好解决。最大的困难是器官来源。你要换个零件,但这个零件是要从别人身上取下来的。除非别人死了,否则是难于从他们身上割器官的。换了你,你也不肯。所谓“与虎谋皮”,极言其难。与人谋器官也是一样难的。目前主要是从一些死者身上得到器官,例如有人因车祸或别的原因失去生命,其器官就是最佳的移植来源。在西方国家,捐赠器官已成制度,一般驾驶执照都有写明是否器官捐赠者。但这是自愿的。我和我的家人都是器官捐赠者,因为想到万一发生这样的事,这些物件都是带不走的,留也留不住,留着也没用处。
因为这种零件的稀少,所以就存在一个这方面的市场。这也符合市场规律。其价格各地不等,贫穷地区价格就低一点,富裕国家就卖得贵一些。一般情况下,一个肾的国际市场价格约须几万美金。由于有利可图,所以就也有活着的人愿意出卖器官(当然是走投无路的穷人)。好就好在,人是有两个肾的,一左一右,在腰部的两边。医学上认为,把其中一个取出,保留一个,对身体影响不是很大(谁知道是不是)。当然即便这样,要开刀做手术,血淋淋取出一个肾,还是不那么容易的事。不是穷人绝不去做这种事。不过也有例外,有些人为了挽救亲人,实在买不到时,就自愿取出来救人。这样做的人往往为社会所颂扬。同样割去一个肾,拿去卖钱的就不能享有那种荣誉。
据说在印度,这一市场较为活跃。有些穷人为生计,比如给孩子交学费,养家糊口等,男人就大义凛然的出卖自己的肾。不就一个肾么,割掉一个还剩一个。有了这样的卖方市场,就也有人将人体器官走私到国外,这样可赚得更多的钱。目前人体器官的黑市走私累禁不绝。在中国,过去的器官来源主要靠死刑犯。反正处死了,把器官拿出来救人一命,也是将功赎罪,胜造七级浮屠。我不认为这样做有何不好。但是这里关系到两个问题。一是这个死刑犯是否真的该死。二是他(她)本人及家属是否同意。这就关系到人权、人道主义的大问题。据报纸资料显示,在文化革命时,有的“政治犯”蒙冤被处死,死前活活的取出器官供移植用,连麻醉药也不注射,叫声就象杀猪那样。
近年来经济搞活了,中国也出现器官买卖市场。报载北京协和医院的男厕女厕,墙上即有大量出卖人体器官广告,主要是肾脏(因为肾有两个,只有一个的东西谁也不敢卖)。报上也看到过,某市街头有人身上挂一块牌子,明码实价卖肾,谁要买就跟谁上医院,就开刀。据信这些都是进城的民工。看来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,社会绝不能忽视了那些弱势群体。一段时间不断有人失踪,就传说有不法之徒走私人体器官,将人宰了,器官冷藏走私出口,听得人毛骨悚然。
另外,有了器官来源,应如何安排分配,这么宝贵的东西先给谁?同样是复杂的事情。在澳洲和西方国家,一般是由专家小组评估,谁的病情最严重,谁最迫切需要,谁就排在首位。这是医学道德的基本底线。顺便说一句,在西方国家是禁止买卖人体器官的。在香港,因为是一国两制,也是遵从这种原则。香港通常约同时有几千名患者等待肾脏移植。要排队轮候的话,不知等到何时何月。因此,那些有钱的病人都纷纷到中国内地去移植肾脏。价格也较便宜,真正价廉物美。如曾宪梓先生那些富翁,都是到广东换的肾脏。据说只要有钱,分分钟(广东话,隋时的意思)能换到。于是有些香港人便感慨万千,还是祖国好,在资本主义社会有钱也买不到肾。
但是人类的科技发展无止境。医学界最终也会找出器官移植的替代品。有人研究过用猪的器官移植人体,因为猪的器官与人体器官特别接近(奇怪为什么不是猩猩类?)。所以骂人是猪不无道理。可惜的是效果终不理想。目前最有可能成功的是杆细胞培植。相信以后人们就可以象工厂生产那样,随心所欲制造出各种人体器官,隋时换下不好的零件。这样就再也不要二手货了。直接取自人体的器官买卖也将成为历史。

人类身上的最后一道绞索

说起领带,人们自然就先想起白领,想起笔挺的,领口袖口棱角分明的西装,锃亮的,连苍蝇也爬不上去的皮鞋,然后是那一条吊在脖子上的鲜亮明丽的烘托出来的领带。一条领带,往往就是身份的象征,阶级的标签,文化品位的外在表现。
领带是荣耀的。那些衣冠楚楚的领袖人物,富商巨贾,高层政要,面对传媒,面对电视镜头,面对闪光灯,最光彩夺目的就是那条领带。因为西装的颜色是死板的,一成不变的,唯有领带,可以姹紫嫣红,百花齐放。有些上流社会的上流场合,不着西装不打领带是不能进去的。就是进去了,你也会觉得浑身不自在,就象你穿着衣服走进天体浴场,你会自惭形衰,无地自容,自尊自信降到零度。真的,那条领带引领着人们走出野蛮蒙昧,进入工业社会,商品社会,市场经济,乃至改革开放,社会转型,奔向小康。
不是吗,我们中国的领导人正是隋着改革开放,经济起飞的大潮,稍稍地穿起西装,打起领带,走向世界的。记得开始是由赵紫阳、胡耀邦穿起,李鹏总理也穿起来,后来就看到万里、杨尚昆等人都穿起西装,打起领带,中国从此就与国际接轨,走向世界了。当然再后来江总书记、胡锦涛总书记穿西装打领带,就已经是沿袭旧制,不足为奇了。要知道,第一个敢于穿西装打领带的中国领导人,是要有一定勇气的,差不多等同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。从陈永贵头戴的白毛巾到赵紫阳胡耀邦的西装领带,中国人在瞬间跨越了千年历史。
领带是贵族,这无可置疑。但正如别的贵族一样,追溯他们的源头,即他们的祖宗,都不是贵族,也许是平民草根,甚至贱民罪犯。领带也如此。据说起先,领带是欧洲草原上那些牧民使用的一块抹布,为图方便,就打个结挂在胸前。其用途也就是抹抹口水鼻涕什么的。因为草原上风沙大,抹鼻涕是很必要的,打个结固定下来,又不至被风刮走。就这样一块抹鼻涕的布,隋着岁月的流逝,慢慢发迹,演变成今日高品位高阶层的领带。连抹布都可以这样发迹,何况人乎!
这又使我连想起一个人,就是香港有名的领带大王曾宪梓。他初到香港时,穷得也就如同一块抹布。后来就靠一架脚踏缝纫机,学做领带,经过艰苦的推销,打开局面,成为香港富豪,成为商界政界的红人。他的“金利来”领带行销全球。真也不可小看了这一条领带。曾宪梓是何等聪明人,在所有工业产品中,成本最低的恐怕就是领带,就那么一点点布,其利润,其回报,与成本的折算率是再明显不过了。
但若说人人都喜欢领带,崇拜领带,也不是事实。这很容易让人误解为吃不着葡萄的狐狸说葡萄酸。试想想人的脖子本是自由之脖,突然给绑上那么一根带子,还得缚得紧紧的,扎得结结实实的(领带松松垮垮绝对是人间一丑),那滋味确实并不好受。更何况,在那三伏酷暑大热天里,看那些穿着西装的一族,或赶火车或乘巴士,走路急急慌慌,汗流夹背,脖子上还绑着那条要命的领带,除了对此表示佩服外,着实也生出怜悯之心。再看看那些穿件T恤短裤,踏双拖鞋的路人,或者干脆是光着膀子的人,天地良心说,谁更自由舒服是无须争议的。不信你可以作跟踪调查,领带一族回到家的第一件事,就是解开领带,放松钮扣,将领带狠狠地摔到沙发上。那种深仇大恨呵。当然,出门前还是小心翼翼地把它烫烫好。领带毕竟代表主人的权威与尊严。
领带有时也会有返祖现象。据说在国内农村,有些农人穿着西装,打着领带,扛起锄头下地。农村生活改善了,农民消费得起,凭什么说农民就不能穿西装打领带?而劳动就免不了流汗水。于是几乎是无可避免地,领带派上了它最原始的用场。领带归宗认祖,返璞归真。
再来说说本人与领带的恩怨。在大学时,适逢改革开放的春风。有的同学就打起了领带。那时很新潮,很时髦。宿舍里,大家就纷纷学习打领带。我们房间就只有一个同学会这活儿,那就是后来有名的青春诗人汪国真。他就负责培训,一个一个手把手的教。最后大家都学会了。毕业后,虽然也做了多年白领,但那时办公室里不兴打领带,圈内人也不喜打领带,我也就隋俗把领带的事放下了。总共也没有用上几回。
出国时也带了些领带出来。因不再是白领,又不是侨领,领带对我而言,就如同秃子的梳子,瞎子之眼镜(墨镜另当别论),根本派不上用场,只能将之束之高阁,久而久之也就忘了。这样也可以说,领带史就是个人兴衰史,新移民血泪史。
但正如月有阴晴圆缺,天有不测之风云,领带终也有派用场的时候。去年参加世界华文作家代表会议。行前,领队李明晏再三叮嘱,大会规定:会议的开幕式与闭幕,一定要穿西装打领带。还说,不能因一个人破坏了澳洲作家的整体形象。这话说得很重。我于是也就庄重地把尘封多年的领带放进行李箱。
会议在下午六时正式开幕。五时多,大家梳妆打扮。这个工序的最后是穿西装打领带。这时才发现严重问题!由于多年不使用,居然忘记如何打领带结。急急请教同房间的进生、中海,他们也忘了(其实市面上有一种不用打结的领带卖,用松紧带套上去即可,象快食面那样方便。怪我们大意了)。这就急坏了三个大男人,时间已刻不容缓,于是马上给李明晏挂电话。幸好他还未离开房间,就赶来救场来了。我们终于打上了领带。领带又一次认祖归宗。
待西装革履的我们走进会场,一看就傻了眼。只见人们穿着五花八门的服装,自由自在的在那里交谈,喝啤酒,根本就没有几个人穿西装打领带!恨得我们牙痒痒的,这不真成了澳憨了吗?这件事让我久久难于释怀。
然而社会在发展,事物在变化。据说现在美国一些年轻白领,悄悄兴起一场“告别领带,解除束缚”运动。他们在上班时不再打领带,解开领口的钮扣,完全放松。他们的口号是:解开人类身上的最后一道绞索!
又在报上读到一则科学新闻,某权威医学专家发现,打领带压逼颈动脉血管,进而影响视网膜供血,是形成白内障的主因之一。
原来事情还挺严重。

锦瑟五十弦

“锦瑟无端五十弦,一弦一柱思华年。”李商隐这两句诗,成为五十岁男人的美丽伤感。
五十岁的男人说老不算老,说年轻不是年轻。你看到一个西装革履,梳个分头(或大背头),红光满面风度翩翩的,可能是五十岁的男人。而另一个满头华发(或光秃秃几根发),皱纹满面,或骨瘦如柴或虚肿肥胖,未老先衰的,也可能是五十岁的男人。
五十岁的男人手挽着个亮丽小妞,可能是他的太太或情妇,也可能是他的女儿或孙女。这就是五十岁男人的荣耀或尴尬。
如果你五十岁当选为总统,或进入政治局,舆论就会一边倒地说政坛升起一颗新星,好象你是个少年得志的幸运儿。如果你五十岁进入劳工市场找工,雇主则会皱起眉头,以为你想去老人院而找错了地方。在中国,五十岁是进入政界的黄金季节,也是下岗失业的高危年龄。
如果你是微软大王比尔·盖茨,又或者是香港超人李嘉诚那样的富豪,那么五十岁在情场上简直就是花样年华。成群的花季少女将向你张开她们美丽的石榴裙,象鲜花渴望蜜蜂采蜜那样渴望你的君临。(甚至,你不是五十岁,而是七十岁八十岁也如此。如传媒大王梅铎、诺贝尔奖得主杨振宁,一样坐拥年青的美女娇妻。)
但如果你是个打工的王老五,五十的你将是被爱情遗忘的角落,准备好当一辈子快乐的单身汉吧。若你再不知趣去打年轻女孩的主意,那就可能被认为是有精神病,该撒泡尿照照自己了。爱情对五十岁的男人是绝对不公平的。
五十岁对男人来说,是个不幸的年龄,是生命的临界点,是青山夕照,是日暮黄昏。古人上了四十来岁,就口口声声自称是老朽、老夫了。苏东坡有一首词写道:“左牵黄,右擎苍,老夫聊发少年狂。”其实他也就四十上下,还不到五十岁。翻翻历史,一代暴君秦始皇活了四十九岁(多可惜了那座阿房宫)。万世美名的唐太宗李世民活了五十岁(传说还是从阎王爷那里多要了十年阳寿)。宋太祖也是四十九岁。蜀相诸葛亮五十三岁出师未捷身先死,长使英雄泪满襟。就是孙中山先生也年不满六十,只得告诫革命尚未成功,同志仍须努力。
现代的人虽然长命了,但也无法改变五十岁男人的生理老化事实。五十岁的男人,不可避免地进入男性更年期,各种器官明显老化,渐现出老态龙钟。同时,身体细胞的抵抗力免疫力下降,许多疾病都将乘虚而入,进入癌症的多发期。这并非是耸人听闻。中国作家霍达写过一篇《国殇》,就是痛悼那些英年早逝的科学家、教授等知识分子的。余秋雨在散文中也慨叹中国知识分子早逝这样的伤心事。蒋筑英早逝引起人们惊呼,但这绝非个别现象。据说国内中年知识分子的死亡率远高于别的群体。五十岁的男人上有老下有小,经济负担如泰山压顶,精神压力如深海潜泳。什么升职、提拔、职称、名位,都到了人生的最后关口,过了这个村就再没有了这个店。三十不豪四十不富,五十将来寻死路,简直就是破釜沉舟背水作战,处处危机,四面楚歌。能不累死人吗?以健康买钱还是以钱买健康,五十岁已经是一个分水岭。
当然,五十岁的男人也可能是另一种情况。五十岁的男人往往也正是灿烂辉煌,如日中天。许多男人的事业到了五十岁才刚刚走上正轨,茶喝到此时才刚刚喝出味来。毛泽东五十多岁才进北京坐天下,贺龙、陈毅等人五十岁还忙着生孩子。而徐特立五十多岁才参加两万五千里长征。做生意的人到五十岁才摸到门路才财源广进更是平常事。五十岁的男人是国家的栋梁,社会的中流砥柱。我们许多五十岁的朋友们正是吉星高照,非富即贵。
你看,五十岁的男人可以是花,也可以是果。可以是树,也可以是苗。可以是朽木,也可以是栋梁。可以是钻石(王老五)、黄金,也可以是烂铜废铁。
这就是五十岁的男人。

生命诚可贵

谁都知道生命诚可贵。生命之所以宝贵,是因为生命只给你一次。是不可再生能源。失去了生命,就永永远远的没有了。无论是重如泰山或是轻于鸿毛,就生命本身来说都是一样的。美如梦露,贵如戴妃,香消玉殒便一了百了。虽然佛教有轮回转世之说,但转世之后,已经是另一条生命,与你的肉身毫不相干。比如说,你的前世是世界首富,转世后你还能从他的银行户头支取分文吗?
前不久,澳洲一个退役军人路见歹徒抢劫,他挺身而出与之搏斗。结果,赤手空拳的他不幸被刺身亡。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本身是英勇而高尚的,无论哪一种文化都不会否认这一点。因为他帮的是一位华人,事后华人社区发动捐款,以资助他的遗属。华人这样做也是应该的,有恩报恩是我们的传统价值观。
无论如何,这样舍己救人是一种美德。
但没想到这位勇士的行为引起一场争论。首先,我们注意到,澳洲传媒对这件事的处理都很低调,新闻报道时都不忘吁请人们,在没有一定把握的情况下不要随便与歹徒搏斗,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。进而就有人提出异议,觉得这个退役军人不应该这么做,他能做的事只能是报警,让专业人士(警察)来处理这件事。
以我们的思维方式,是很难接受这种观点的。但当我们在电视上看到这位英雄遗孀的眼泪和哀伤的目光,看到她怀中那永远失去父亲的孩子,我们便有点理解了。生命确实太宝贵了。当他失去生命时,也伤害了他的亲人,他的孩子。这种遗憾是永远的,这种损失更是无法补偿。
我们不难想象,这种事若发生在以前的中国,那就可能会大做文章。电视、电台、大报小报,都要热闹一阵子。甚至还可能将他塑造成英雄样板。多年前,四川少年刘文学为了保护人民公社的青椒,与地主搏斗而失去了生命。刘文学被树为英雄,号召全国人民学习他的榜样。还有“草原英雄小姐妹”龙梅、玉荣,为了保护公社的羊群,差点也献出了生命。在当时特定的政治环境下,谁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。但以现在的眼光来看,这是很不负责任的宣传。以还没有行为能力和缺乏认知能力的儿童的弱小生命去保护这些“财产”,把价值都颠倒了。刘文学保护的那一把青椒,与他那年轻宝贵的生命怎么能比较!
但你千万不能低估了这种宣传的影响。潜移默化的结果,往往在一些事情上反映出来。几年前,广州白云机场一架飞机被劫持。机组人员不顾机上乘客的安危,与劫机者搏斗,强行将飞机降落。结果与另一架即将起飞的飞机相撞起火爆炸,造成两机毁损,四、五百人遇难的特大惨剧。
说到底,这是一个如何看待人,尊不尊重人的价值的根本问题。在现代的进步社会,始终将人的价值放在首位,因而对生命也就倍加珍惜爱护。在澳洲,许多职业培训都把保护人身安全当作重点课程。许多雇主也会告诫职工,遇到歹徒抢劫,不要与之搏斗,而是首先保护你自己的生命安全。澳洲的警察更是经常提醒民众,不要与抢劫歹徒搏斗,除非你有绝对把握(当然这也有点负面效应,歹徒得来全不费功夫,势必助长他们的气焰)。
西方人尊重和爱护生命,已经是一种深入人心的观念。他们连对一些小动物的生命也珍惜爱护。人们驾车时,若遇有小动物如小野鸭、小袋鼠什么的穿过马路,他们都会自觉停下来,避让它们。一次,有人发现一个喜鹊在高树上被线缠住,报警后当局出动消防车用云梯援救,为此,交通堵塞了数小时。
可是我们也不能就此认为,西方社会的人们将会贪生怕死,个个胆小如鼠。情况恰恰相反,在真的需要冒生命危险的时候,他们还是会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。在澳洲,舍已救人的事迹也很多。例如看见有人溺水,许多人都会奋不顾身地跳下去救人。每一年的山火季节,大量的志愿人员赴火场救灾。去年在维多利亚州,就有五个年轻的志愿者不幸殉职。另外,许多救援组织都在战乱的非洲,以及东帝汶、科索沃等地志愿进行人道救援工作。有些人也为此献出宝贵的生命。比起某些瞬间的冲动来,这种行为需要有更大的勇气和牺牲精神。
话题回到那位见义勇为的退役军人。我们还是钦佩他的行为,肯定他的精神。只是也不提倡这样做。也许他只是出于一时激奋,没有时间去考虑危险。但真的很可惜,他再也不可能有第二次的选择了。

生命价格

在商品社会,连人的生命也是有价格的。而且也象其他商品那样,也是按质论价,并不断上下浮动的。
报载,一个中国公民在瑞士因飞机失事遇难。有关当局赔偿了一万多瑞士法郎给死者家属。死者家属不服,向瑞士法院提出上诉,因为同机遇难的瑞士公民的赔偿金额是几十万瑞士法郎,整整多出三十多倍。然而,法院经裁决后驳回死者的上诉,维持原价。原来,西方人办事认真,经他们再三核算,中国的平均生活指数是瑞士的三十九分之一(指当年)。所以认为航空公司的赔偿是公平的。
若是按这种方法推算,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中国改革开放前,华人遇难者的赔偿金岂不是只能拿到几百法郎?无论如何,中国人的生命比过去值钱了,而且隋着经济的快速增长,我们的生命价值也在不断快速标升。
中国人命贱,几千年来如此。旧时灾荒年月,那些街头路边,头上插着草标的,即是卖人的。而其价钱也就象他们头上插着的草那样低贱。也许几十个铜版,甚至有时不要钱也就让人给牵走了。我们读小说《红楼梦》,看到里面众多的奴才婢女、小厮,都是买来的。饥荒年头,人命更如蚁命一样,一钱不值。就是到了现代,多年来政治运动中杀死的、自杀的人,都是分文不值,得不到赔偿的。张志新烈士死后,家属还得交付五角钱的子弹费。当然这是在那社会政治不正常的年代发生的事。
至今,在一些落后的乡村,仍有人拐卖儿童妇女。他们被当作商品转手买卖。有些农民娶老婆也是用钱买的。当然,现在的市价也看涨,起价都在几百几千不等。当然除了地区差价,也按质论价,大约美丑肥瘦价格也是不同的。
今天,中国公民在交通事故中死亡,如空难,其赔偿金额与外籍人士还是有所区别,差额也还是比较大。但如用瑞士人那种方法计算,也就基本合理了。
改革开放前,中国军队阵亡战士的抚恤金一直是人民币百元左右,说起来令人酸心。一九七九年对越战争中,在一些阵亡干部、战士的衣袋里找到的遗嘱,上面开列了家里欠债的清单,写明将他们的抚恤金用来偿还债务。其中最普遍的债务是欠生产队的“超支款”。不要以为是他们的家属从生产队透支钱用了,象现在人们透支信用卡。所谓的超支款大都是农民们经一年辛苦劳动后,所得工资不够买回自己全家的口粮,故欠下债务。而这么一点抚恤金根本无济于事。留给烈士家属的,是多么沉重的打击。
随军记者将这种情况写成材料汇报中央,当时的中央军委副主席叶剑英元帅看到后,老泪纵横,指示立即提高阵亡将士的抚恤金。当然,因当时的国力有限,一下子也无法提高很多。但从此以后,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,战士的的生命价格也不断提高了。
济南军区作家李存葆,就是根据这些素材,含着热泪不分昼夜写成了中篇小说《高山下的花环》。后又改编成话剧、电影,感动了亿万观众,轰动一时。据说这些材料本是广州军区最先得到及整理的,为此广州军区的作家们一直悔恨没有及时写出来。其实这正是李存葆的过人之处。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是他成功的关键。
廿一世纪的中国人,绝不会只值一万瑞士法郎了。

提琴演奏师

美国作家沙林杰在他的著名小说《麦田捕手》中这样描述男女之爱:“女人象一把提琴,男人则是个提琴演奏师。能否奏出美妙动人的乐曲,就全靠演奏师的技巧了。”作者语意双关。这真是精辟的比喻。当然,女权主义者对此是要抗议的。
的确,夫妻之间的关系的协调,还真有点象演奏音乐。就提琴本身来说,质量也很重要,音色尽可能要纯正优美,悠扬动听。而作为演奏师,当然也应以生命的全部热情投入演奏,做到心无旁鹜,并注意节奏与技巧,轻重与缓急,时如激流奔马,时如山泉映月。
因为琴的质量千差万别,而演奏师的水平也是参差不齐,这就是生活之曲总是不那么和谐的根本原因。试想,将一把名贵的意大利提琴,给一个很糟糕的琴师去演奏,肯定不能奏出优美的乐曲来。同理,给马思聪、盛中国一把很糟糕的提琴,也肯定无法奏出优美的乐章来。
当然,生活也不是完全等同弹琴。生活中的琴与琴师可以互相配合,互相调适,这包括理解与容忍,必要时还要付出与牺牲。总之,琴师与琴是互动的,对应的关系。
中国民间也有一句比喻男女之爱的俗语:“女人象棉花,越弹越打越松软。”这也是语意双关的。却是近乎粗俗了些。跟前者比,一个是文学语言,一个是乡间俚语。一雅一俗,不在一个层次。但道理是差不多的,两者有异曲同工之妙。
表面看,后者有暴力倾向,显示出来东西方的文化差异。其实不然,打老婆并非是东方男人的专利。迄今为止,家庭暴力仍是世界性的问题。西方的提琴演奏师们,在这方面比起东方的弹棉花手毫不逊色。在澳洲,政府设有专门的机构处理家庭暴力问题,民间也有社团组织关心此事。警察局还设有二十四小时热线电话,接受举报和投诉。可见问题的严重性。而且,洋人们喝醉了酒,拳头抡起来冲击力更大,因而后果也更加可怕。
所不同的是,打完之后(或酒醒之后),西方男人往往很快就又恢复了提琴演奏师的面目,对女方百般讨好,认真道歉,指天发誓赌咒。而东方男人则不然,他们往往死不认错,坚持“大丈夫”本色,纵然知道错了也只在心里“内疚”。这才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别。
至于受害者呢,就是那些棉花或提琴们,她们的反应也是东西有别的。西方女人照例报警,寻求法律保护。警察来了,该上堂的上堂,该罚款的罚款。该分手就分手。东方女人则不同。她们大都会忍声吞气,觉得家丑不得外扬。事过之后,小伤擦点红药水,大伤就说不小心从楼梯跌下来。
有个真实的故事。某华人男士,将妻子打得鼻青眼肿,惨叫声惊醒了洋人邻居。邻居打电话报了警。警察来了,就要将男人带走拘留。妻子急了,冲上去死死抱住丈夫不放,并推开警察:“WHAT ARE YOU DOING?THIS IS MY HASBAND!(你们要干什么?这是我的丈夫!)”
警察讨了场没趣,只得悻悻而去。

人生廊桥梦几多


美国电影《廊桥遗梦》风靡世界。没料到那么简单的情节,如此老套的爱情故事,竟会受到广大观众青睐,引起那么多人的共鸣,产生预想不到的影响。
究 其因,婚外情是人类的普遍现象。这是既古老而又现代的话题。这样的故事,无时无刻不在世间发生着。随着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,物质生活的丰富,资讯的 方便,人们观念的开放,婚外情有愈演愈烈的趋势。据美国、英国这些国家的调查显示,约有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人承认有过婚外情。
这就是说,许多看演戏 的人们,自己私下也在演同样的戏,如一首诗里说的:“你站在桥上看风景,看风景人站在窗口看你。”这部电影引起大家的共鸣就一点也不 奇怪了。影片勾起人们心中甜蜜或苦涩的记忆,影片中人物说的话,也许正是你说的话。为影片中人物掬一把动情的泪,同时也在为自己。
爱情是绝对自私的。而对异性的泛爱却也是人的天性。这是一种悖论。
人 类的本性是群居杂交的动物。不象某些动物如鸽子、鸳鸯那样单一配偶终生相伴。当然现在也有人考证这些动物也并非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忠贞不二。人类异性间互 相爱慕,纯属天性。人类学家认为早期人类是群婚的。随着生产力发展,经济私有,人类才有了婚姻。婚姻是一种社会进步,它就象其他社会法规那样,维系着社会 的安定,将人类的私欲限制在一定范围内。
性的欲望如同水,婚姻如同器,器约束着水,使之不会四处泛流。当然,婚姻的内涵已不仅仅是性与情,它包含了许多的社会内容,如家庭、孩子、法律、道德、宗族关系以及政治经济利益等。因此,在许多情况下,婚姻又是一种责任和义务。
然而,水仍然是水。一旦失去制约就将流溢而出。这种制约与反制约的矛盾自始至终伴随着人类。
我们知道,人类有追求新鲜刺激的天性。哪怕条件再好、配偶再漂亮,时间长了就有可能熟视无睹,习以为常。“相看两不厌”是难于持续的。这就是所谓的“审美疲劳”。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双方不能自律,又遇到外来诱惑,红杏就容易出墙来。
爱 情也是最容易产生幻觉的东西。热恋中的情人,往往觉得对方什么都好,连缺点也是美丽的。这些五彩缤纷的幻象,一进入婚姻的真实就慢慢露出庐山真面目。婚 后的朝夕相处,使双方的缺点弱点都暴露无遗,恋人就很可能成为“怨人”。而家庭经济,家务劳动,油盐柴米,一切琐碎繁杂的东西都是不浪漫的,没有诗意的。 如果双方不能互相理解、宽容、克制,则处处都可能是火药桶。这样,就有人想走出围城,婚外情也就在所难免。
而《廊桥遗梦》中的婚外情人,之所以对 这场梦刻骨铭心,伴随终生,是因为他们只是短暂相处,双方都感到触电般的刺激,这完全符合人类的天性。假如他们相处 不是四天,而是四个月、四年,又或者女主角随情夫私奔,今后长相厮守,新鲜感、好奇心没有了,情况又将会如何呢?谁也无法预料,连他们自己也无法预料。人 们常说是辉煌的瞬间,其实恰恰是因为瞬间才觉辉煌。
因此也可以说,女主角珍藏的可能只是一种幻觉。而人类常常为这样的幻觉所欺骗,欺骗得心醉神迷,欺骗得甜滋滋的。
因 婚外情之盛,有人担心这将会挑战传统婚姻,解构传统家庭婚姻结构。将来如何,就很难说。就目前来看 ,婚姻家庭仍有其不可替代的功用。传统婚姻家庭对社会和谐安定,孩子教育培养,是必不可少的。婚外情虽难于避免,但婚姻也并非全无好处。夫妻间若能长期相 处,必然就也有许多东西能互补,能互相调适,或者说有着不少共同点。古人将婚姻形容为“百世修来共枕眠”也不无道理。当在事业上碰到挫折,在生活中遭遇风 浪,在生死攸关的时刻,往往都是夫妻互相拖曳互相扶持,相濡以沫,共同走出低谷,脱离险境。而婚外情人这时就可能消失得无影无踪。故中国古人又说是“糟糠 之妻不下堂”。
这种事,从来就说不清。人或无外遇,但谁无外心?不管是君子倘或小人。圣经上说,对妇女有邪念,即是奸淫。这种要求也太苛严了。倒是中国古时有副对联,对这件事的解释很到位,深含哲理:

百善孝为先,从来论心不论事。论事古今无孝子。
万恶淫为首,只有论事不论心。论心世上无完人。

当然,现代社会,就是“论事”也要作更宽容的理解了。

刀在石上磨


悉尼作家千波有篇杂文,题目叫《活着》。这也是葛优主演的一部电影的名字。我这篇文章谈的也是“活着”,或者说就叫“受苦”。大家都谈活着,可知活着并不那么容易。从宗教意义上说,活着就是受苦。活着与受苦是一码事。
法国作家法郎士说:“人,出生,受苦,然后死亡。”短短九个字,就把人的一生概括了。中国有句俗话则是说:“人在世上活,刀在石上磨。”想想都令人心寒。
在这个世界上,同为上帝造物,人的活法很不一样,也很不公平,所谓同人不同命。都是活着,或者说都是受苦,景况也有天壤之别。
那 些亿万富豪,高官显贵,他们活着的痛苦是消化不良,烦恼的是怎样减肥降血压。再就是应对官场商海的勾心斗角、尔虞我诈。又或者是情场失意,醋海争风。间 或也有闲极无聊,多愁善感,无病呻吟的。别以为这些苦就不是苦。这种苦受起来也要命,也蛮难过。时闻有些不愁吃不愁穿的人投环吃药跳楼寻了短见。这些事例 也很多,象大美人玛莲娜·梦露、香港巨星张国荣等。
至于穷人活着受的苦,情形就又不同了。战乱中的妇孺,灾荒中的饥民,自不必说了。经历过中国三 年饥荒的人,就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活法。就是在现在的非洲,饱 受旱灾之苦的人们仍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。看报纸上那些饥民的照片,一个个皮包着骨头象晒干的柴鱼,两只眼睛凹陷下去,上肢和下肢骨节突出,屁股只见胯 骨,象一具具活着的骷髅。这样活着,已不是刀在石上磨了,而是在汤中煮,在油锅上熬了。
就是在寻常年景,太平盛世,穷人受的苦也是苦中之苦。这里只说说劳作之苦,维生之苦。几年前,在四川登峨嵋山,看到不少当地农民,背上放个木架子,专门背客上山,以赚点钱维生。
我 们都知道爬山的滋味。在海拔几千米的高山上,即使不负重也是步步维艰,气喘如牛,恨不能趴在地上。看着农民同胞那瘦骨嶙嶙的身子,菜色的面容,马上使人 联想起罗中立的油画《父亲》。这时就是打死我,我也不敢跨到他们的肩背上去。当然另一个问题是,如果谁都不愿坐上他们的肩背,没有了入息,也许他们将更 苦。这样活着,也就是刀在石上磨了。据说后来峨嵋山已架了电缆车,那么他们的这种生计也肯定没有了。但在其他的名山胜景,此种背人的“捐客”仍有存在。
有 个北方的朋友告诉我,在西北一些农村,人们从出生到死亡,只能洗三次澡:出生,结婚,死亡。因为缺水。那些地方的农民往往天不亮起床,到几十里外挑水。 他们翻山越岭,在崎岖不平的石子路上负重行进。有时不慎跌一跤,就把辛辛苦苦挑来的水倒翻了,于是重新回去再挑。这就是他们舍不得洗澡的原因。就算这样, 挑回来的这种水往往还是浑浊的黄泥水,并有牛马尿臊味。祖祖辈辈,他们就这么过来了。
就是在澳大利亚这样号称人间天堂的国家,也不是人人都活得很轻松的。澳洲的国家电视台播放过一套节目,专门介绍当地有些人从事的又脏又累工作,其中有牲畜屠宰场、火葬场等工作。编导的意思,大概是要人们尊重别人的劳动,并珍惜自己的工作机会。
虽然如此,愿意受这种苦的人还是很多很多,占绝大多数。“宁可在世上挨,不愿往土里埋。”好死不如赖活着。受苦也罢,磨刀也罢,真去找死的人不多。说是 “蒙主宠召”也好,说是“西归瑶池”也好,报名的人总是不多。人们宁愿在世间受苦也不愿上天堂。活着还是好的。
这是因为,人有极强的适应能力。据说世界上最能适应艰难环境的、生命力最强的动物,除了老鼠、蟑螂就是人类。人们对受苦的主观感受也差别很大。你谓为苦的,人以为乐的情况都会有的。六月炉边铁匠,三冬江上渔翁,往往也能自得其乐。街头的流浪汉,也有总是笑眯眯的。
当然,对年青人来说,艰苦的生活经历,就象刀在石上磨一样,虽也痛苦,虽也有耗损,却是达至锋利的过程。“宝剑锋从磨砺出”,从来如此。历史上许多成大器者,都经历过艰难生活的磨炼。

十年见高低

重游艾士菲市(ASHFIELD),只见街上熙来攘往,热闹繁华,店铺字号则是华洋参杂,人称该地为“小上海”。走进一间水果商场,这是老字号,十年前就有的了,是西人开的。这时看见一个粗壮的店员在搬货,待他回过头来,我认出他是十年前我的中东裔邻居,也是这里的老店员。小伙子浑身肌肉,满脸络腮胡子,从商店后面的仓库里往外一箱一箱地搬水果蔬菜。他已长成一个大小伙子,搬起货物来举重若轻,确实好力气。我认得他,他可是不认得我了。
十年前,我们几个朋友就在艾士菲市合租一套老式房子。房门对面租住的是一家中东裔人,他们夫妇俩都长得肥胖,身体滚圆,好象也没有工作,整天闲在家里。他们却有许多孩子,全家的衣食,不用说大家也知道是由谁来PAY。看他们全家过得倒也挺滋润的,周末SHOPPING,大包小包地购物,早午晚餐照样从厨房飘出香喷喷的油烟味。孩子们也是衣着光鲜,长得白白胖胖的。于是我们都感叹如此好的一个福利国家。
不久,他们的大儿子不再上学(约莫十五六岁的样子),就在艾士菲的水果商店找了份杂工,就是现在我们看到的那个商店。当时刚好我们共住的一个女孩也在该店找到一份工。这样,他们就成了同事。但没想到这小子人未长大,却知道瞧不起人,经常欺负这个中国女孩。他喜欢指手划脚,开口就骂人,还爱在老板面前告黑状。女孩告诉我们,他骂人通常只用一句话,开口闭口就说:“CHINESE!哼,CHINESE!”她实在想不通,CHINESE怎么啦?怎么成了骂人话呢?由此可知,他们把中国人当作什么看待。至少,把我们当成下等人了。我们只得安慰那个女孩,别理他,咱们走着瞧!
想当年我们这些中国大陆来的华人,不光当地澳洲人瞧不起,连别的落后国家来的移民也瞧不起,甚至先行到来的华人移民同胞也瞧不起。这些当年的留学生,衣着简陋,背一个挂包,内装清水面包,为了生存,到处敲门找工。也有些人敢于在众目睽睽之下去大街上捡破床垫、破家具。在人们眼里,就跟叫化子差不多。所不同的是,这些“叫化子”靠劳动吃饭,而澳洲真正的叫化子们(流浪汉)却是拿着政府福利金的。
几年之后,情况已大变。这些留学生大都事业有成,有的在生意场上闯出一片新天地,开工厂开商店,还雇一些当地人打工。有的在澳洲读完硕士博士学位,进入白领阶层。前面提到的那个女孩,也早就读完专业课程,后来在一个研究所找到工作。她也许仍记得那个中东男孩,也许早就忘了。她大概也不知道那个男孩仍在水果店工作。
艾士菲市也已今非昔比。街市繁华店铺林立。看那些中文字招牌就知道,这些店主大都是当年那些“CHINESE”留学生们。
当然,这些留学生中仍有不少人是蓝领工人。他们吃亏在于语言而非智力。但他们太都有车有房,安居乐业。以拥有房屋的比例来衡量,他们已远远超过澳洲国民的平均水平。除了自住房,已有不少人拥有投资房。
更难得的是,他们的下一代大都表现出色。这些孩子学习成绩优异,在各名校、精英中学都有许多这样的华人孩子。在近年的全国高中统考中,他们已崭露头角,有的成为高考状元。这些孩子将来在澳洲社会担当什么角色,实在难于估量。
因此,可以预想,再过十年才是真正见高低。

抱柱有信


几 年前中国高考,不知哪个忧国忧民的先生出了个作文题叫《诚信》。就有一个江南学子,以蜀汉名将关羽的赤兔马为题,以文言文写了一篇文章,慷慨陈词,文情 并茂,被评卷老师评为满分。这篇文章被全国大小报刊转载,一时洛阳纸贵,人人皆谈诚信,掀起一股讨论诚信的热潮。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,之所以大谈诚信,正 是因为现在的社会缺少诚信。
诚信到底是什么东西?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玩艺究竟有多重要?诚信当然太重要了。大者如世界秩序,国家政令,小者如平头百姓日常生活,商业运作,莫不以诚信为本。诚信是人类道德文明的一种体现,也是人类社会赖于依存的根本。
中国曾经是诚信之邦。孔子说,人而无信,不知其可。旧时的中国知识分子视守信如同守节,诚信几乎就等同于人格。所谓的“一诺千金”,这一诺就是诚信。
中 国古代一个最有名的诚信故事,说的是有一个男子,与女朋友约好在桥下相会。没想到突然发生洪水,河水暴涨。因女孩迟迟未来,该男子为守信,不愿离开,死 死抱住桥柱不放,结果被淹死了。死了还紧紧抱住桥柱子。这就是有名的“抱柱信”,一个最经典的爱情故事和诚信故事。后世的文人墨客对此推崇备至。当然以现 实的眼光来看,这男子也太死心眼了点,他完全可以跑到桥上躲避洪水,女朋友真的来了也是看得见的。奇怪的是从不见有人指责那女子为何迟到。显然,人们看重 的是诚信,是该男子守信的美德。如果他机灵点躲开了洪水,留下一条命,这故事就不会流传下来了。这样的故事就平淡如水,一点也不凄美,一点也不浪漫。遗风 所及,时至今日,女孩子约会都要迟到那么半小时。
但就算你不知诚信为何物,当你碰到不讲诚信的人时,也立刻就会明白了。无论是大事还是小事,哪怕是生活中的一点小事,也不能没有诚信。
我 最近因为搬房子,预先约好了一个搬家公司。价钱也是早就谈妥了的。可就在搬家前夜,该老兄突然来电话,提出要加价,而且加得狠。事情很明显,他是想在你 搬家前夕,给你来个措手不及,突然“斩”你一笔。我们都知道在澳洲买卖房屋,一旦定下成交时间就不能随便更改,这关系到买卖双方、地产商、律师等许多方 面。看着满地的大包小包,我已是别无选择,只能认“宰”了。但心里并不舒服。说实在的,搬家也是辛苦工,赚钱不易。但应该明码实价讲好,是多少就多少,不 能乘人之危想歪心事敲诈人。我就想起“诚信”两字,平常还真的没有好好想过这两个字,只因澳洲处处都讲诚信,也就不在意了。
这时我的一个生意人朋 友知道了此事,他表示愤愤不平,在电话上嘱我辞退这样的搬家公司,为的是让他们明白做生意要讲诚信。他叫我连夜看报纸广告另找一个搬 家公司,如找不到,他明天下班后用面包车一趟一趟帮我搬,哪怕搬到天亮。朋友为我两肋插刀了。当然,最后我找到了另外一个公司,价钱也相当,没让我的朋友 熬夜。这叫东方不亮西方亮,死了张屠户也不吃带毛的猪肉。
类似的事情我还碰到过不止一次。有次找人修水管,也是事先约定了时间,说好了价钱。到了 那一天,我就在家里傻等着。可是望穿秋水,不见人来。试打他的手 机,对方已关机了。我猜想,这老兄可能接到了更大的生意,就把我的事丢掉了,同时也把诚信丢掉了。但是他应该给我来电话说一声的。
我不得不说的是(虽然有点不好意思说),前后两件事的两个老兄,都是我们大陆同胞。而这样的情况,与澳洲本地人打交道从未遇到过。
在 澳洲,诚信已经象空气那样,你几乎感觉不到,而它是处处都存在的。最简单的是,在商场买了东西,回家来觉得不合意,或有质量问题,送回去二话不说就能退 换。人家根本不怀疑你退换的理由。象肯德鸡那样的快餐店,当天卖剩的食品统统倒进垃圾桶,绝不留下卖给顾客。这些都是商业诚信。如果发现个别食品或药品有 问题,政府就会责令有关公司将所有产品收回。
澳洲人对“人”的信任,同样表现出诚信的深入人心。我有时付款给上门服务的工人,例如安装热水炉的工 人,或安装铁门、围栏的工人,他们都是接过钱数也不数 就放进口袋。倒是我自己心里总觉得不踏实,万一他回去数数出错,岂不产生误会?毕竟是千多两千的数目。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诚信。诚信一旦建立起来,人们之 间就无须猜疑。
诚信是多么宝贵的东西。有了诚信,人们活得就有安全感,不至人人自危,不会觉得四处都是沟邃,都是陷阱。就是买一瓶酒,买一把菜,也吃得安心,喝得安心。晚上睡觉,也不用时时提心吊胆。
诚 信要破坏起来,也是很容易的。而要重新建立,则难上加难。我们的诚信在历次的政治运动中,尤其在文革中已经被破坏殆尽。我们的同胞在国外生活,要建立起 与当地人之间的互相信任,就必须讲诚信。有时,一粒老鼠屎就会坏了一锅汤。澳洲的英文报纸披露了这样一件事:某华人同胞看到一个西人在车房门口卖旧物(澳 洲人习俗,在自己车库门口处理出卖已不需要的旧物),上前看了看,就说我能否借你的电话与妻子商量下,看买还是不买。于是他进去讲了半个钟头电话,几里呱 哇的,老外也不知他究竟讲些什么。结果东西没买成,这老外后来却接到上百元的中国长途电话费。
这样还有什么诚信可言吗?

卖菜姑娘

“卖花姑娘”总是给人一种浪漫的遐想。以前有部朝鲜电影名字就叫《卖花姑娘》。这虽然是一个凄惨的故事,但俊俏的卖花姑娘留给人们的仍是美好印象。
而卖菜姑娘呢?是否就少了些浪漫情调?好象文学作品中极少有写卖菜姑娘的。我这篇短文就写卖菜姑娘吧。
一个周末,我们来到悉尼有名的佛莱米倘农贸市场。在杂乱的人群中,喧闹的市声里,见到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站在菜摊前卖菜。她穿着简朴,显得从容淡定,笑眯眯地招呼顾客。我认出来,这卖菜姑娘是我的朋友黄氏夫妇的女儿。
那些讨价还价的顾客们当然不会知道,眼前这个卖菜姑娘是悉尼某个名牌大学的高材生,前年澳洲统考的女状元之一。因为她的父母是菜农,周末她就来帮父母卖菜。
在西方,人们对从事各种不同的职业比较容易宽容接受。也不是说他们就没有等级观念,在骨子里这种观念还是存在的。但至少在表面上,人们不那么势利眼,对不同的劳动阶层还是表现出尊重。人们尊重的是人,人与人之间还是要互相尊重的。而实际上,如今这种等级观念也逐渐淡薄了。现在,一些有高学历的人去干清洁工,去开出租车的也并不少见。有个朋友一次坐出租车,上车后发现司机竟是他所读大学的教授。原来教授是PARTYTIME的,课程不多,开车是为增加收入,补贴家用。
但我们华人在这方面就比较放不下。象这个卖菜姑娘那样,就不是谁家的孩子都能做到的。以她的条件,找到别的“体面”一点的工作完全没有问题。她选择卖菜,主要是顺父母的意,帮父母解忧。
卖菜姑娘的父母是从香港移民来的,全家经营一个菜园,夫妻俩脸朝黄土背朝天,日子过得不容易。但上帝却从另一方面补偿了他们。他们有五个孩子,最大的两个女儿是孪生姐妹,前年双双成为高考状元。老三老四都在精英中学就读。最小的儿子又考上小学英才班。真是满门才俊,一室书香。这样的孩子,别人得到一个也心满意足了。他们家却有五个。最难得的是孩子们都能体谅父母,一有空就帮父母干活。
华人都望子成龙,每个家长都重视子女教育。周末,洋人的孩子们都去海边、去公园玩,华人的孩子往往就背着沉甸甸的大书包去补习。华人平时省吃俭用,一分钱掰开两半花。但孩子学习的钱再多也愿意甩出去。所以各个精英中学都有许多华人孩子,一眼望去多是黑头发。据说有超过三分之一的精英中学学生是华人,而华人只占澳洲总人口的二十五分之一。
现代社会对子女的教育真不是那么容易。绝对不是一分耕耘就有一分收获的。有时种瓜不一定得瓜,种豆也不一定得豆。甚至可能播下的是龙种,收获的是跳蚤。我们的传统教育观念是“棒棍出才子”,提倡对孩子严加管教。但如今的孩子是打不得骂不得。有个华人家长打了孩子,五岁的孩子居然也会拨“000”报了警。父母被传上法庭,罚了款还不敢吭声。
现代的孩子有太多的自由,接受的是西方价值观。信息技术的普及,娱乐的多元化,又为他们提供了许多诱惑。例如电子游戏,电脑网络等。所以培养一个品学兼优的孩子颇为不易。有一个华人家庭,将打工的钱供孩子上私立学校,夫妻两人辛苦如牛马。没想到孩子不长进,成绩越来越差。做母亲的气不过,上吊自杀了。这是几年前轰动华人社区的新闻。很显然,他们这种投资是错误的。选择自杀就更错了。
所以我的朋友黄氏夫妇太幸运了。问他们管教孩子的经验,他们则笑笑说是顺其自然,无为而治。以他们繁重的劳动,我相信他们的话。他们真的没有这样的闲功夫。还有一种说法是“贫穷出孝子,白屋出公卿”。就是说,孩子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生活,在逆境中生存,往往会比较懂事,进而发奋图强。但这也只能是个别现象,没有普遍意义。在现代教育中,经济资源缺乏的人大都占不到优势,始终是吃亏的多。
我对眼前的卖菜姑娘生出敬意。我知道对她最大的支持是买她的菜。因为是朋友,付钱的时候也产生麻烦。最后只能放下钱马上走开。看看我买下的菜,却是带花的菜心,黄灿灿的,带着芳香。
卖花与卖菜,有什么不同?

宽容是金

说到宽容,就会使人想起弥勒佛。佛祖旁边的楹联写着:“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,笑口常开笑天下可笑之人。”佛的宽容是无边的。
但那毕竟是佛。凡人要做到宽容并不容易。说起宽容,我就不由想起2001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,南韩前总统金大中。抛开政治上的见解、是非不说,金大中为人之宽容大度,确很令人赞叹和钦佩。
金大中被誉为亚洲的曼德拉。他在争取和推动南韩民主自由的漫长而艰苦岁月里,饱受残酷迫害和打击。他曾被判死刑,两次被流放,五十五次遭软禁,多次险遭谋杀。他的一只脚因此而永远残废。其中最危险的一次,在东京酒店被人绑走,装进麻袋并绑上一块碑石丢进大海,后幸为美国情报人员救起。可谓是九死一生。
如此深仇大恨,换了谁也不能不报。然而当他取得胜利被选为总统后,并没有对以前加害他的人打击报复,却是以德报怨,特赦了他的死敌、因贪污罪而坐牢的前总统全斗焕,以及也曾迫害过他的前总统卢泰愚。这样的宽容和度量,就不是“宰相肚里能行船”了,而是连航空母舰也能通行了。
一说起宽容,人人都能讲一通大道理。什么宽容是最大的美德,什么大海能容有容乃大,什么退一步天宽地阔,等等。若以口说为凭,则人人都是谦谦君子,天下早就太平无事了。但说是一回事,做又是另一回事。日常中,也许听到别人说你一句坏话,就跳将起来,青筋暴突,以牙还牙,以眼还眼。要是打你一拳呢,则恨不得以一还十。若是别人迫害过你,夺妻之恨,杀父之仇呢?世代冤家呢?那可是势不两立、不共戴天的。
要真正宽容自己的敌人,实在不是那么容易的事。我们都是凡夫俗子,都难于有那种境界。就是领袖人物,也难于做到。例如毛泽东,他对原是战友的刘少奇、彭德怀等人的打击迫害,就令人发指。其实彭德怀也就是提了点意见,而且是正确的意见。
比较西方文化,我们确实缺少宽容和忏悔意识。这是因为西方宗教(例如天主教、基督教、东正教)都认为人有原罪,所以忏悔是必不可少的。圣经教诲人们要宽容一切人,包括宽恕自己的敌人。有些西方人的宽容,实在感人至深。几年前在美国发生一起中国留学生枪杀导师的事件(凶手隋后也自杀身亡),受害人的年老父母强忍自己的悲痛,却不断写信给凶手的双亲,安慰他们,唯恐他们承受不了这种打击。如此的宽容让人难以置信。
东方文化虽然也讲宽容,但同时也有很重的复仇情结。老庄、孔孟的学说也是主张宽容的,这从他们的著作中可以看出来。但他们这种理论不具有宗教的约束力。在社会发展过程中,复仇意识始终在我们的文化中占主导地位。“有仇不报非君子”,“君子报仇十年不晚”,这些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话。这种意识比先贤们的宽容教诲更加深入人心。复仇意识与因果报应一起,渗透进我们文化的深层。几乎所有的民间文学、传奇故事、戏剧小说,多以报仇雪恨与因果报应为主题。并以此为终极目的。象伍子胥过关、卧薪尝胆等故事,宣扬的无非都是报仇雪恨。
这里不得不提的是,后来中国大陆的阶级斗争学说,更是一种极端的复仇主义学说。这种学说强化了我们民族的复仇意识,对几代中国人影响极大。加之传统的仁义、宽容道德的失落,国人都视“与人斗,其乐无穷”,以致一个个都有着斗鸡眼,常常是一语不合,出口就伤人。因芝麻绿豆大的事也就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。更遑论对敌人宽容了。
但金大中也是东方人,韩国文化与中国文化一脉相承。这就更难能可贵了。
当然,复仇也并非全无必要。有时为了更好地申张正义、惩恶扬善,对坏人又不得不严加惩处。这也有点矛盾。宽容与惩处,一个是道德,一个是法律,这是较复杂的东西,在这篇短文中难于说得清。一般而言,在对方已放下武器,不再构成威胁的情况下,宽容就有必要。否则冤冤相报,世代成仇,就没有了结。
宽容是吹化寒冰的春风,是白鸽和橄榄枝,是化解仇恨的熔炉,是智慧中的智慧,是黄金中的黄金。“宽恕人家所不能宽恕的,是一种多么高贵的行为(莎士比亚语)!”这个世界太需要宽容和理解了,无论是巴勒斯坦人和以色列人,还是台湾两岸的中国人。

室雅何须大


大厦千间,夜眠八尺。这话谁也不会否认。
但这八尺得来,其实极之不易。人类为此而奔波忙碌,费尽心血,付出相当多的劳动,甚至终生为之所累。银行贷款期限可以是二十年、三十年,等于是一生都在为房子还本付息。到头来,也不是人人都拥有自己住房的。象美国、澳大利亚这些国家,拥有自住房屋的比例,大概是百分六十、七十左右。
当然,人的欲望没有止境。人们事实上并不只是谋求席梦思那么大的一块地方。八尺之外,客厅餐厅,前后花园,以及游泳池,都是住房的延伸部分。人们得陇望蜀,人心不足蛇吞象。因此就有人追求大厦千间。甚至有阿房宫,延绵数十里,一宫之内,寒暑不同。
但是归根结底,不管千间还是万间,夜眠还是八尺。说八尺都夸张了,那是古代的尺,据考证,折合现代计量单位也就是五尺六尺罢了。
曾去参观过北京故宫博物馆,看到大清皇帝睡的龙床,虽然大些(超过了八尺罢),但其实是大而不当。皇帝的龙体跟我们也是差不多大小的,连同妃子,也就只睡了一只角落,其余部分就浪费了。皇帝也只能是夜眠八尺的。
多年前,也去参观了广州白天鹅宾馆的总统套房。记得是陪同杨沫大姐去的。这种套房当时的收费标准是每晚三千美元。这在那个年代是天价了。但一看之下,觉得就也不过如此。总统睡的床,居然是中国传统木床。油漆是黑色间大红,雕些龙凤花饰。这种床现在中国农村仍有许多农民在使用,纯是哄哄洋人罢了。唯一能表明其尊贵的,是抽水马桶,花多少万从德国进口。另外,洗浴的盆,其水龙头是用18K黄金制造,把手是玛瑙的。
但总统晚上睡的,也还是八尺。其余的钱都白费了。
当然,总统套房是宾馆的品位象征,租住率极低。这里还有个小插曲,我们几个同事获招待住进这个宾馆(但不是总统套房)。晚上空调温度太冷,冻醒过来,翻来覆去睡不着,又不好意思问服务员,怕被人当作乡巴佬。罗衾不耐五更寒,就这样一夜冻馁到天亮。其中一个同事半夜起来,叫了部出租车回家睡去了。这是改革开放初期发生的事。
因此,既然夜眠只是八尺,住房大小还是以适中为好。我觉得澳洲的房子就比较理想。澳洲当然也有豪宅,但一般住房,都是两居室至三、四居室,既不挤逼,也不致太大。而且大都是独立房子(HOUSE),前后有个小花园,这类房子在其他西方国家也比较普遍。这种房子多以红砖砌成,外表朴实无华,没有任何眩目的装饰。就是价值数百万澳币的豪宅,从外表看也可能是不起眼的旧房。但里面各种设施齐全,住得很舒服。加上澳洲温和的气候,和谐的人文环境,被认为是最适合人类居住的乐园。
随着人口的增长,澳洲现在也建了不少公寓式的房子。这些房子同样设计得很好,里面舒适明亮,一般都有大的窗户,宽敞的阳台,注意庭院绿化,与自然环境浑然一体。改革开放后的中国,也有不少住宅区参照澳洲的建筑模式。
说是金窝银窝,不如自己的狗窝。住房好不好,最重要的是人对它的感情。不知你有没有过借宿的经验。若主人脸色不好,再漂亮的房子你也是住不下去的。房子虽然小些,旧些,只要自己喜欢,按自己的喜好去布置装饰,自己觉得满意,就是最好的住所了。
住大房子也并非完全不好,实在是因人而异。有的朋友退休后,孩子们相继搬出去另立门户,这才发觉空荡荡一座大房子,夫妻俩住起来分外冷清,有点不堪孤寂的样子。当然除了考虑实际居住的人口,也要与经济条件相适应。房子大了,管理成本也相应提高。
还是刘禹锡的《陋室铭》说得好,“山不在高,有仙则名。水不在深,有龙则灵。斯是陋室,惟吾德馨。”
室雅何须大,花香不在多。

读书之乐

有诗说:“书卷多情似故人,晨昏娱乐每相亲。”
人生的快乐有多种多样。宴饮、玩牌、跳舞、垂钓、聊天、体育活动等都是乐事。但读书之乐,实在为其他的快乐所不能代替。
读书不只是趣味和消遣,更主要的是能从中汲取知识养分。人们常用如饥似渴来形容读书的欲望。读书解决的是心智的饥渴,满足的是人们深层次的生理需求。有人曾问及大科学家富兰克林,人生最大的悲哀是什么?他的回答竟是:无书可读的时候。
在中国,也听过这样一个传说。某秀才得一好书,读得废寝忘食。其妻送来点心,是一块糍粑、一碟蜜糖,置于案上。少倾,妻子复入书房,见丈夫满嘴墨黑,仍在读书。再一看,糍粑不在了,蜜糖却原封不动。原来丈夫将糍粑蘸着砚台的墨汁吃了。虽属笑话,但读书入神时忘记一切是许多人都有经验的。例如在站台上边看书边等火车,常常就会误了班次。
当然读书也有乐与不乐之分。坊间常闻有“某某畏书如畏虎”之说。指的是读那种求功名应试举的八股书。这类书如果好读,就也不用“头悬梁,锥刺股”那么折腾了。再有是读数理化,读艰涩难懂的哲学理论书,就不一定是乐事。但也因人而异。你谓为苦的,人谓为乐。如数学家陈景润,迷于数学。既能入迷,必有快乐处。又据说钱钟书先生抓一本英汉词典也能读得津津有味。
知识无穷无尽,书籍有如海洋。光是在中国,现在每年出版的书就有数万种以上。可读的书太多,人只能选取其中一些书来读。一个人穷其一生,也只能读到其中的一小部分。普通人通常爱读的,多是那些较通俗的书,如古今传奇,唐诗宋词,流行小说,爱情故事,科学幻想等。遇到爱读的书,就如醉如痴,寝食皆忘。记得少时躺在床上用油灯看书,夜深过困睡着了。醒来时发觉油灯已倒,幸未点燃被褥,想想都很后怕。
中国古人读书,有许多讲究。明人吴从先总结出几条:读史宜映雪,读子宜伴月,读佛书宜对美人,读〖山海经〗、丛书、小史宜倚疏花瘦竹,读忠烈传宜吹箫鼓瑟,读骚宜空山悲号,读赋宜纵水狂呼……等等。
而读禁书则另有一番情趣。古人将“雪夜闭户读禁书”当作赏心乐事。早年时,我们也曾读过手抄本,“毒草”之类(其时连《青春之歌》、《三家巷》也列为毒草),朋友间偷偷传阅,新奇、神秘而刺激,情趣似又在读书之外。
读书也讲缘分,讲机遇。我们生来命苦,就在如饥似渴想读书的时候,赶上文化大革命。在穷乡僻壤,本来书就不多,从此更是难得见到书了。
有一次,偶在小店买零食,打开包装零食的书纸,竟是杨朔散文《荔枝蜜》中的一页。读了读,竟觉如啜甘泉,急急赶了几里地跑回小店,花一角钱向店主买下剩余的残页,那是只有不到半本的杨朔散文选。当时又惊又喜,偷偷摸摸掖在衣服中,回家闭门阅读,才知世间有如此美妙的散文。这是我第一次知道杨朔的名字。但不知其时杨朔已被迫害死了。多年后上大学,这才读到完整的杨朔散文集。当然此时已有很多的书可读,视野、感觉也不同了,对此倒不至于如痴如醉了。
只是对阅读那半本残缺的杨朔散文的美妙感受,永远留在记忆里。
读书须得少年时。青少年时记忆力特强,所学往往终生不忘。错过这个年龄段,就可能事倍功半了。后来虽有大量的书可读,也无法如少年时那样吸收进去,只能懊悔终生了。所以古人总是告戒后来人:少壮不努力,老大徒伤悲。大约那些学富五车、中西贯通之人,从小都会有一些读书的条件(起码要有书可读)。否则,再好天分也成不了器的。从这方面来说,我们这一代人是先天不足的,是吃了大亏的。这就是缘分。当然也因人而异,也接触过一些同时代人,却是成年后才大量读书的,竟也记忆得住,成为大家。这是各人天分。
无论如何,闲暇时持一卷在手,再加一支香烟或一杯清茶,细细品读,实在不失为一种享受。古人认为开卷有益,然更多时候,读书已象抽烟,为的是过瘾,到底记住了多少,倒在其次了。

好酒不须为解愁

曹操有诗云:“何以解忧?惟有杜康。”
世人常常好象不是为了欢乐而饮酒,很多时候竟拿酒来浇愁,美其名曰“一醉解千愁”。事实上许多人都知道酒是不解真愁的,充其量,喝多了时酒精将神经麻醉,暂时忘记了一些事情。更多时候,喝醉了神经更脆弱,更容易触景伤情。举杯消愁愁更愁。
酒实在并非为忧愁而酿。
酒是浪漫的。诗、酒与艺术生来结缘。古希腊的酒神即是艺术之神。诗与酒从来就不可分离。许多诗人和艺术家都总是醉醺醺的。李白诗中有酒,无酒不诗,斗酒诗百篇,被誉为酒仙。翻开唐诗宋词,又有哪个诗家不嗜酒?
酒又是风流的。多少男女艳情故事带着酒色酒香。传说中,喝醉了酒的杨贵妃更是倾城倾国,娇羞妩媚。“拚却红颜为一醉”,“两朵桃花上脸来”,具是醉美人图。“酒入愁肠,化作相思泪”,连相思都带着酒香。
酒又是英雄的。三国时曹操与刘备煮酒论英雄,为千古美谈。古往今来多少英雄豪杰攻城陷地,百万军中取人头,无不以酒壮胆。而关云长酒尚温时斩华雄,是这方面的经典。正是酒与英雄、女色,谱写了一页页悲壮凄美的历史。
酒当然也有负面的价值。我们知道有多少英雄好汉也是耽于酒色,因酒误事,栽在酒中。而贪官污吏们几乎无一例外都贪杯好色。历史上每一个王朝在覆灭前都是醉生梦死。中国古时商纣王有酒池肉林。无独有偶,古罗马的帝王也有大酒池,可同时供千百人饮酒淫乱。往严重一点说,他们是因酒亡国。
喝酒讲究酒德。最难得的是既有海量,而又千杯不醉,或者是人醉心不醉,镇静自若,言语不乱,所谓酒中不语真君子,这才是酒中英雄。历练到这种程度还真不是那么容易。据说连最谨慎小心的周恩来,也在国宴中喝醉过一次,几乎有失礼仪。据现代医学研究,人们对酒精承受能力的差异,全在于人体胃中的一种酶的含量多少,而这基本上是先天的。一般来说,白种人酒量会大些,也就是说,他们胃里天生的多一些这种酶。
酒中豪杰们大都喜欢喝烈酒,中国的酒鬼、茅台、汾酒,国外的白兰地、威士忌都是烈酒。这种酒点火即着,跟汽油一样。将这些燃料喝进肚子,焉能不醉?
因此,若论对身体有益,倒是不如喝些低度酒。欧洲人家常喜欢在晚餐时喝小杯红酒。葡萄美酒夜光杯,这种喝法,光是那份温馨浪漫的情调就很诱人。且医生认为,喝少量葡萄酒对心血管大有裨益。国外的一般红、白葡萄酒都是低度酒。中国的花雕、珍珠红、女儿红等都属水酒(女儿红还有个美丽的传说),这些酒的名字本身就是极好的佐酒料。这类酒一般不伤身体,据说含有多种氨基酸,营养丰富,常饮益寿延年。大概古书上描写到人们大碗大斗喝的酒,都可能是水酒。
水酒的佳品,实在是以家酿的为好。这种手工作坊出来的东西就是不一样。水酒一经工业化生产,势必走了样,变了味。西方人也多认为,什么都是HOME MADE才是精品。至今,仍有不少西方人坚持在家酿酒。我们老家梅州的家酿酒也是极出名的。小时看母亲做酒,很是有趣。取上好糯米蒸熟,加酒饼(一种酵母)拌匀发好后,装瓮封存。时间当然是越久越好,陈年老酒为上品。但往往等不及,就取出来吃了。打开时醇香扑鼻,半村酒香。一般都是加水化开(浓淡隋意),再煮沸滤去糟,装瓮食用。这种酒粘粘稠稠半透明呈琥珀色,入口甘醇,甜而不腻。如此美醪,使人疑为天上的琼浆玉液。有时,我母亲又在酒中加放红曲,酒就变成鲜红色,节日里喝,就有浓浓的喜庆味。
此种酒饮多不醉,只是微醺,感觉飘然若仙。
后来看到有书记载,毛泽东生前也喜食此种酒,湖南人称为“涝糟”,连酒糟也不滤去,一起煮吃。后又读到邓小平女儿毛毛(邓榕)写的书,谈到老邓也常食这种家酿酒。通常是由他的继母邓老太太亲手做。书中还介绍了具体做法,跟我老家的方法相若(据传邓小平也是客家人),也极简单。想想他们这样的帝王之家,什么样的名酒没见过?偏放着御厨不用,自己来做酒。可知此种家酿酒多么有魅力。
但在如今快餐时代,毕竟没有多少人再愿意自己动手酿酒。好在,澳洲的葡萄酒也是很出名的,产量丰富,价钱也相当。每天喝一杯,是很容易的事。或与家人,或与三两知己相互把盏,不亦乐乎!

不是修行也吃素

与那些吃山珍海味的老饕相反,许多人主张素食。以前的素食者,多与宗教信仰有关。佛教徒称素食为“食斋”,因戒杀生而主张素食。
食荤必然要杀生。杀生虽不是杀人,杀动物的场面,也怪吓人的。幼时看杀猪,只见屠夫用一把铁挠钩搭进猪嘴巴,把它拖翻在地,猪便凄惨地呼天抢地大叫起来,其对死亡的恐惧不亚于人类。然后,屠夫一刀子从它脖子窝里扎进去,血象喷泉般涌射而出,挣扎一回就没命了。杀牛时,牛虽不大叫,从眼睛里流出泪水,状更凄凉,常令农人肝肠寸断。就是杀鸡,也有一番挣扎过程的。这是动物求生的本性。所以,在佛教理论中,杀生造孽很重,要打入十八层地狱的。他们认为,连杀一只蚊虫也是罪过。
佛教徒素食,分长期素食与短期素食。俗称长斋及短斋。那些职业性的僧侣(出家人)或特别虔诚的信徒长期食素。一般信众也就在初一、十五及宗教节日食素。同是佛教僧侣,也因门类宗派不同,对素食的要求也不同。有的全然开戒,一如俗众。
现代人素食,有些人是与宗教无关的。他们是为了健康,为了保持苗条身材而素食。有的医学专家也告诫人们尽量素食。因为肉类食品中的脂肪、蛋白质、胆固醇对心血管有害。当今不少社会名流都是素食者。据说英女王素食,已故歌星邓丽君后期也素食。素食成为一种时尚,一种潮流。
西方的素食者分为很多种。一种为全素(WGANS),就是连牛奶、鸡蛋也不能吃。另一种为半素(VEGETARIANS),不吃肉但可吃奶、蛋。洋人们什么事都喜欢分门别类,清清楚楚。
并非人人都能接受素食的。我就难于放弃肉食。餐桌上若是没有了肉,就少了许多美味佳肴。肉香是多么的诱人。无论焖炖煎炒,红烧,清蒸,鱼、肉永远都是餐桌上的主调。对美食家来说,没有肉的日子里,天都要塌下来了。
至于由吃肉而引起的杀生,由杀生而招至的罪孽,美食家们就顾不了那么多了。要算账,那是下一辈子的事。再说,首先要负责任的是屠宰场,至少也是三、七开,或者是二、八开。要下地狱,他们得先下。起码也得大家一起下。
如果认为素食就一定很单调很乏味,那也错了。中国的烹调文化博大精深,任你是荤是素都花样百出,丰富多彩。曾去过一些寺院,发现他们煮出的素菜,同样色香味俱全,令人垂涎欲滴。那些冬菇、笋子、豆腐、面筋,经他们巧手制作,竟象工艺品那样。至于《红楼梦》中描述的贾母吃的素餐,更是一种奢侈的享受,不是人人能有那种口福的。
而对于那些需要消耗较多热能的人们来说,素食能否提供足够的营养,也是个疑问。肉类的丰富营养到底不是素菜能比的。例如体育运动员,不吃肉怎么去破世界记录?在足球场上跑几个钟头,素菜的卡路里够吗?
对长期困扰东方体育界的东方人与西方人体质体能之争,我想应将东西方人的饮食习惯考虑进去。由于生活条件的限制,东方人相对吃肉要少,而西方人是以肉、奶类为主食。这样长期延续,多少世代下来,体能就会有差异。由此而引伸出去,就有了人们争论不休的有关东西方男人的别的话题。假定这个理论成立,对症下药的话,东方男人是否应多吃肉?据说日本在战后鼓励儿童喝牛奶,数十年后日人平均身高已多了几厘米。
当然,要多吃肉有赖于整体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,不是你想多吃肉就多吃肉的。所以关键又在于国力在于经济。
话说回来,宗教主张素食,应尊重宗教。医生提出素食,自有医生的道理。因此,愿素食的,尽管素食。愿吃肉的,尽管吃肉。素者自素,荤者自荤。素食者多了,肉资源相对多了,对肉食者也是好事。

情愿当个背囊客

在发达国家,人们最大的消费就是旅游。现代交通工具缩短了世界各地的距离,人们可在一天之内感受春夏秋冬,真正是天涯若比邻了。
全世界不知有多少人每天在空中飞来飞去,俗称“空中飞人”。人们通过旅游,观赏大自然奇异风光,感受不同的人文风土,体验历史的悠远与世界之浩瀚,开拓了视野,也就等于延续了有限的生命。
古人说“读万卷书,行万里路”,是有道理的。古人好旅游,但限于条件,除了商贾之人,恐怕就是一些文人骚客才出游。在他们的诗词散文中往往都留下了旅游的踪迹(徐霞客那么完整的游记,是一种例外)。
古人旅游当然比较艰难。他们往往只靠一双腿、一匹马或一叶扁舟就踏上征途。他们朝行夜宿,风餐露宿,“鸡声茅店月,人迹板桥霜”,可想而知这种旅程是艰难的。“古道西风瘦马,枯藤老树昏鸦,夕阳西下,断肠人在天涯。”这种旅程也相当孤寂。但条件的艰苦并不能阻挡他们旅游的热望。李白、杜甫都是天生的旅行家,他们“一生爱入名山游”,甚至死也死在羁旅中。他们的吟山咏水之作,就是有名的旅游诗。
古人旅游的危险系数也很大。强盗、疾病、兵乱,处处都充满危机。就是那些原始的交通工具,也极不安全。故此人们常说是“行船走马三分命”。有人去考证过,骑马或乘马车的事故率远高于现代交通工具。所以古时旅游要有冒险精神,是勇敢者的事业。
相比之下,现代人旅游就轻松多了。飞机、火车、轮渡,登山索道,旅游已成为享受。我早年在国内时,因工作之便,也曾公私兼顾(或者是假公济私),走遍了大江南北。在东北,到了最东边中苏交界的兴凯湖。又专程去看了小说《林海雪原》中写到的牡丹江、镜泊湖,但书中描写的茫茫林海已不复存在,令人失望。去成都时也参观了杜甫草堂、武侯祠、刘备墓。在云南就去看拍电影《阿诗玛》的路南石林。又到了海南的天涯海角,并在《红色娘子军》的故乡万泉河畔喝刚摘下的鲜椰子汁……
到了国外才知道,西方人旅游是很普遍的事情。也不一定要有丰厚的收入才能旅游。许多打工者每年也抽空旅游。不少仍还着房屋贷款、负债累累的家庭,一样安排旅游。而我们华人同胞却就很放不开,买了房就如同背上了蜗牛壳,负了点债就好比作了个茧把自己缚住,再也动弹不得。
现在有许多西方年青人又象我们古人那样,独自一人背上个背囊就出发,周游天下,俗称为“背囊客”。这些背囊客有的就走路或骑自行车。他们走到哪里玩到哪里,没钱花了就地打工,挣够了钱又上路。他们那份潇洒,真叫人羡慕。
背囊客也要有相应的条件。一本路路通的护照,基本的英语会话能力是必须的。但最关键的是要年轻身体好。当背囊客旅游也要趁少年。
倘若时光倒流二十年,我想我也会这么做的,我也会成为一名背囊客,走到天边地尽头。

乐在乡居


我远居郊外,常自比乡巴佬。朋友来访,辄兴叹路途之远。我则笑言:路遥知友情,日久见人心。
乡居实在是有利有弊。最大的实惠是房价较低廉。再就是环境之清静,空气之纯净,民风之朴实。不用说,树木多,草地也大,可以尽情享受大自然。居于乡间,有一种悠然的回归感,重新找回早期人类那种“里仁为美,鸡犬相闻”的天作之乐。
由于资讯技术的发达,现代乡居者通过程控电话、传真,通过电脑网络,与外部世界紧密联系,一点也不孤陋寡闻。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乡居并在家办公。比如说,澳洲总理霍华德及他的许多内阁官员都远离堪培拉,住在林木茂密的悉尼北岸家中遥控这个国家。一些重大的新闻发布会有时也就在他们家里举行。移民部长雷铎就是在他自己家里,象开家庭会议那样,宣布了有关中国学生居留的“6·13”政策。
我们知道,现代化的结果,导致城市人口越来越多,生活越来越紧张,城市的环境污染也日益严重。因此,在那些发达国家,人们回过头来,离开城市,住进乡间。这已经成为一种趋势,一种潮流。
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奈思比·奥伯丁夫妇的名著《2000年大趋势》一书即指出,这个时代将有大量的人口离开城市流入乡村,就象工业革命时期大量人口流入城市那样。他们并预计到2000年后,美国、加拿大将有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的中产阶级离开城市住到乡村。
据报道,美国好莱坞不少明星在远离城市几百公里外的深山密林中建别墅。这些别墅用原木搭造,外表看非常古朴,象西方神话传说中小矮人神仙住的房子。但里面现代化设施一应俱全。这样的房子,没钱没名气的人还轮不上呢。
中国古时的文人也有乡居的传统。诸葛亮出山前住在隆中的草堂,陶渊明辞官后也住在乡村。唐诗人杜甫于成都住过的草堂遗址至今仍在。王维也有个辋川别墅。古人崇尚天人合一,喜欢与自然融为一体。不过除了对大自然的热爱,他们的另外一个动机,也是主要的动机,是为避世。但古时乡间的生活设施与今天是不能相比的,资讯也极不方便。因此他们的乡居生活应是较为艰苦。陶渊明晚年时过着衣不蔽体、食不果腹的日子。
现代中国的一些文人墨客,有条件的也纷纷在乡村置地,稍稍兴起乡居的风气。据说四川画家罗中立即在偏远乡郊建房,搞他的“艺术中心”。在他的影响下,一批画家相继效仿,那个山村快成为艺术村了。
最近,悉尼的画家朋友沈嘉蔚、王兰夫妇,也迁居到遥远的海滨乡村。他们在那里每日饮酒作画,享海风看日出。我也去探访过他们,地方果然幽静。每天中午时,许多白色鹦鹉飞到厨房窗口,吵着等王兰喂食。晚间,梅花鹿群就跑进花园觅食。这样的乐趣城市是没有的。
当然,凡事有利必有弊。他们买菜就不是那么方便。要是上班族,路上就要多花些时间。然而,与他们谈起,方知这个村里的邻居们大都是上班族,他们长年住在此地,早已习以为常,一点不觉得有什么不便。
还是观念的问题。

我们吃什么

谈食的文章,许多人都写过,这种文章堪称汗牛充栋。国内作家群中,汪曾祺、陆文夫是这方面的行家,他们都被称为美食家。陆文夫即以《美食家》为题,写了一部中篇小说,风靡文坛,脍炙人口。可惜现在汪、陆都已作古,可见食禄也不能太过,这多少有那么点“食贯满盈”的意思。
香港专栏作家蔡澜也是美食家。他是电影工作者,因工作之便走遍天下,吃遍天下。汪曾祺与陆文夫谈的是国内美食,蔡澜才是国际美食家。
说起上馆子,我实在排不上号。但在国内时,广州那几间大酒店如白天鹅、花园酒店、大三元、畔溪等也都光顾过。当然现在新的餐馆星罗棋布,我离开后就难得再去吃了。来澳洲后,馆子就上得少了。原因很简单,国内吃的是公款,在澳洲是自掏腰包。吃公款会比较痛快,尽情享受。掏自己腰包就难免拘谨,缩手缩脚。这种感觉是大不相同的。
据说上餐馆上多了,就也有个不知吃什么的忧虑。以国内的人们来说,先是吃猪鸡鱼肉,后来就吃海鲜虾蟹,再后来则时兴吃飞禽走兽、乌龟王八。又再后来,就是吃野菜,吃知青餐,又或者吃忆苦饭了。
于是我们知道,吃原来也是有极限的。什么东西都是物极必反。吃得太多太好太奢华了,就到了不知吃什么好了。古时封建皇帝餐桌上放几百个菜,也没有胃口。晋时富豪何曾“日食万钱,犹言无下箸处”,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。
于是许多人找偏门,挖空心思别出心裁做令人不可思议的食品。有人总结出来,中国有“九大残忍菜色”。其中一种名曰“三响”,吃的是活生生的幼老鼠仔。当用筷子夹起小老鼠时,它会“吱”的叫一声。把其放进嘴里时又是“吱”一声。然后是用牙一咬时,也会“吱”地叫一声。这样的菜色实在并非人人敢于享用的。
最残忍的是生吃猴脑。吃这道菜须特制一张专用的餐桌。台面挖一圆洞,猴子绑紧在台下,猴脑袋刚好于圆洞中露出一截。吃时先由厨师以利刀掀开天灵盖,老饕们就用勺子挖脑浆来吃,各人调上调料。据说低头去看,可见到猴子泪水涟涟。
曾读过一篇巴金谈吃生猴脑子的散文,写得极传神,让人心惊肉跳。当然巴金并非是向读者介绍此一美味,他是有感而发,以此讽喻文化大革命中我们国民的人性。巴金描述道,当食客点中了某一头猴子时,铁笼内原本战战兢兢的群猴就会一拥而上,将这只倒霉的猴子推出笼外,以此而自保。这愚蠢而卑鄙的举动,我们太熟悉了。人,许多时候并不比猴子聪明多少。
吃要是到了这种地步,要靠这种残忍来刺激食欲,吃就已经是一种悲哀,一种罪过。阿弥陀佛!
回国时,有些朋友问我们,在澳洲又是怎么个吃法?我如实告诉他们,澳洲人都吃得很随便,相对也较清淡。就是华人,也入乡随俗,吃得比较简单了。早餐一杯牛奶,几片面包也就打发了。哪怕是上馆子,一般也是以够吃、不浪费为宜。西方人的正式宴会,也是简单的。据报道,英女王招待中国国家元首的宴会,也是几个简单菜式,好象是沙拉、牛扒、芝士面包、西红柿汤。在华人看来这实在有点寒碜,完全没有皇家宴会的派头。
他们没有钱吗?不是的。英女王的财富在英国也是数一数二的。他们吝啬吗?当然也不是。澳洲人、英国人每年都捐出大笔的慈善基金,帮助非洲,及世界上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,让他们吃到面包和水。
这是饮食文化的差异,也是价值观念的差异。
因此,吃也要与国际接轨,吃的最好境界是返璞归真,以简单清淡为上品。

为他人做嫁衣裳

我素来不修边幅,来澳洲后有一段时间却从业时装,做一种档次较高的女西装、晚装。这些衣服在商店售价很高,并非人人都买得起。常看到一些穿着时髦、珠光宝气的女士,牵着小狗招摇过市。她们身上穿的,没准就有我们的产品。而我们自己穿的,仍是当年从国内带来的旧衣服。因而常慨叹:“遍身罗绮者,不是养蚕人。”真是在为他人作嫁衣裳呢。
有时想想,人真是很怪的动物。剥去了衣服,人都是一样的东西。四肢一样,脑袋一样,男人一样,女人一样。只是肥瘦高矮不同,皮肤颜色不同而已。有个笑话,某游泳教练在大街上遇见他的女学员,竟惊讶地说,你一穿上衣服,我都认不出来了。
自打有巢氏发明遮羞之物以来,人类即把身体的许多部位包裹起来。从树叶兽皮到绫罗绸缎,以至金缕玉衣(那是给死人穿的),衣服已渐渐失去了遮羞、御寒的功能,而成为财富、身份地位、乃至权力等级的象征。人的品貌才智,已被衣服掩盖。人万万没想到,人会因这层包装而被异化。
人一经用这块布包裹起来,人就已变得不是原来意义上的人。在封建社会里,多以衣服式样标定官位品级。穿着龙袍就是皇帝,穿着布衣就是平民。不同官阶不同品级的官员着装有着严格的规定,穿错了,有杀头的危险。
就是到了现代社会,衣服的社会象征性还是很强烈的。西装革履、衣冠楚楚者大致是劳心者。衣着较邋遢者多为劳苦大众。社会风俗基本还是先敬罗衣后敬人。衣服的社会标帜仍然有着约定俗成的权威性。例如警察、军队的服饰,乱穿的话仍会违犯法律。
衣服这种包装功能往往很能迷惑人,人们一不小心就会为衣服所骗。但事实上穿得油光水滑的未必便是富豪显贵,布衣粗服者也不一定就是穷人。据说台湾富豪王永庆,香港富豪李嘉诚穿着都极简仆。而果戈里的名著《钦差大臣》中的骗子,却服饰华丽。至于《皇帝的新衣》中的骗子,把不存在的新衣说得天花乱坠,也是利用了人们对服装盲目的崇拜心理。
到了现代社会,时装成为时尚潮流的先驱,影响着市场,甚至影响着股市。时装丽人永远千姿百态,时装市场永远五彩缤纷且日新月异。高档的时装,动辄以千元万元计。
时装的潮流,有时也令人莫名其妙。你以为丑的,人以为美。有些人则以越穿越少、越穿越短为时髦。街市上也可见到些年青人,将牛仔裤故意弄个大破洞,或撕成千丝万缕。有的则没有破洞也打上补丁,看起来牛衣百结,分外寒酸。他们却以此为美,以此为时髦。这使得街头衣衫褴褛的乞丐,也顿生了几分自豪感。
当然,于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来说,衣服的功用仍是遮羞,仍是御寒,穿衣首以舒适为要。好在澳大利亚民风淳朴,人们衣着并不讲究。穿金戴玉也不致引人注目,不事修饰、衣着简朴也不觉低人一等。我们惯常穿的,是肥大宽松的纯棉运动衫裤。这样的衣着,既不庄重也不潇洒,既不苗条也不漂亮。但图的是舒服。虽不敢与晋时贤士那种“以天为被以地作床以房屋为衣”的豪气相比,但觉得自由自在,无拘无束,没有衣服的捆绑感。这与澳洲的宽松和谐的社会环境也很协调,很融洽。
但话说回来,若是天下人都这样穿着,则时装业就该倒闭了。

趣谈天天读

读书乃天下第一雅事。古人读书时,主张焚香净手,泡上一壶好茶,最好在花园中之静室,周围有梅花或秀竹,门前有清泉小溪。又或者一池碧水荡漾,满塘荷花吐蕾。总之是越美越好,越雅越好,越安静越好。当然也有人喜欢读书时须有美女相伴,谓之“红袖添香夜读书”。但这样读不读得进去是很令人怀疑的。
总之,古人把读书环境看得很重,弄得很香很艳很庄重。
殊不知,读书者另有一嗜好,却是反其道而行之,偏偏在又脏又臭又低俗的厕所里阅读。
这说起来简直教人难于置信。但只要想想有人喜欢吃臭豆腐,就一点也不难理解了。一般而言,厕读的人初时只是觉得如厕时坐着无聊,白白浪费了时间。于是握一卷在手,不经意间,完成了排泄,又学得了知识,何乐而不为?没想到会因此而成癖,并一发不可收拾。此一癖好就伴随他们终生,想戒也戒不了。戒烟有多难,戒厕读就有多难。他们如厕时若不带书,那就根本别想排出,坐厕就如坐针毯。
更难于想象的是,厕读竟是如此普遍,相当的POPULAR。我家里,小女才十来岁,却已有多年的厕读历史。有时到悉尼一些文友家作客,发现他们家的厕所随地就放着报纸杂志。于是知道这些都是厕读爱好者。
记得在上大学时,有不少同学也是厕读者。他们每天早上如厕,每天厕读。他们自己戏言为“天天读”(中国文化大革命时必须天天读毛泽东的书,简称天天读)。若只是默读倒也罢了。有位老兄却喜欢朗读,读得昂扬顿挫,声情并茂。他自己乐不可支,忘乎所以。别人听着就感到分外难受,觉得把好端端的美文糟蹋了。
却原来,厕读的历史与文学史差不多一样的悠久。古代的一些杂文笔记小品中,多有提到古人的厕读习惯。如言某某公“平生好读,坐则读经史,卧则读小说,上厕则阅小词。”又如某某学士“每走厕必挟书以往,颂诵之声琅然闻于远近。”等等。也不要以为这都是些平庸的文人。据载,连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欧阳修也是此同好,说是欧阳修平生所作文章多在“三上”:马上、枕上、厕上。这就是说,他不仅在厕所阅读,还在厕所写作。我们现在读到的那些脍炙人口的散文佳作,例如《醉翁亭记》、《秋声赋》等,很可能就作于臭哄哄的厕所中。
但是,那些没有被记载下来的,不为人知的厕读或厕中写作的诗人作家又有多少?安知那李杜诗歌,宋元词曲,又有多少是产生于厕所之中?而中国近代的两大散文家周作人、林语堂亦是厕读爱好者。林语堂先生更是有所创造,他在厕所内置放小书架,把厕所当作了图书馆(又或者说把图书馆当作了厕所)。
想起来,同是厕读,古人与今人条件却大不一样。今天的厕所,尤其现代都市的厕所,铺着洁白的瓷砖,又是抽水马桶,喷一些或浓或淡的空气清新剂,坐在里面读书应是不会太难受的。但旧时的厕所,这些设备都没有。试想想蹲在那里,脚下是黄金万两,蛆虫涌涌,加上蚊蝇扑面,臭气熏天,这样的读书写作环境实在是勉为其难的。当然,有钱人,当官的人,厕所会好一些,例如欧阳修的厕所。但厕所总归是厕所,那种气味当是一样的。只能作如此解释:入芝兰之室,久而不闻其香。同理,入厕则久而不闻其臭了。据说,香与臭的分子结构很接近,就差那么一点点。例如抹香鲸的香腺是奇臭无比的,略一加工,就成为极名贵的香料――龙涎香。
据我所知,厕读可也是出过人命的。中国文革时,就有某厕读者在厕所看毛泽东著作(大概那时实在无别的书可读),被人看见揭发出来,偏偏此人家庭出身又不好,而毛的著作中是有毛像的,将毛泽东像带入厕所,这就是反革命罪。于是此人就被专政(处死)了。当人们失去自由的时候,是连在厕所也不自由的。
厕读,不过是个人生活的一种习惯,一种小爱好罢了。厕读既不影响别人,于他们自己也无害。因此尽可悉听尊便。如果实在有厕所读书写作的习惯,就在厕所里读写好了。看发展趋势,以后肯定有人将电脑搬进厕所,在厕所里上网。甚至连厕所办公室也是有可能出现的,既然有那么多人喜欢。

酱菜文化

这里说的酱菜文化,与柏杨说的酱缸文化无关,纯属吃的文化,与政治不沾边。
随着华人移民的增加,唐人街的华人杂货铺如雨后春笋,越来越多。走进华人杂货铺,一股咸咸酸酸的味儿就扑鼻而来。许多顾客正是冲着这种咸酸味来的。货架上琳琅满目、五颜六色的货品中,就有不少是咸甜酸辣的中国酱菜。这些酱料咸菜远涉重洋,来自大陆、香港、台湾两岸三地,跟澳洲的华人移民一样的背景。
这些花色繁多,五味杂陈的酱菜,主调不外乎是酸甜咸辣,象四川榨菜,山东雪菜,广东腐乳,江苏酸笋,加上各种各样的酱料,数也数不清。但也有臭的,如臭豆腐,臭咸鱼。就是酸笋,也有一种臭味的。但人家要的就是这种味儿。
许多华人家庭与这些陈陈腐腐咸咸酸酸的东西结下了不解之缘。甚至宁可一日食无肉,亦不可一日无酱菜。
按说,澳大利亚物质丰富,猪牛羊肉堆积如山,各种海鲜应有尽有。人们为何偏爱吃咸菜?这是传统饮食文化决定的。事实上,肥脂美食有个极限。即使山珍海味,多吃终会腻味。唯独咸酸甜辣的酱菜可以百吃不厌,越吃口味越清爽。返璞归真是人类的天性。酸辣咸菜、粗茶淡饭才是最好的食物,青砖瓦屋、粗棉麻布终为现代人所青睐。
华人喜食咸菜,源远流长。吃咸菜不以贫富区分。王公贵胄、平民百姓都吃得。许多咸菜都标明是某朝御用的贡品。可知皇帝老儿的餐桌上也离不开咸菜。吃咸菜已成一种特有的饮食文化。在中国大陆的许多高级宾馆,例如广东从化、海南鹿回头那些专门接待高官的宾馆餐厅,早餐的例菜都有几样咸菜、一碟花生米,外加馒头、白米稀饭。那些达官贵人照样吃得津津有味。这样的早餐,除了米、面的等级,与陋街陌巷的市井小民几无分别。当然这里只是说早餐。
常吃咸菜,对健康影响如何?医生们多认为不符卫生,有害无益。还有的说是咸菜含黄曲霉素等致癌物质。但人们照吃不误,乐此不疲。这有如抽烟喝酒,抽烟有害,尽人皆知。但烟民有增无减。看来人是很注重眼前口福的。不过也有另一种说法:研究表明,许多酱料、咸菜均含有人体需要的氨基酸,如老抽(一种酱油)就含有抗癌物质。这种说法也不无道理,中国的许多长寿老人原就是吃咸菜的。
在上大学时,有一个四川籍同学在早餐时一口咸菜,一口馒头就着稀饭吃得正香,突发感慨道:“若天天有咸菜、馒头、稀饭当早餐,吃一辈子也满足了。”当时引来同桌一阵讪笑,认为他是胸无大志,目光短浅。十几年后,当年的同学一个个升官的升官,发财的发财。再看看他们的餐桌,仍少不了馒头、稀饭、咸菜。这才不得不承认当年那个同学有眼光。
当然,对于那些没有油水、贫困不得温饱的人们来说,天天吃咸菜则简直是受罪。他们梦里也想着吃肉,哪里会想吃咸菜?有个朋友在文革期间当知青时,饥肠辘辘,每天咸菜送稀饭。就发誓说,将来回了城,永远不吃他娘的咸菜!后来真的回了城,升了官。日子久了,咸菜又悄悄出现在他的餐桌上。我打趣他,他摇了摇头,万般无奈地说:“还真离不开他娘的咸菜!”

朋友之肉


传 说西晋张翰为官洛阳,见秋风吹起,想到家乡(吴中)的莼羹鲈鱼脍,便弃官归去。日前读到过悉尼作家大陆先生写的《香肉》,也曾令我食指大动,顿生思乡之 念,恨不能立时坐在广州街巷中的小食档,看红红的炭火炖着一砂锅香肉,旁边放着酸酸辣辣的佐料,绿的生菜,翠的唐蒿,外加一壶烫热的珍珠红酒,啊那股浓 香!那种香味是能够穿街过巷的。
其实那香肉就是狗肉。广州食档的招牌广告就写着:“狗肉滚三滚,神仙坐不稳。”只是在澳洲这个国家,这个名词实在让人难于启口。这是会招来众怒的。
中 国人吃狗肉的历史究竟有多长,实不可考。大约人类养狗的历史有多长,吃香肉的历史就有多长。而相信这种历史已有万年以上。我们所熟知的汉初名将樊哙,原 先的职业就是屠狗专业户。既有专业户,想必狗肉已是成行成市,买卖活跃。在以前,吃狗肉大约是没有什么争议的,乃天公地道之事。灾荒年月,连人肉都吃,何 况狗肉?
但在现代西方社会谈吃狗肉,是很忌讳的。在西方杀狗吃狗肉都属犯法,是要坐牢的。西方人认为,狗是人的朋友,而且是最忠实的朋友。他们常指责吃狗肉的美食家:“你的朋友你吃不吃?”而喜欢吃狗肉的东方人也有话说:“猪牛羊鸡鸭也能当宠物,也是朋友,你怎么又吃?”
养 过动物的人都知道,动物们是有灵性的,相处久了,确实会有感情。要亲自杀来吃,就有点难于下手。你会发现这些生命都很可爱,一样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。几 年前澳洲电影《宝贝》上影,我的家人看了,居然数月不敢吃猪肉。要是真的发起善心来,也许所有动物都不应该杀,更不应该吃。佛教就认为要戒杀生,所有生命 都不能杀。
然而肉实在太诱人了。人类有千万年烹调肉食的经验,无论红烧清炖焖煮,无论拌以酸甜咸辣,其味都鲜美无比。中菜西菜京菜川菜粤菜扬州 菜,肉都是主菜。人要 是舍弃吃肉,生活将失去许多乐趣(宗教人士另当别论)。所以人在吃肉问题上是矛盾的,是左右为难的。中国古人说“君子远庖厨”就有这样一层意思,既要吃 肉,又不必操刀杀生,避免那血腥一幕。但这显然有嫁祸于人之嫌。
现代的屠宰业,倒是为人解难。你在超市上看到的,已是一片片鲜肉,红得可爱,血腥全无。再也找不到丝毫残忍的痕迹。吃起来也是心安理得。当然这也是自欺欺人。
但 不管作何种技术处理,西方人仍不能接受吃狗肉。确实,狗比起别的动物来,更聪明更善解人意。而它对人类的忠诚,是别的动物所没有的,甚至,远超过人类本 身。西方有句名言说:认识的人越多,就越喜欢狗。这实在是人类的悲哀。人类的凶残狡诈,冷酷,忘恩负义,势利,这些特性狗都没有。狗一旦跟了你,就一生忠 于你,爱你没商量。狗忠于主人保护主人的故事实在太多了。在澳洲,几年前一户人家夜半失火,是他们的狗叫醒主人,救了全家的命。在中国,当年的唐山大地 震,也有一户人家的狗,在临震前拚命用嘴将主人们拖出屋,救了他们的命。可见,中国和外国的狗,东方和西方的狗,都是一样的忠诚。只是它们的主人却完全不 同。
不吃狗肉还是有道理的。少时看过杀狗,其情景如杀人般凄惨。狗圆睁着的眼睛里泪水涟涟,充满着恐惧、哀怨、绝望、乞怜的表情,嘴里发着呜呜的哀嚎。但它们至死不对主人怒恨,至死忠于主人。
有 次国内禁狗,母亲不忍心亲手杀死家养的狗,于是卖给狗贩。狗贩麻利地将狗的两只前腿掰过来倒绑在它的背部,只听一声惨叫,狗的腿关节咔的折断,随即被小 贩塞进大麻袋(里面已装有好几条狗)。就在这一瞬间,它回过头来,绝望地看了主人最后一眼,眼里似有千言万语,带着天大的委屈与悲哀……母亲扭过头去哭 了。
最近台湾政府已立法禁止杀狗及吃狗肉。据说在中国大陆,养宠物狗也已大行其道。有些名贵品种价值数万乃至数十万元(如藏獒)。这样昂贵的狗 只,我想他们也 舍不得宰了做红烧狗肉吃。看来,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也会告别香肉。从这个趋势看,是不是可以说,吃香肉这习惯,也会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、人的整体素质变 化而改变?
而谈到香肉,难免还会口中流涎,人就这德性。上次回中国,朋友宴请,原就有此一道菜,因家人强烈反对而撤销了。我虽然也不再敢吃,但心里仍有点惋惜。这东西毕竟是很香很香的。

澳洲也有冬天

悉尼的英文报纸说,澳大利亚没有冬天。然而这只是政治用语。意思是,对科索沃难民来说,澳洲如春天般的温暖,他们在这个国家再不用担惊受怕,再不会挨饿捱寒。
悉尼还是有冬天的。这一年的冬天还特别冷,各处都录得超历史的严寒,蓝山一带瑞雪飘飘。而此时北半球的中国正值盛夏,悉尼真正的六月飞雪。
冬天有冬天的景致。
薄暮黄昏,有位朋友来访,进门即问,怎么冷冰冰的?原来我们因怕小儿子玩火,不敢使用煤气暖炉。看着朋友那袅袅娜娜的单薄身子,心里就有歉疚之意,连忙生起炉火。红红火炉带着轻微的滋滋声,室内顿时温暖如春。
冬夜有朋友来访,最是那一份情意感人。“柴门闻犬吠,风雪夜归人。”夜归的也许是自己家人,也许就是朋友。想想那一种情致,入得门来,将红色披风一抖,抖落满地碎雪,然后围着炉火喝杯热茶、咖啡;又或者大家团团围坐在一起吃火锅,将肉片、鱼生往滚开的汤里放,捞起来蘸点辣椒往嘴里送,再喝一口红酒,一会就浑身热腾腾往外冒汗了。这样无论主客,都沉浸在浓浓的温馨中。这是寒寒冬夜里的一股暖流。
澳洲的旧式房子,一般都设有壁炉,一条大烟囱直通到房顶(那也是让圣诞老人送礼物时进来的)。这是因为,澳洲主要是欧裔移民,寒冷的欧洲冬天漫长,壁炉是必不可少的。这样壁炉就作为一种文化一种传统带到澳洲来了。其实澳洲冬天不长,也不算太冷。但壁炉还是很吸引人的。冬日里,一家人围坐火炉旁,里面烧着几根木头,哔哔剥剥的作响,炉火上挂一个咖啡壶,满屋的香味,满屋的暖。女主人就坐在旁边弹钢琴。这是许多西洋古典小说里的情节,浪漫而迷人。
现代的澳洲人则喜欢在火炉旁喝着啤酒看澳式足球,看得激动时就大呼小叫的。古典的浪漫没有了。另外,时下新建的房子,出于环保的考虑,也不再建壁炉,取而代之的是各种电热器。应该说,这是很煞风景的。因此,仍有不少人迷恋那种老式房子。有个朋友买房子,他说第一个条件是必须带壁炉的。对许多人来说,没有了壁炉,就没有了冬天的景致。
中国北方的农村,却在冬天里烧炕。炕烧热了,整个屋里都暖烘烘的。睡热炕是一种享受,钻进这样的被窝里就不想出来了。所以说是“老婆孩子热炕头”。有人开玩笑说,中国农村人生孩子多,就与睡热炕有关。在被窝里躺的时间长了,生孩子的机会自然就也多了。
烧炕与西方人壁炉相比,土气是土气了点,但若论舒服的程度,实在远胜壁炉。中国的许多东西都这样,讲究实用,却不注重外观。
无论壁炉也好,热炕也好,这些暖融融的东西使用多了,就容易使人慵懒。成天象猫那样躲在家里,缩手缩脚,畏风惧寒,人就没有出息了。因此,冬日里更好的选择是走出家门,投进大自然中。对勇敢者来说,冬天才是更能锻炼人、考验人意志的季节。千里冰封,万里雪飘,才是热血男儿所喜欢的。古人在冰天雪地里驰马射箭, “欲将轻骑逐,大雪满弓刀”,试想想,是何等的豪气。那些文人雅士们顶着透骨寒风,踏雪寻梅,其意境是多么高雅飘逸。
现代人的冬天室外活动,内容就更丰富了。在澳洲,也有许多的滑雪胜地。一家人或找几个朋友开车出去,疯疯地玩上一阵,是极好的放松。在一些地方,勇敢的冬泳者们敲开冰层,用雪擦热了身子,跳进冰河中畅游。那些南极的探险家们则用冰砖砌起小屋安身,这又别有一番风味。而数年一度的冬季奥运会,那就更是火烧火燎的冬天。
对年轻人来说,无论冬天夏天一样生机勃勃。记得年少时,也曾在冬日里赤了脚在冰渣渣上追逐游戏,亦曾经穿着单衣在冰冻的小河里抓鱼。以前也坚持洗冷水浴,冬天里用一盆冻水兜头淋下,痛快地引吭高歌。
看看悉尼那些鬼妹子,大冷天的穿了短裙短裤在寒风中走,真不知是春天还是冬天里。

怀念那炊烟袅袅

现 在 回 中 国, 多 是 在 餐 馆 吃 饭。 饭 局 都 是 朋 友 安 排, 现 代 化 的 餐 馆 酒 绿 灯 红, 高 雅 而 华 贵。 漂 亮 的 服 务 小 姐 礼 貌 得 体。 朋 友 相 当 热 情, 没 有 官 架 子, 一 如 当 年, 无 话 不 谈。 一 切 都 是 那 么 舒 适, 一 切 都 是 那 么 热 闹。 倒 是 没 有 太 过 豪 华 的 酒 宴, 也 没 有 吃 野 生 动 物, 例 如 蛇 呀 猴 子 呀 乌 龟 王 八 什 么 的。 朋 友 尊 重 我 的 习 惯, 连 狗 肉 也 不 上 台 面。 广 州 人 时 下 也 吃 得 较 为 清 淡了, 点 菜 也 是 适 可 而 止。 这 也 是 一 种 文 明 进 步。
但 是 吃 了 几 天 之 后, 我 就 觉 得 有 点 不 对 头。 总 觉 得 缺 少 什 么 东 西, 起 先 不 甚 明 了 缺 的 是 什 么。 后 来 才 慢 慢 清 晰 起 来。 原 来 是 几 天 里 不 见 厨 房, 不 见 炊 烟, 听 不 到 厨 房 里 锅 碗 刀 铲 的 叮 当 声。 更 重 要 的 是, 不 见 了 通 常 围 着 围 裙, 在 厨 房 里 边 忙 得 团 团 转, 边 笑 吟 吟 招 呼 客 人 的 女 主 人。 我 知 道 这 失 落 的 是 什 么。 那 是 和 缕 缕 炊 烟( 或 阵 阵 油 烟) 粘 连 在 一 起 的 浓 浓 的 温 馨 的 家 庭 味, 人 情 味。
我 心 里 多 么 希 望 这 些 昔 日 的 朋 友、 哥 们 说 一 声: 走! 家 里 坐 去。 想 当 年, 就 凭 这 么 一 声, 爱 上 谁 家 就 上 谁 家。 大 家 随 意 地 躺 在 沙 发 里, 先 来 一 把 瓜 子 儿, 或 剥 点 四 川 天 府 花 生, 瓜 子 壳 花 生 壳 满 地 乱 飞。 耳 中 听 见 厨 房 里 叮 叮 当 当 地 响, 油 烟 味, 辣 椒 味, 饭 菜 香 阵 阵 飘 来, 大 家 就 坐 不 住 了, 于 是 一 个 个 伸 长 脖 子, 探 头 探 脑 的, 吞 着 口 水。 看 看 是 时 候 了, 男 主 人 就 说, 来 吧, 帮 帮 忙。 于 是 乎 大 家 七 手 八 脚 从 床 底 下、 门 角 落 将 桌 椅 拿 出 摆 开, 多 少 有 点 象 做 魔 术 或 摆 布 景 道 具 的 味 道―― 当 时 住 房 小, 普 遍 使 用 折 叠 桌 椅。 不 用 太 多 的 客 气, 坐 下 来 就 吃 喝 开 了。 菜 较 简 单, 通 常 也 就 是 几 个 小 菜, 如 豆 角 黄 瓜 花 生 米, 一 碟 炒 肉 片, 又 或 者 是 一 碟 饺 子、 云 吞。 边 说 笑, 边 喝 酒。 酒 也 不 甚 讲 究, 一 瓶 珍 珠 红, 或 一 瓶 大 曲。 主 客 同 乐, 乐 也 融 融。 而 总 是 在 后 来, 朋 友 的 太 太―― 那 时 叫 爱 人, 手 端 着 最 后 的 一 碟 菜, 汗 涔 涔从 厨 房 走 出, 嘴 里 说 着:“ 做 得 不 好, 莫 见 笑。” 微 微 笑 着 坐 在 她 先 生―― 爱 人 旁 边。 而 男 主 人 总 是 不 无 得 意 地 向 客 人 们 介 绍 妻 子 的 拿 手 好 菜。 这 是 一 道 最 亮 丽 的 家 庭 风 景 线。 那 时 的 人 情, 比 酒 还 浓。
我 知 道 已 经 是 今 非 昔 比, 朋 友 们 大 都 住 得 豪 华, 宽 敞。 客 厅 已 非 昔 日 的 客 厅, 厨 房 也 已 非 昔 日 的 厨 房。我 也 知 道 今 日 的 生 活 节 奏, 人 们 已 不 愿 意 将 时 间 花 在 厨 房。 就 是 他 们 自 己, 也 难 得 在 家 里 吃 饭。 广 州 的 快 餐 服 务 很 方 便, 这 种 快 餐 不 是 象 澳 洲 那 样 只 是 一 个 盒 饭 就 打 发 了, 而 是 坐 在 里 面, 任 意 点 菜。 但 我 不 知 道 朋 友 的 太 太( 爱 人) 们 为 什 么 不 露 面。 我 只 是 希 望 能 吃 到 她 们 做 的 哪 怕 是 一 碗 阳 春 面。 然 而 没 有。 往 往 在 席 间, 即 听 到 手 机 频 频 响 起。 吃 完 饭, 只 得 就 匆 匆 告 辞。 朋 友 们 都 忙 于 工 作、 生 意。 他 们 始 终 没 有 说: 来, 家 里 坐 去。 我 的 感 觉 是, 若 不 能 坐 在 家 里 同 喝 一 碗 汤 的 朋 友, 连 他 的 家 门 向 东 向 西 都 不 知 道 的 朋 友, 能 算 朋 友 吗? 但 是 他 们 习 惯 了。 据 知 这 些 国 内 朋 友 们 平 日 都 只 是 通 通 电 话, 互 不 登 门。
一 直 到 我 准 备 回 澳 的 那 一 天, 才 在 电 话 里 听 到 一 个 昔 日 的 同 事 说:“ 来, 到 我 家 里 坐!” 我 着 实 感 动, 放 下 了 别 的 安 排, 专 程 去 看 她, 为 的 是 这 一 声“ 到 家 里 坐”。 会 见 是 愉 快 的。 朋 友 住 在 二 十 多 层 高 的 公 寓, 宽 敞 的 厅, 宽 敞 的 阳 台, 能 俯 瞰 半 个 市 区。 但 临 到 要 吃 饭 了, 她 还 是 说, 走, 上 餐 馆 去。 还 是 没 有 看 到 炊 烟。
这 就 是 现 代 化。 没 有 了 古 诗 词 中 描 写 的, 那 种 令 游 子 梦 魂 萦 绕 的 袅 袅 炊 烟, 连 油 烟 味 也 闻 不 到 了。 现 代 化 带 给 人 们 丰 厚 的 物 质 享 受, 也 吞 噬 了 许 多 弥 足 珍 贵 的 东 西。 失 落 的, 再 也 找 不 回 来, 如 失 落 了 的 旧 梦。
倒 是 澳 洲 的 华 人 还 保 留 了 这 么 一 点 文 化 角 落。 节 假 日 里, 总 是 有 热 情 的 朋 友 相 邀 到 家 里 作 客。 有 时 是 自 助 餐 式 的 大Party, 有 时 则 是 三 两 友 好 畅 叙 情 怀。 大Party 人 多 热 闹, 玩 的 是 一 种 气 氛, 小 聚 会 比 较 投 入, 情 意 绵 绵。 在 这 里, 又 看 到 了 带 着 围 裙 的 热 情 主 妇, 闻 到 了 阵 阵 油 烟 味―― 这 才 是 食 的 人 间 烟 火!
朋 友 的 家 门 四 时 都 敞 开 着, 象 敞 开 着 的 心 扉。 你 无 妨 登 堂 入 室, 走 进 厨 房, 交 流 厨 艺, 或 流 连 于 花 园, 问 主 人 要 一 枝 玫 瑰 来 插 植。喝 醉 了,就 躺 在 他 们 的 沙 发 上。
我 还 是 喜 欢 这 样 的 朋 友,喜 欢 吃 这 样 的 饭。 但 历 史 还 能 回 去 吗? 显 然 已 经 不 可 能 了。

澳洲烧烤BBQ

澳 洲 人 喜 欢 BBQ( 烧 烤)。 假 日 里 在 后 花 园 生 个 炉 子, 烧 一 大 堆 牛 扒 羊 扒 肉 肠, 外 加 一 碟 沙 拉, 就 着 啤 酒 又 吃 又 喝, 日 子 就 过 去 了。 许 多 澳 洲 人 的 啤 酒 肚 子 也 是 这 样 吃 出 来 的。
初 来 澳 洲 时, 觉 着 也 新 鲜, 跟 着 他 们 边 啃 牛 扒, 边 赶 苍 蝇, 唱《WALTZING MATILDA》, 觉 得 很 西 化, 很 浪 漫。 我 第 一 次 吃BBQ 是 在 英 语 学 校 时, 每 人 付 一 元 钱( 那 时 还 没 工 作, 一 元 钱 也 不 容 易), 其 余 的 就 由 老 师 捐 出。 第 一 次 咬 下 那 半 生 不 熟 的 牛 扒, 是 需 要 点 勇 气 的。 学 着 人 家 那 样 大 口 地 嚼, 使 劲 地 吞, 古 咚 古 咚 地 喝 啤 酒, 竟 是 别 有 情 趣。 那 香 得 呛 人 的 油 烟, 那 欢 乐 的 气 氛, 美 丽 的 校 园, 让 人 难 于 忘 怀。
在 澳 洲 安 居 乐 业 后,我 们 吃 的 还 是 以 中 菜 为 主。但 日 子 久 了,又 想 念 起 那 BBQ 来。
华 人是 天 下 最 易 变 通 的 民 族。于 是 就 有 人 把 澳 洲 的 BBQ 拿 来 改 造, 为 我 所 用。 所 谓“ 师 夷 效 夷, 以 夷 制 夷” 是 也。
BBQ 实 在 也 有 它 的 长 处。 首 先, 可 以 不 择 场 地, 在 自 家 后 花 园, 或 者 国 家 公 园, 乃 至 荒 山 野 地, 都 宜 BBQ。 这 就 避 免 了 客 人 多 时 在 家 中 的 挤 拥, 更 不 至 将 厨 房 饭 厅 搞 得 乌 烟 瘴 气。 再 者 BBQ 都 是 自 助 餐, 各 人ENJOY YOURSELF, 免 去 餐 桌 上 那 一 套 繁 琐 的 礼 节 应 酬。 其 三, 也 是 最 重 要 的,BBQ 免 去 了 烟 熏 火 燎 的 烹 饪 程 序( 烤 肉 相 对 简 单 多 了), 又 可 以 堂 而 皇 之 的 使 用 一 次 性 纸 碟 及 塑 料 刀 叉, 免 去 了 宴 席 散 后 客 人 扬 长 而 去, 杯 盘 狼 藉 时 , 主 人 那 一 场 刷 锅 洗 碗, 打 扫 厨 房 卫 生 的 艰 苦 劳 动。 光 这 一 点, 就 已 经 是 大 功 大 德 了。
烧 菜 并 非 是 人 人 都 能 胜 任 的。 且 不 去 说 那 些 豪 华 的 宫 庭 盛 筵, 或 那 些 动 辄 几 十 道 小 点, 几 十 道 大 菜 的 孔 宴 之 类。 就 是 寻 常 的 家 宴, 请 十 把 个 朋 友, 那 七 盘 八 碗, 椒 酱 醋 油, 煎 炒 焖 蒸,对 有 些 人 来 说, 都 是 累 人 的 活。 所 以 有 的 人 就 把 古 人 说 的“ 君 子 远 庖 厨”, 理 解 为 君 子 讨 厌 做 饭 洗 碗,故 远 离 厨 房。 而 BBQ 却 使 人 人 都 能 成 为 厨 师, 且 无 须 培 训, 可 以 无 师 自 通。 把 一 片 片 肉、 一 条 条 肠 放 上 烤 炉, 实 在 太 简 单 了。 烤 熟 了, 香 味 四 溢 了, 就 能 开 饭。
现 在 的 烤 炉 也 是 不 断 革 新, 除 电 炉 外, 各 种 专 用 的 煤 气 炉 都 极 方 便, 可 自 动 调 节 温 度。 已 很 少 人 再 去 生 柴 炉 烧 烤 了。
当 然BBQ 一 经 华 人 改 良, 已 经 是 非 常 的 民 族 化, 中 餐 化 了。 在 用 料 方 面, 他 们 以 猪 扒 取 代 了 牛 扒 羊 扒, 以 保 证 没 有 膻 臊 味。 又 将 肉 肠 改 头 换 面, 里 面 用 的 猪 肉 馅 加 了 葱 蒜 酱 油, 变 成 了 中 式 香 肠。 鸡 翅 膀 腌 以 沙 羌 粉 及 蜜 糖,猪 肉 串 用 八 角 茴 香 佐 料, 硬 是 变 成 了 中 式 烧 烤。 这 样 的BBQ, 说 西 餐 不 是 西 餐, 说 中 餐 也 不 地 道。 但 吃 起 来 还 是 满 受 落 的。 就 是 一 些 澳 洲 西人 吃 了, 也 赞 不 绝 口。 烹 饪 技 术 本 身 就 是 不 断 发 展 变 化, 不 断 创 新 的。 这 种 烧 烤, 是 真 正 的 中 西 结 合, 土 洋 结 合。
华 人 的 这 种 变 通 能 力, 是 与 生 具 来 的。 大 至 中 国 特 色 的 社 会 主 义, 小 至 西 装 变 中 山 装。再 以 住 房 为 例, 中 国 沿 海 地 区 的 许 多 民 居, 是 水 泥 钢 筋 结 构, 阳 台、 房 间 一 如 西 方 建 筑, 而 房 顶 却 用 传 统 的 飞 檐 琉 璃 瓦 顶, 配 以 中 式 花 窗 围 墙。 这 些 房 子 看 起 来 确 实 别 有 风 味, 是 中 西 结 合 的 最 佳 典 范。这 样 的 事 例 太 多 了, 举 不 胜 举。
这 种 变 通 能 力, 好 固 然 好。 但 有 些 东 西 却 是 保 持 原 汁 原 味 为 好, 最 怕 变 通。 例 如 法 律, 民 主、 自 由、 人 权 等 等。 这 些 到 底 不 同 于BBQ。

澳洲的house

澳洲人把那种独立房子称作HOUSE。就是那种独门独户,前后有花园的房子。以它的独立性来说,HOUSE有点象中国北方的四合院。
西方人喜欢HOUSE,也正是在于它的独立性,因为他们特别注重个人权利和隐私。世界之大,真正属于你的领地,也就是你自己的房子,包括房子周围的一小块地。人多少都会有点土地情结,无论是农耕文化民族还是游牧文化民族的后裔。土地给人一种实实在在的安全感。四面篱笆就是楚河汉界,在这个领地内,你是绝对自由的,爱做什么做什么。比如说,唱歌跳舞,打打闹闹。一般都不致影响邻居,而邻居也不会影响你。
相比之下,公寓式的房子住得就比较拘谨。你必须考虑到上下左右的住户。你不能影响他们,你也担心别人吵扰你。跳舞时踩响地板,听音乐时音量过大,都有可能招来投诉。据说有些隔音不好的房子,夜深人静时能听见楼上如泉水叮当的撒尿声。按照散文作家林语堂先生的说法,住公寓房是上帝对人类的惩罚,让人们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隔离起来,失去土地和自由。这显然有点言过其实,喜欢住公寓的人也不少。悉尼海边最昂贵的公寓房,价格都在百万之上。但公寓房子肯定没有HOUSE那样自由自在。
对有些人来说,住HOUSE最吸引人之处,乃是它的前后花园。篱笆范围之内的这片土地,是另一个世界,在这里给你提供了无限的想象空间和创造的机会。澳洲人通常都把假日和工余时间投进他们的花园里。首先招人喜爱的是那一块绿色草地。在阳光下,这样的绿色草地使人心里特别宁静。撑开一把五彩遮阳伞,躺在草地上听鸟鸣,看天上白云悠悠飘过,这是种神仙享受。
花园里当然不能没有花。种花有各种不同的种法。花园种植已高度商品化,你付了钱,自有人帮你规划、种植,搞得花团锦绣,美不胜收。连自动浇水器也装上,你只顾赏花就是。这是最省事的一种方法,但这样坐享其成恰恰是许多人所不喜欢的。花园的乐趣正是躬耕劳作,栽花浇水。在劳动中,双手沾满泥巴,流一身汗水,正是许多人求之不得的乐趣。
在花园里种一架紫藤,春天里犹如一团紫云凝固在那里。栽一棵葡萄,夏日里挂一串串珍珠。再种一行芍药,几株金菊,或者种点海棠、丁香,还有白玉兰、君子兰。闲时看看花开花落,云卷云舒,看那蜂蝶纷飞,最是人间乐事。
近日去文友史先生夫妇家,见他们的后花园却建成另外一种风格,是按照中国园林的布局,一汪池水,一座假山,一条石径,一弯拱桥,好精巧的一个苏州园林,别有一番情趣在里头。这HOUSE就变成另一个乾坤。
也有人在后花园里修建游泳池。这全看主人的喜好。有人认为游泳池太小,游得不过瘾,又占用了地方。但也有人觉得这样天天能嬉水玩乐,也是人生一大享受。实在是见仁见智。
对我们华人来说,后花园也是种菜的好地方。许多朋友都在花园辟出一角,栽上时新瓜果,辣椒芥兰茄子西红柿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,蔬果熟时那一份喜悦,难于言表。这种现代陶渊明的生活,只能在HOUSE中实现。公寓房是没有办法的。
住HOUSE还有一乐,就是在后花园做木工活。这也是许多澳洲人的业余爱好。买几件寻常的木工工具,买几根木头,叮叮当当就干起来。不在乎做得好坏,乐趣全在做的过程。说起来,做木工活还是有几分风雅的。中国历史上,明朝有个皇帝朱由俭喜欢做木工,清代有个权臣也是个木工好手。中国前政协主席李瑞环则是个标准的木匠。而美国前总统卡特也是个木工爱好者。
当然,HOUSE也有个不好的地方,就是出外旅游时,若一月半月不归,这满园花草就放心不下。澳洲干旱少雨,有的花木也许就枯死了。因此只能托朋友代管。什么事情也不会十全十美的。

岛民生活

在澳洲填写表格,几乎都有一个问题要你回答:你是土著居民吗?你是托拉斯岛民吗?如果回答是,那么将在许多方面得到特别的照顾。可惜,我们都只能在这些栏目写上“NO”。
说到岛民,我们马上就想到那些赤足袒胸露背,大肚子,腰围一条草裙,屁股一扭一扭地跳着土风舞的民族。他们的民风淳朴,民情率直,生活悠闲,思想简单,只有浓浓的人情,少有争名夺利,没有那道不清的恩恩怨怨。尤其那一份悠闲,着实让人羡慕。曾有个朋友在澳洲北部的“星期四岛”生活过,他告诉我,那么小小的岛上,居然也有出租车服务。就是只有两步之遥,人们也叫的士,而不愿走路。以“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”来形容他们,显然是不准确的。他们往往日上三竿而不起床。日落时,就进酒吧,喝酒跳舞作乐。在某种意义上,岛民就是神仙,就是桃花源中人。
然而仔细想想,澳洲人其实全都是岛民。看看澳大利亚地图,四面环水,澳洲就是一个大岛屿浮在海面上。凭什么说我们不是岛民?我们是身为岛民而不自知,沾染了许多岛民习气也不自知。
先说说吃的。我们已改变了在大陆时食不厌精、挑肥拣瘦的习惯。我们已习惯了一杯牛奶或一杯咖啡,再加一片面包的早餐。午餐时一块三文治就够了。而我们知道,住在大陆上的人专找那些飞禽走兽中的精品来吃,什么乌龟王八、穿山甲、猴脑子,都是盘中餐。也有人专门吃鸭子脚上那一层薄薄的膜,或鲤鱼嘴边那点嫩嫩的唇。所有这些,我们都淡忘了。而有些动物的肉,例如狗肉,就是免费叫我们吃,也不敢吃了。我们都退化了(还是进化了?)。
再说穿的,我们也已在不知不觉间,象岛民那样穿得随随便便,松松垮垮。夏天习惯穿件T恤衫,沙滩裤,拉拉遢遢地也敢招摇过市。冬天里穿一套棉毛运动衣,傻乎乎地走去SHOPPING,或会客见朋友。完全忘记了先敬罗衣后敬人的古训,也忘记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的道理,忘记了饿死事小,体面事大的原则。这就是岛民习气,只差没有穿上草裙了。而大陆居民就会注重名牌意识,稍有点钱的穿名牌,没有钱的就穿假名牌。农民伯伯下地也可能套上一件西装。
岛民的夜生活,也是很可怜的。岛上没有通宵营业的热气腾腾的风味小吃大排档,没有香艳迷人皮松骨酥的发廊洗脚厅。夜间的街市冷冷清清凄凄惨惨切切,就是大白天也不见人如海声如涛摩肩接踵。居屋也是树多人少,只闻车响不见人声。邻里间鸡犬之声相闻,老死不相往来,见面也只是招招手说声“GOOD DAY!”虽是环境优美空气清新,毕竟有点寂寞。岛民们礼貌有余而融洽不足,生活清静有余而热闹不足。
当然,岛民的生活也并非一无是处。首先,岛上的自来水可以放心饮用,基本上不必担心有化学污染,病菌病毒。走路只要遵守交通规则,例如通过斑马线,一般不会被车撞死。有病时尽管安心住医院,不致令你倾家荡产。因为这些是免费的。孩子上学你就送去上学,不必节衣缩食东筹西借为他们的学费发愁,因为有义务教育。当然这不包括私立学校。在岛上,一般也不必担心买到什么假货,或有毒食品。
岛民要办点什么事也会简单一些,随便什么事吧,找个工作,孩子上幼儿园上大学,不必想尽办法绞尽脑汁,点头弯腰求朋友找熟人拉关系,嬉皮笑脸请客送礼走后门塞红包搞歪门邪道。该怎么做就怎么做,有就是有,没有就是没有,直来直去,不拐弯抹角。
可是这样一来,岛民们脑子就难免会退化,变得越来越简单,人也可能越来越蠢了。物竞天争,优胜劣败,脑子用则进,不用则退。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。

天使之乱



《红楼梦》中的贾宝玉,因骄纵、任性、爱闹爱玩,浑号“混世魔王”。你家若有个两岁多的小男孩,你家就也有个“混世魔王”。
犬子今年两岁多,走路摇摇晃晃,讲话口齿不清。初看倒也憨态可掬,抱抱倒也消愁解闷,亲一亲就也心里冰消雪溶。却其实是个淘气捣蛋,唯恐天下不乱的造反派、小顽皮。
他 时常打开冰箱,将里面的鸡蛋一个个拿出来,当炸弹扔出去,见鸡蛋爆炸则乐不可支。看到大人来了,他也知错,乖乖地将一双白嫩的小手伸过来说:“打吧。” 可打完了,第二天又忘了。无奈之下,只得找绳子将冰箱绑紧。这样大人自己要拿食物也极不方便,有如作茧自缚。而他很快又学得解绳之法,鸡蛋倒是不扔了,却 是把牛奶、面包等能吃的东西都一一搬出,两只手、一张脸,连同冰箱涂满了奶油花生酱。
他感觉到你在吃东西,就会将你的脸捧过来,用鼻子凑近你的嘴巴,于是闻出来你吃过巧克力。你非拿出来给他不可。你明明费尽心机藏得严严实实,他却指着那个地方说:“这里,拿出来!”
明明看到他在玩三轮车,偷闲拿起笔来写文章。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爬上椅背,一只小手闪电般地从后面伸过来抓去你的眼镜就逃。待要去抢时,“咔嚓”一声响,眼镜臂已被折成两截!
他做的坏事真的是罄竹难书。他把小手指穿进挑花窗帘布的网眼中,慢慢将整个手臂伸进去,然后撕拉一下把窗帘撕开一个大窟窿。
他不知哪里学来的一招,双手推掌,金刚排山,将椅子打翻,哗拉一响,客厅的落地玻璃打得粉碎。
他还将客厅里翠绿的盆栽植物连根拔起,泥巴洒得满地毯都是,实在是惨不忍睹。我们于是只得将所有椅子用绳子绑起来将家里所有盆栽撤去。当然,凡是能打碎的物品都坚壁清野。
他 有时就把音响开关打开,调到雷鸣的程度,又将激光CD盘按出,然后象李小龙练飞腿,一脚将它踢进去。如此几次,CD盘就报废了。半年中送去修了三次。他 又将电视机前面的塑料盖板整个掀开,看起来百孔千疮。还用五个手指象弹钢琴那样在录像机的接触式开关上来回按。录像机很快也报废了。
然而,最危险 的是玩煤气,玩电插头开关。一不注意,他就将四个煤气炉阀门全打开,煤气嘟嘟地往外冒。还好煤气有气味,容易发觉。玩电可就更使人心惊肉跳。 最悬的一次,他用一把金属匙往电插口中直插,幸得我及时看见,飞快夺过来,只差那么一点点就……大人脸都吓白了,他却嘻嘻地笑。本来有一种安全的塑料假插 头,专门用来对付这类小顽童的,但这于他来说完全没有作用,只轻轻一拔就拔出来了。
人家教我,棒棍出孝子,不打不成器。因此就也咬牙狠心准备好好教训他一下。谁知他听说要打屁股,自己先将裤子扒下来。才打了几下,他就大叫:“够了,够了!”看看已有了几排血红印子,再打下去,就有点残忍了。他却并不哭,只是在眼角上挂着几滴清泪。
还有些事情则令人哭笑不得,说出来也有点不雅。比如,他会自己去拉尿,这本是自然的事。但他将家里的牛奶煲、茶杯都拿来拉尿。虽说童子尿有药用价值(中国传统有饮尿疗法),至少吃了也于人体无害,想想却也总有点“那个”。
总之是几乎天天出现惊险镜头,家里已是一片狼藉。自己管不了,警察也不会去管。打不得骂不得,恼不得怒不得。
但 是,心烦归心烦,若他一天不在身边,又觉得心里空空落落,生活索然无味。他叫爸爸妈妈时,声音甜得象拌了蜜糖。看见你发怒时他会KISSING你一下, 看见妈妈流泪时会递上纸巾。家里要搬点东西,不管够不够力气,他都说:“让我来!”出门回家,他抢着开门锁,一把一把钥匙地试,直到打开。驾车外出,他就 是交通警,监督每个人扣上安全带,我若是一只手离开方向盘,他就大叫:“危险!要用两只手。”
他还会说些颠三倒四的英语,黄昏时见到人也说:“GOOD MORNNING!”在外作客,他会规规矩矩地坐着一动不动,轻言细语。于是别人都说,你的儿子真乖!岂知这不是真实的他。
他是天使,带给你幸福、快乐,让你忘却忧愁。他又是捣蛋鬼、淘气蛋,使你烦恼,不得安宁。这就是养孩子的苦与乐。

我家小澳憨


苏东坡有诗说:“他人生子要聪明,我被聪明误一生。但愿我子鲁且愚,无灾无难到公卿。”
显然,苏东坡写这首诗是他在受尽世俗折磨后的一种发泄。天下父母都期望自己的孩子天真活泼,聪明可爱。
怎样的孩子谓之聪明?古今中外的名人中,二、三岁即能看书写字的不乏其人。唐代诗人白居易在襁褓中时已能识字,“虽口不能言,以手指之。”台湾作家三毛,四岁半时就开始读《红楼梦》。但并非个个孩子都能有此天分。若每个孩子都是神童,也就没有神童了。
然而童年不聪明并不等于长大不聪明。据说爱迪生至三四岁语言能力尚远不及同龄孩子,以致他母亲还以为他是弱智儿。而爱因斯坦上小学时被学校老师视为愚顽不可教也。这样想想,则实在不必为幼儿的智慧能力过喜或作杞人忧。
稚子今年四岁多,是土生土长的澳洲华人,或言之小澳憨。从小吃牛奶面包芝士奶油,长得方头圆脸,整天嘻嘻哈哈,傻傻乎乎,见人就说“GOOD DAY”,不管相识还是不相识,颇有澳洲人热情开朗真诚的土风。然而却也是个调皮淘气捣蛋,唯恐天下不乱的小顽皮。
该 玩的东西他不喜欢玩,不该玩的东西他偏要玩。象煤气开关、自来水龙头、电插头开关等等,是他最喜欢的玩具。大人难免就提心吊胆,时时处处都得加倍小心。 差不多家里能拆下来的东西,他都想拆下来玩。新买的玩具,一般不超过五分钟,就开始拆卸工作。能拧下的拧下,能分开的则分开,实在拆不开的就砸。我们家里 就象个废品收购站,满屋子都是汽车飞机摩托车残骸。他还把自己睡的小床拆开,螺丝是用手指拧开的(可能螺丝本就松动了),把床垫、木板拿来当玩具。有时实 在没东西拆了,他就眼望天花板,我敢肯定,他一定在想拆房子。
他最喜欢看的节目,是有关宇宙太空,火箭飞船,星球探险,而非卡通动画片。一次去图 书馆,他自己选了一盒介绍宇宙空间的录像带,坐在家里反反覆覆看了又 看。跟许多孩子一样,他晚上睡觉前喜欢听故事,一个又一个没完没了。有时实在不耐烦了,我就给他讲飞船故事,说俄罗斯的太空船快要爆炸掉落地球……他就害 怕了,在黑暗中一只小手伸过来死死捂住我的口:“别讲了别讲了,我马上睡觉!”
他倒是有点西方孩子那种独立精神。什么事不管能不能干,都说:“我 自己来。”比如说,SHOPPING归来,五公斤一包的大米是他必定要扛的。他在小时候 就喜欢自己穿衣服,虽然对他来说,扣上钮扣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。有一次,我们发现他穿得臃臃肿肿象个大气球,让他脱下来。他就象剥笋子那样,一件一件往下 剥,里面一共穿了八条大人的内裤――那是发生在两岁时的事。
肚子饿时,他一般也能自己解决。他打开冰箱找吃的,见什么吃什么。两手就象揉面团那样抓起奶油花生酱往嘴里塞。满头满脸都是奶油花生酱,象个京剧大花脸。见大人来了,他总是礼貌地问:“DO YOU WANT SOME(你要不要来点)?”
说 是少年不识愁滋味,也不尽然。移民要过语言关,土生土长的小移民也不例外,因为他在家里从小跟着爸爸妈妈讲华语,已把中文定型为母语。一进幼儿园,他才 知道自己跟人家语言不通,好比鸡同鸭讲。他也有了苦脑,有了忧愁。他过早地感知到两种语言文化的差异和冲突,承受着这种差异带来的压力和痛苦。
想 想孩子也真不容易。由于移民家庭特殊复杂的语言背景,他要听懂普通话、广州话、客家话和英语。有一段时间,他不愿上幼儿园了,先是在被窝里磨磨蹭蹭,最 后是又哭又闹。但不管如何撒赖,这一关总是要过的。他总算熬过来了。想不到待他会讲英语了,却又对父母的英语发音吹毛求疵,说是难听死了。有时他干脆就 说,你们还是讲中文吧。
快三岁时,他开始想学认字,手指着玩具上的英文字母问个不停。我们顺其自然,让他学会英文字母。这种表现实在是平庸得很。 早慧的同龄孩子已能背书写字了。 他连学习也是调皮捣蛋,吃饭时将人家的筷子拿走,左摆一个“H”,右摆一个“A”。睡觉时他把双脚斜架在大人肚皮上,就说是“X”。但想教他学中文,他却 摇摇头说他是澳洲人。我就担心,弄不好将来又是一个“香蕉人”。
看他憨头憨脑的,偶尔也会出语惊人。一次看有关非洲野生动物的电视节目,一只大猩 猩抓住小猴子血淋淋撕开了就吃,情状残忍而恐怖。大家都说可怕,女人们则 背过脸去不敢看。他却若无其事,振振有词地说:“这没什么可怕的。因为猩猩自己会觉得这是很好吃的东西。”一个两三岁的孩子说这种话,总觉得太“冷”了 点。
据说近代不少哲人一直在拷问:我们是什么?我们从哪里来,到哪里去?其实许多小孩子也在寻找类似的答案(有人就认为,人类到现在为止仍处于幼 儿期)。儿子 到了两岁时就不停地问这个问题:我是从哪里来的?被缠不过时,只得告诉他,是从妈妈肚子里出来的。但是他又问另一个问题:是怎么进去妈妈肚子里的?我们就 觉得这问题太难回答。对他来说,这至今仍是个谜。

长寿之道

人都望长寿。中国人过生日,吃寿桃寿面寿饼。孩子们脖子上挂长命锁。老人过生日叫拜寿,连棺木都叫寿材。西方人过生日在蛋糕上插蜡烛,多少岁就插多少根蜡烛,也是图个吉利,希望长寿。但长寿偏偏是祝不来盼不来的。该长的长,该短的短。而且,往往想长的偏短,想短的却又偏长。以前的皇帝希望万寿无疆,喊来喊去,也就只有几十年光景。历史上短命的皇帝,十几二十岁就呜乎哀哉了。声威赫赫如秦始皇,也只活了四十九岁。
皇帝想长寿而偏短命,但许多寿仙公却活在村野山间,寻常陌巷。
我回国时,曾在我的老家拜会一个已退休的堂叔叔。堂叔年过八十,白须白发,腰背不弯,声如洪钟。问起他的退休生活,他回答说,主要在家里照顾母亲。这时又见到堂叔的姐姐――我的堂姑姑,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太太。堂姑姑也是身矫体健,走路生风。原来他们是姐弟两人一起在家照顾老母亲。他们的儿孙都在外地工作,只是周日回来看看。
突然听到“笃笃”的声响,就看到一老奶奶拄着拐杖,健步走来。这正是他们的母亲,我的堂婆婆。婆婆已过了百岁,是真正的老寿星。她的耳朵有点背,眼睛却不花,亲昵地叫着我的名字,手却在身上乱摸着口袋,口中喃喃道:“婆婆给你吃糖,满子!”她仍把我当成小孩子。
“满子”是我的家乡话,原意为最小的儿子,也就是小乖乖、小宝贝的意思。糖摸了半天没摸到,我已激动得鼻子酸酸的,都这么七老八老了,还有人叫满子呢。堂叔告诉我,他母亲天天都叫他满子的!言语间流露出一种幸福和自豪感。据堂叔介绍,堂婆婆虽已百多岁,走路也只须一根拐杖,依然快捷稳当。吃饭、洗澡全都自理。当然还是必须有人跟着她,看着她,以防跌倒。
看到这个老寿星,我想起了另一个寿星故事。传说某记者看见一耄耋老翁在街边哭泣,相问之下,知老翁已年过九十,刚才因事被其父亲打了一拐杖。记者心甚奇之,就叫老翁引见其父亲。到了老翁家中,见到老翁的父亲,一个童颜鹤发、神采奕奕的老寿星。让记者更为吃惊的是,儿子被打的原因乃是他对老祖父的不尊重。于是,记者见到了半躺在座椅上的更老的老祖父,一个超级寿星。这故事有着浓郁的童话色彩,在报纸披露后,引起许多读者的兴趣。不管这则花边新闻真实性如何,如今看来,这样的长寿已越来越接近现实了。
现代人的寿命的确越来越长了。这主要有赖于现代医学的进步,同时营养物质也丰富了,百岁人瑞如今已不再罕见。长寿之道有千种万种,世界各地对长寿者所作的调查,林林总总,五花八门。有说是嗜食玉米的,有说是爱生吃大蒜的,有说是不烟不酒的,但也有说天天喝一点葡萄酒的……几乎没有一个人是相同的。只有一条是比较一致的,那就是要保持乐观,尽量做到心情舒畅。这一点看起来很简单,然而恰恰是最难做到的事。人要做到一生心情舒畅谈何容易!自然环境,社会环境,工作事业,家庭夫妻,父母儿女,朋友同事,那一件不烦恼?常言“不如意事常八九,能与人言仅二三”,人的一生有太多的无奈,太多的烦愁。所以这里说的,应该是对待困难挫折,对待烦恼忧愁的态度。说到底是个承受能力的问题。
而我的堂婆婆,一生也备受生活折磨,早年丧偶,儿女众多,经常食不果腹。哪里会有好心情?一直到儿女长成后,才过上较好的生活。若论她的长寿之道,依我看,就是勤劳两字,别无其他。她是闲不住的人,早年不说,就是进入老年,仍劳作不息,煮饭洒扫,终日不停。
当然,长寿也有长寿的问题。现在世界各国都呈现人口老龄化。毕竟,人这种动物虽然长寿了,但老年后往往不能自理生活。这样,这高级动物就成了低级动物,什么也干不了。严重的,瘫在床上,连起居饮食排泄也要别人帮忙。哪怕曾经是拨山举鼎的盖世英雄,上天入海的好汉,老了就是老了,也只能是万般无奈。例如美国前总统里根,患的是老年痴呆症,据说连他当过总统这回事都忘记了。想想是很悲哀的。所以长寿也一定要身体健康,健康比长寿更为重要。活得健康,长寿就是一种幸福。若是动也不能动,“日三遗矢”,成为一个废人,则长寿并没有什么吸引力。
传说以前在非洲一些部落,人老了,行动不便了,儿孙就叫他们爬树。这是一种死亡测试,如果老人爬不上去了,或者掉下来,就说明是时候了――如同果子成熟了。于是架起铁锅,烧起篝火,跳起土风舞,将老人烤熟了吃。这是一种残酷的淘汰法则,当然为文明人所不屑。但人口老龄化若得不到重视和解决,的确会成为社会问题。
据说通过基因改造,将来的人类能活上一千岁。那么现在说的百岁人瑞,以后才是少年时期。通过这种基因改造,将来人类肯定也会老当益壮,长寿而健康。

芳草年年绿

我爱澳洲,除了爱自由,也爱上了澳洲的草地。澳洲一片片的茵茵绿草,不知醉倒了多少游人。
出国前,对草地的概念是模糊的。读白居易的诗,“离离原上草,一岁一枯荣。”以为草在春夏青绿,秋来必定凋零,冬日更是一派枯黄败破,惨不忍睹。来到澳洲,才知道这里的草地冬天并不枯死,如春日一样的郁郁葱葱,绿意可人。这里有许多植物习性都与中国不同,青草居然也欺霜傲雪。
传统上,中国人对青草的情感有着明显的雅俗分野。对草地至爱的,主要是些文人雅士,有闲阶级。在那些文人的诗词中,随处可见到他们对青草地的情结。什么“草色入帘青”,什么“因惜绿罗裙,处处怜芳草”,还有什么“芳草年年绿,王孙自可留”等等。这些文人雅士对青草的怜爱,已经接近病态了。
然而中国是农业国,胼手胝足的农人们对青草则并无好感。他们恨不能将青草连根除尽。为此,他们在炎炎烈日里汗滴禾下土,有很大量的农活都是除去杂草。这是一种生存斗争,草生则苗死,草死则苗生,人们别无选择。这些农人根本就不可能去欣赏青草的绿色,如果到处芳草萋萋,他们就不是好的农民,也就不用活了。当然牧人倒是对草地有感情的。牧人对草地之爱,同样是出于生计,犹农民之爱苗,全不在于欣赏。至于那“天苍苍,野茫茫,风吹草低见牛羊”的千古绝唱,相信也是经过不知哪个文人加工的。牧民们的生存斗争同样很严酷。
由此可知,草地属于一种奢侈,只有那些无衣食之忧的人才会去欣赏。
这种农业文化的传统,可谓是根深蒂固。多年前在大学时,经常参加的公共劳动,就是将校园里的青草铲除。劳动过后,到处光秃秃的,尘土飞扬。学校领导看见就很高兴,铲得彻底干净的还受到表扬奖励。就是在澳洲,我也经常看到有些华人同胞将房子前后的草地铲除,铺上结结实实的水泥地板。他们说,这样多好,坚固耐用,又不须剪草。
记得当年出国时,过了罗湖桥,轻型火车进入香港新界,眼前一片绿色,只见低矮的山坡上漫漫的都是新修剪过的草地,整洁而漂亮。那是高尔夫球场。这是我平生第一次看到如此漂亮的草地。及至到了澳洲才知道,不光是高尔夫球场和公园,到处也都有绿草地。只要住的是独立房子,几乎家家户户门前屋后都是草地。这些草地大都修剪平整,如一块块绿毛毯。有的人家又在草地边边或中间栽上各种鲜花,这毛毯就变得更加绚丽多彩。
后来我自己有了房子,自然就拥有了草地。陶醉了一阵子后,这才发现草地虽美,要照管好她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。按原有的概念,草就是野草,最容易长的就是野草。农民要除草还除不尽呢。但事实并非如此。此草非彼草,这草是草中之贵族,为人工所培植,娇气得很。它要经常浇水,还要定期施肥。更麻烦的是,草中又常长出杂草。这杂草却又不用施肥,使劲地疯长。若不设法除去,它们就会反客为主,草地将变得丑陋不堪。在这个世界上,凡是好的,你想得到的,就往往难于得到。而那些无用的,你不想得到的,偏就容易得到,且你想不要也难。杂草就属于这样的东西。
一块草地,也象征着社会进展的步履。只有脱离了农耕文化的人们,才有闲情逸致去欣赏草地。饥肠辘辘的农人,要种的是稻麦土豆,而不会去种草地。只有深刻认识人与自然之密切关系的人们,才会真正热爱草地。也只有拥有丰富的物质基础的国家,才有可能刻意去培植草地。
令人高兴的是,近年回国,已可以在中国的城市看到一片片的草地。在广州、深圳的公园,即可见到修得整齐的草地。而在我的母校,我也发现在道路两旁,在明湖周围都植上了青草。现在的大学生们再不会去参加铲草的义务劳动了。校园里应也是春草年年绿了。

澳洲雨季

澳洲是相当干旱的大陆。夏天时空气干燥得能点着火,山林火灾不断。但偶尔也会阴雨绵绵,象江南的黄梅雨季。每当此时,澳洲就变得山青水绿,格外美丽迷人。可惜这样的日子不多见。
雨水就是这样的东西,多的时候泛滥成灾,令人生厌、发愁。没有的时候,人们更是焦虑不安。它直接关乎人类的生存。但一般来说,对雨水最为关注的,是那些靠天气吃饭的农民。久旱不雨,赤地千里时,农民内心如焚如煮的心境,是城里人所不甚理解的。过去的农民为了求雨,什么办法都用尽,甚至有以人当祭品的。而当乌云密布,天降大雨,人们往往涕泪交加,狂喜狂呼。所以对农民来说,雨水就是生命。下雨就是下金子银子。雨水过后,在玉米、高粱地里,能听到庄稼往上长的剥剥声音,农民叫“拔节”。大地万物是离不开雨水的。
城里人往往就不太注意这些。因为他们的衣食不是与雨水直接有关。他们更喜欢晴空万里的好天气。只有当农业的收成影响到他们的生活时,他们才产生危机感。
然而抛开功利不谈,雨水毕竟是很美的。当我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,就喜欢在瓢泼的大雨中赤了脚,也不带雨具,任其淋浴。在小道上走路,就象在小河中淌水。那种快活,难于言喻。就是到了上大学时,雨天也喜欢打个伞在校园里散步。
古时的文人墨客,大致也是喜欢下雨的。古诗词中,吟风吟雨的,远多于歌颂晴天的。这是因为雨中的自然景物,有一种朦胧的美。这种带有点虚幻的景物,成为艺术创作的最佳素材,最佳的创作对象。也容易激发诗人、艺术家的灵感。看看这些诗词名句:“黄梅时节家家雨,青草池塘处处蛙。”,“沾衣欲湿杏花雨,吹面不寒杨柳风。”,“清明时节雨纷纷,路上行人欲断魂。”,“细雨骑驴入剑门,此身实是诗人未?”,“细雨鱼儿跃,微风燕子斜。”……都是写的雨景。信手抄来,也只是诗海一滴。
雨天里就是不出门,闲坐书斋,听着风雨声,捧一卷好书在手(最好是禁书),读到倦了,在风雨声中呼呼睡去,也是人生极好享受。明代的东林党人就说是“风声雨声读书声,声声入耳”。当然,如能象唐人王禹称那样建一间竹房子,连瓦也是竹瓦,下雨时小雨如珠玉落盘,大雨如瀑布倾泻。这又是别的一种体验。悉尼画家沈嘉蔚先生的书房,就名为“听雨斋”,想他是深谙此中情趣的。
在风雨夜,有故人来访,烫一壶酒,或泡一壶茶,促膝长谈,更是人生一乐。这种谈话,往往可以谈得很深入,“何当共剪西窗烛,却话巴山夜雨时”,大概就是指这种夜话。
当然,对处境不好,心境不佳的人们来说,风雨就变得很烦人,变得不受欢迎。屋漏更遭连夜雨,是很悲凉的事情。就连写过“好雨知时节,当春乃发生”的诗人杜甫,在居住的茅屋为秋风所破的情况下,也只得万般无奈,发出悲哀的长吟。孤独的才女李清照怕的也是下雨:“梧桐更兼细雨,怎一个愁字了得!”官场失意时的陆游,在雨天里触景伤情,哀叹“已是黄昏独自愁,更著风和雨。”
可见对雨水这东西,也是欢者见欢,忧者见忧的。雨幕如帘,雨丝如线,雨声淅沥,象解不开的结,读不完的书,听不完的唠叨,赏不尽的曲。全看你的思绪如何。
作为现代人,早已失去了许多天然的乐趣。尤其住在城市高楼大厦里的人们,平时不能见到月亮,也难得看到雨。人们往往只是在早起上班或下班出门,看见街道淋湿了,才知道下过雨。因此既没有吟风吟雨的心境,也少有风雨夜的闲愁。只要雨水不造成停电,不堵塞交通,不冲走房屋,就无人再去关心。上班的照旧上班,上学的依然上学。
在现代都市人的意识中,无风无雨也无晴。

澳洲芳邻

读台湾作家三毛的散文,有多处写到她旅居海外时的邻居。她笔下的邻居都是那么热情友好。无论是在地老天荒的撒哈拉沙漠,还是在风情古朴的加纳利群岛,她总是有那么多真诚快乐、古道热肠的邻居朋友。他们邻里之间是那么融洽,有事可以深夜前来拍门,或者可以从后园翻篱笆过来聊天。以三毛的灵感天才,这些自然都成为她的创作素材。三毛笔下的异国风情,深深地吸引着读者。我除了羡慕她的天才,常常也羡慕她有如此邻居。
澳洲人善良、真诚、淳朴,这都是事实。但因文化习俗的不同,我们与澳洲邻居间总觉得隔着一层什么,很难象三毛的邻居那样融洽。欧裔人很注重保护自己的隐私权,他们的围墙内就是神圣的领地,不轻易向人开放。晚上八点以后,连给他们打电话也是不礼貌的,更别想翻过篱笆去造访他们。这是会出人命的。报上就见到过,美国房主有时将不慎闯入围墙的人开枪射杀。
我刚搬到这个家时,常见到一对邻居老夫妇在他们门前花园忙碌。慢慢熟悉了,就邀请他们来我家喝茶。他们说,在此住了几十年,这是第一次进入这幢房子。真不知他们这些邻居是怎么处的。这才是典型的“鸡犬之声相闻,老死不相往来”。
我们房子后面的邻居,也是欧裔人。我们的花园只有一板之隔,大家在花园抬头见面的机会较多,想躲也躲不了,于是扬手打招呼,说哈罗,聊聊天气是常有的事。但也就仅止于此。有一次,偶然在街上碰到他,只见他跛着一条腿,拄一根拐棍。才知他在三个月前遭遇车祸,断了几根骨头,住在医院三、四天昏迷不醒,是抢救过来的。他幽默地说:“你看,我总算还活着。”我感慨之余,就想,邻居间发生这样的事,我居然毫不知情,更遑论伸出援手,真是惭愧。但这能怪我吗?又作深一层想,万一他当时没有醒过来,岂不就……想想就也寒心。
邻居间隔膜如此,到底还是不好。
中国人认为,远水难救近火,远亲不如近邻。我们记忆中,国内邻居间有时亲如家人。外出时将钥匙交与邻居,托他们照看,是常有的事。将孩子放在邻居家里照管,也很正常。有趣的是,有时邻里间做了什么好吃的,往往也叫左右邻居来品尝。更不用说,邻里间碰到什么大事,例如红事白事,邻居们就会自觉前来帮忙,大包大揽,当作自己家的事来办。这份热情,实在让人感动。
这种民风由来已久。而且可能越古越浓厚。这从古人的诗词作品中可见一斑。陶渊明诗中有“得欢当作乐,把酒聚比邻”句,看来他跟邻居们是经常一起喝酒的。孟浩然的诗:“开轩面场圃,把酒话桑麻”,开怀共饮的也应是邻居们。盛唐时更有一种风俗,旅人可以不带分文,随处吃喝,走到哪里吃到哪里。就更不用说邻里之间了。
我想起一件往事。几年前去香港新界,住在姐姐家。她的邻居是个老婆婆,做了家乡风味的小吃,就给左邻右舍,东家西家的送一点,让大家尝鲜。这种古风着实使我感动。不为吃,为的是这份人情。
但是随着社会的现代化、商业化,中国的这种古风渐失。城市的单元公寓住户,大多是隔墙如隔山,相见形同路人。这些邻居们虽然共住了多年,互不认识不足为奇。但在乡村,这种遗风犹在。
当然,邻居间过于亲密的关系,好处虽多,却也有麻烦之处。例如东家长西家短的是非“八卦”就免不了,个人的隐私也难于保护。尤其在文化大革命那样的时代,邻里间互相揭发、互相告密的事常常发生。在“统购统销”(50年代中国控制粮食供应的一种政策)时,农民间互相告密谁家吃了干饭,或谁家的稀饭较稠等,让许多人都吃了苦头。这就是因为邻里间的关系太亲密了,彼此已没有秘密可言。
但在政治清明的环境里,我还是喜欢邻里间亲密融洽,不喜欢过于隔膜,实在难于接受邻里间老死不相往来。然而随着社会的现代化,看来古风已经难再。

男人最怕逛商场

普 天 之 下, 只 要 是 真 正 的 男 人, 就 怕 购 物(Shopping)。 这 里 主 要 是 指 陪 太 太Shopping。 这 不 是 危 言 耸 听。 英 国 有 个 权 威 机 构 的 科 学 调 查 显 示, 绝 大 多 数 男 人 在 陪 同 太 太Shopping 时 血 压 升 高, 心 跳 加 速, 有 的 还 会 头 昏、 耳 鸣、 气 促。 医 学 家 于 是 提 出 警 告, 有 高 血 压、 心 脏 病 的 男 士, 不 宜 陪 太 太 购 物。 假 如 特 殊 情 况 非 去 不 可 的 话, 定 要 备 带 急 救 药 物, 例 如 救 心 丹 之 类。 当 然 有 条 件 的 话 带 个 心 脏 起 搏 器 也 未 尝 不 可。 可 以 毫 不 夸 张 地 说,Shopping 是 男 人 的 灾 难、克 星。 据 说 因 为 如 此, 有 的 太 太 要 惩 罚 丈 夫 时, 就 带 他去Shopping。
不 要 以 为 这 些 男 人 都 是 小 气 鬼, 吝 啬 虫, 巴 尔 扎 克 笔 下 的 老 葛 朗 台, 怕 花 钱。 相 比 之 下, 钱 实 在 是 次 要 的。 那 么 男 人 们 怕 什 么 呢?
先 看 看 太 太 们 是 怎 么Shopping 的。 女 人 们 一 进 商 场, 就 象 鱼 儿 进 了 水, 鸟 儿 进 了 林, 老 鼠 进 了 谷 仓, 或 者 文 明 一 点 说, 象 走 进 了 她 们 的 精 神 家 园, 立 刻 精 神 抖 擞, 目 光 如 电, 流 连 于 琳 琅 满 目 的 货 品 之 中。 而 且 越 是 大 的 商 场, 她 们 越 是 沉 迷, 象 购 物 城, 商 业 中 心 之 类( 要 命 的 是, 这 种 商 场 在 澳 洲 多 的 是)。 看 她 们 那 份 投 入, 那 般 痴 情, 竟 把 身 边 亲 爱 的 晾 在 一 旁, 生 死 不 管 了。 男 人 能 不 妒 嫉 么? 能 不 寂 寞 么?
最 令 她 们 醉 心 的, 莫 过 于 时 装 商 场 与 鞋 子 商 场。 她 们 缺 乏 衣 服 吗? 缺 乏 鞋 子 吗? 问 题 在 于, 她 们 究 竟 有 多 少 衣 服 鞋 子, 你 是 搞 不 清 楚 的( 连 她 们 自 己 恐 怕 也 不 清 楚)。 所 以 最 好 别 插 手, 也 别 多 问。 丈 夫 只 能 有 一 个, 衣 服 鞋 子 可 以 是 无 穷 的。 如 何 谓 之 多, 如 何 谓 之 少, 没 有 个 客 观 标 准。 菲 律 宾 前 总 统 马 科 斯 夫 人 艾 美 黛, 总 共 有 三 千 多 双 鞋 子。 这 样 一 比, 太 太 确 实 是 没 有 鞋 子。 我 知 道 一 个 悉 尼 女 性 文 友, 她 有 个 一 面 墙 壁 那 么 大 的 衣 柜, 里 面 挂 的 全 是 她 一 个 人 的 衣 服。 但 是 她 也 说 出 门 没 有 衣 服 穿。 所 以 逛 逛 时 装 商 场, 鞋 子 商 场, 挑 一 件 合 身 的 裙 子, 买 一 双 时 耄 的 鞋 子, 实 在 也 天 公 地 道, 并 不 过 分, 因 而 也 就 无 可 指 责。
但 是 实 际 操 作 起 来 就 不 那 么 简 单 了。 她 们 开 始 往 往 看 见 每 一 件 衣 服 裙 子 都 有 兴 趣。 然 后 千 挑 万 选, 不 断 淘 汰, 鉴 别。 选 中 一 件,先 在 身 上 比, 看 肥 瘦, 定 长 短, 对 颜 色。 看 看 差 不 多 了, 这 才 进 试 衣 室。 试 衣 室 是 黑 箱 作 业, 在 里 面 怎 么 比 试 不 得 而 知。 但 里 面 有 镜 子, 而 且 是 三 面 都 有, 全 身 的, 显 然 可 以 以 别 人 的 眼 光, 别 人 的 角 度 来 进 行 全 方位 审 美。
这 是 一 种 效 率 极 低, 回 报 极 小 的 劳 动。 说 不 定 在 几 百 件 衣 服 里, 象 沙 里 淘 金 那 样, 能 挑 出 一 件 来。挑 首 饰, 试 鞋 子, 情 况 都 大 同 小 异。 但 令 人 百 思 不 解 的 是, 尽 管 每 个 女 人 都 是 这 样 挑 剔, 商 店 里 的 衣 服 鞋 子 最 后 全 部 都 能 卖 出 去( 有 时 就 折 价 处 理)。 这 有 点 象 婚 姻 市 场, 男 人 挑 女 人, 女 人 选 男 人, 挑 来 选 去, 最 后 没 有 多 少 人 真 会 打 单 身。 买 梨 也 是 一 样 的, 挑 来 拣 去, 最 后 筐 里 的 梨 一 个 不 剩。 澳 洲 的 商 场 服 务 员 职 业 操 守 是 一 流 的, 她 们 并 不 在 意 人 们 的 挑 挑 拣 拣, 也 早 已 对 此 习 以 为 常, 她 们 总 是 耐 心 地 报 以 温 暖 的 微 笑。 顾 客 就 是 上 帝, 生 意 不 成 风 格 在。
然 而, 在 一 边 等 候 的 那 个 人, 早 已 是“ 斯 人 独 憔 悴”。 站 也 不 是, 坐 也 不 是。 呆 呆 的, 傻 傻 的, 要 抽 烟, 又 是 禁 烟 区。 东 张 西 望, 又 恐 保 安 人 员 生 疑。 这 等 于 就 是 一 种 体 罚, 一 场 精 神 奴 役。 这 需 要 有 无 比 的 耐 心 与 伟 大 的 爱。 还 要 有 自 我 牺 牲 精 神。 心 里 想, 就 是 在 工 厂 加 班, 抡 大 锤 打 桩 也 比 这 样 强。
要 说 男 人 一 点 不 在 乎 钱, 也 是 假 的。 如 今 是 信 用 卡 时 代, 明 明 里 面 没 有 钱, 也 可 以 透 支。 这 有 点 象 引 诱 小 孩 吃 的 糖 衣 药 丸, 把 苦 吞 进 肚 子 还 不 知 道。 但 平 心 而 论, 真 正 敢 于 放 开 手 脚 花 钱 的 女 人 极 少。 大 多 数 太 太 们 还 是 通 情 达 理 的, 她 们 自 己 就 是 当 家 人。 所 以 挑 挑 拣 拣, 原 因 之 一 就 是 为 省 点 钱。 因 此Shopping 也 并 非 一 定 就 是 满 载 而 归, 有 时 也 就 是Window Shopping 而 已。 往 往 她 们 看 了 半 天 选 了 半 天 什 么 也 没 买 到, 只 是 扯 了 一 块 便 宜 布 料, 说 是 不 如 自 己 做 出 来 合 身。 这 回 倒 让 男 人 们 觉 得 过 意 不 去, 心 中 有 点 悲 凉 有 点 辛 酸。 可 太 太 们 却 心 满 意 足, 觉 得 不 虚 此 行, 收 获 甚 丰。
这 样 的Shopping 重 复 多 了, 男 人 们 于 是 产 生 条 件 反 射, 一 听 到Shopping 就 头 痛, 就 心 跳。 抱 怨 是 不 理 智 的, 惹 得 太 太 火 了, 一 甩 担 子, 说:“ 从 今 以 后 家 里 东 西 你 去 买, 我 再 不 管 了。” 男 人 就 要 吃 不 了 兜 着 走。 一 家 大 小, 老 大 老 二 的 衣 服, 柴 米 油 盐, 酱 油 尿 布, 各 种 类 型 的 洗 洁 剂, 不 同 用 途 的 手 纸 卫 生 纸, 你 会 买 吗? 你 分 得 清 吗?
办 法 还 是 有 的。 最 明 智 的 做 法 是, 将 车 泊 在 市 场 停 车 处, 准 备 好 足 够 的 水 和 面 包,坐 在 车 内 看 书 看 报。 然 后 说, 亲 爱 的, 我 愿 意 等 你 一 万 年!
但 这 种 方 法 只 适 用 于 老 夫 老 妻。 热 恋 中 男 女, 或 新 婚 夫 妻 是 不 适 宜 的。 热 恋 时, 这 种 献 殷 勤 的 机 会 将 求 之 不 得。 新 婚 时, 这 点 苦 是 无 论 如 何 也 要 吃 的。

无病是福

人 人 都 怕 病。 在 澳 洲 因 为 有 国 民 保 健 服 务, 看 病 是 很 方 便 的, 只 须 拿 一 张 卡, 在 诊 所 的 柜 台“ 刷” 一 下, 就 可 以 了。 要 住 医 院, 就 象 住 进 免 费 旅 馆, 吃 穿 住 全 包 了。 这 样 的 社 会 福 利 若 非 亲 身 经 历, 说 出 来 都 让 人 难 于 置 信。 但 事 情 也 并 非 尽 善 尽 美, 仍 有 许 多 人 抱 怨 说 服 务 不 好, 医 疗 质 量 不 佳, 有 时 轮 候 时 间 太 长。 因 此 稍 有 点 钱 的 人 则 买 医 疗 保 险, 找 私 人 医 生。 有 钱, 什 么 事 都 好 办。
看 病 不 要 钱, 不 等 于 吃 饭 不 要 钱。 一 般 而 言, 这 样 的 免 费 是 宁 可 不 去 享 受 的。 能 不 麻 烦 就 尽 量 不 去 麻 烦 医 生。 但 也 并 非 大 家 都 这 么 想。 有 的 人 脸 上 长 个 青 春 痘, 也 去 挂 个 号。 有 的 人 早 上 起 床 打 个 喷 嚏, 也 去 看 看 医 生。 有 的 老 太 太 挂 号 看 病, 只 是 因 为 寂 寞 想 找 医 生 聊 聊。 也 许 他 们 觉 得 这 样 的 医 疗 制 度 是 不 看 白 不 看, 人 家 看 咱 不 看 就 白 亏 了。 在 他 们 想 来, 只 是 那 么 轻 轻“ 刷” 一 下 卡,没 什 么 大 不 了 的 事。 但 他 们 没 想 到 国 家 为 此 却 不 知 损 失 了 多 少 钱。 医 疗 费 用 年 年 增 加, 连 带 医 疗 保 费 也 节 节 升 高。 显 然, 国 民 保 健 有 利也 有 弊。
曾 经 有 人 提 出 过 一 个 方 案, 看 病 者 每 人 付 五 元 钱 诊 费。 这 无 疑 会 减 少 许 多 无 病 呻 吟 的 人, 为 国 家 节 省 一 大 笔 费 用。 但 是 马 上 怨 声 四 起, 好 象 天 都 要 塌 下 来 了。 要 从 人 们 口 袋 里 往 外 掏 钱, 就 象 从 人 们 身 上 割 肉, 不 是 一 件 那 么 容 易 的 事( 虽 然 谁也 不 是 拿 不 出 五 元 钱)。 无 论 哪 一 个 政 党, 执 政 党 还 是 在 野 党, 都 不 愿 意 为 了 这 五 块 钱 而 失 去 民 心。 失 去 民 心 就 失 去 江 山。
澳 洲 人 对 医 疗 保 健 福 利 多 少 是 有 点 麻 木 的, 或 者 说, 是 身 在 福 中 不 知 福。 作 一 些 比 较, 大 家 可 能 会 有 些 认 识。
回 中 国 时, 我 发 现 国 内 同 胞 对 看 病 有 一 种 很 不 同 的 态 度。 毕 竟 是 两 种 社 会, 两 种 制 度。 我 的 小 孩 略 有 咳 嗽, 人 们 就 说, 快 去 看 医 生, 快 去 打 针。 我 当 然 不 会 听 他 们 的。 倒 不 是 怕 花 钱, 而 是 怕 乱 打 针。 奇 怪 的 是, 一 方 面 国 内 的 医 疗 费 用 相 当 昂 贵, 另 一 方 面 人 们 却 相 当 愿 意 看 病。 一 般 的 伤 风 感 冒, 就 看 医 生。 医 生 呢, 也 特 较 真, 一 来 病 人 就 打 吊 针( 输 液), 就 注 射 抗 菌 素。 现 在 的 抗 菌 素 种 类 繁 多, 青 霉 素、 链 霉 素 都 已 经 过 时 了, 新 的 名 称 我 都 说 不 上 来。 还 有 是 用 补 药, 也 不 是 传 统 中 医 的 人 参 鹿 茸, 而 是 进 口 针 剂, 什 么 球 蛋 白, 什 么 氨 基 酸, 有 许 多 种 外 国 补 药, 我 们 这 些 身 在 国 外 的 人都 闻 所 未 闻。 当 我 看 到 这 些 感 冒 病 人 躺 在 床 上 一 本 正 经 地 打 吊 针, 就 觉 得 很 滑 稽。 这 些 液 体 也 就 是 葡 萄 糖 水、生 理 盐 水 而 已。 而 看 到 他 们 满 怀 热 情 地 往 血 管 里 注 射 外 国 补 药, 我 心 里 又 着 实 紧 张, 为 他 们 捏 一 把 汗。 市 面 上 假 药 充 斥, 而 且 越 是 昂 贵 的 东 西 越 多 假 的。 安 知 这 些 药 物 是 真 是 假? 就 算 是 真 的, 也 有 风 险。 几 年 前 日 本 出 口 的 一 种 血 清 蛋 白 就 发 现 感 染 有 爱 滋 病 毒。 看 完 病 后, 医 生 往 往 又 给 病 人 开 了 大 包 大 包 的 药 物 让 带 回 家 去。 结 果 是 个 个 病 人 都 满 载 而 归。 一 个 朋 友 看 病 归 来, 看 着 大 堆 的 药 品 哭 笑 不 得, 其 实 他 只 须 服 用 其 中 五 分 之 一 就 够 了( 别 的 医 生 告 诉 他)。
医 生 们 如 此 用 心 良 苦, 说 穿 了, 就 是 为 了 钱! 我 想 正 是 因 为 费 用 昂 贵, 人 们 怕 病, 怕 进 医 院, 所 以 防 患 于 未 然, 就 把 小 病 当 大 病 来 医。 结 果 是 风 声 鹤 唳, 草 木 皆 兵。 医 生 迎 合 病 人 的 心 理, 正 好 赚 一 笔 钱。
要 是 开 刀, 动 手 术, 这 事 情 就 大 了。 医 院 流 行 包 红 包, 广 东 人 叫包“ 利 是”。 具 体 说, 手 术 要 早 点 做, 就 要 在 红 包 上 做 文 章。 要 做 得 好, 要 找 技 术 高 的 主 刀 医 生, 也 是 靠 红 包。 对 重 病 人 来 说, 做 手 术 就 是 过 鬼 门 关, 因 此“ 有 钱 能 使 鬼 推 磨” 用 在 这 里 就 最 恰 当 了。 这 里 面 门 路 又 很 复 杂, 必 须 上 下 打 点, 少 拜 了 一 个 门 神, 往 往 就 前 功 尽 弃。 有 个 年 轻 人, 眼 睛 受 了 点 伤, 只 是 做 个 小 手 术。 但 就 因 为 主 刀 医 生 嫌 红 包 太 小, 结 果 手 术 随 便 做, 一 只 眼 睛 失 明 了。
中 国 有 句 俗 话:“ 医 者 父 母 心。” 这 是 一 种 很 高 的 道 德 评 价 和 道 德 要 求。 传 统 医 学 相 当 注 重 医 德, 医 德 和 医 术 同 等 重 要。 你 看 中 国 旧 时 的 药 房, 打 的 就 是 什 么“ 仁 堂” 之 类。 行 医 就 叫“ 悬 壶 济 世”。 在 社 会 的 转 型 期, 金 钱 已 经 取 代 了 医 德。
所 以 看 来 看 去, 比 较 来 比 较 去, 澳 洲 的 医 疗 保 健 制 度 已 经 是 最 优 秀 的 了。 你 可 以 有 怨 言, 你 可 以 指 出 许 多 毛 病, 但 你 难 于 找 到 比 这 更 好 的。

不是冤家不聚头

今 日 的 世 界, 说 离 婚 的 比 结 婚 的 还 多, 是 夸 张 了 些, 但 离 婚 率 节 节 上 升, 则 是 不 争 的 事 实。 象 美 国、 澳 洲 这 样 的 国 家, 离 婚 率 据 说 超过 百 分 之 四 十。 在 中 国 的 大 城 市, 离 婚 也 渐 成 时 髦。 有 笑 话 说, 人 们 见 面 的 问 候 语 已 不 是“ 您 好 吗?” 而 是“ 离 了 没 有?” 听 说 没 离, 则 被 视 为 怪 事。 婚 姻 如 时 装, 如 流 行 曲, 长 则 维 持 一 年 半 载, 短 则 十 天 半 月。
怎 样 看 待 离 婚, 不 同 民 族, 不 同 文 化 背 景, 甚 至 同 一 民 族 同 种 文 化, 不 同 的 人 都 有 不 同 的 看 法。 按 尼 采 的 说 法, 婚 姻 之 破 裂 强 于 婚 姻 之 屈 服 和 婚 姻 之 欺 骗。 西 方 人 多 认 为 没 有 了 感 情 就 没 有 必 要 维 持 婚 姻, 所 以 离 婚 率 相 对 较 高。 而 华 人 较 顾 及 孩 子 家 庭 甚 至 社 会 影 响。 故 貌 合 神 离, 同 床 异 梦 的 苟 合 也 比 较 多。
据 我 看, 有 些 离 婚 是 非 离 不 可, 迟 不 如 早, 慢 不 如 快, 今 天 能 离 不 要 等 到 明 天。 例 如, 男 女 一 方 另 有 所 爱( 可 能 是 小 蜜 野 花 狐 狸 精, 或 者 大 款 富 翁 小 白 脸), 对 方 已 是 铁 石 心 肠, 覆 水 难 收。 另 一 种 是, 男 人 凶 如 狼 虎, 或 女 人 心 如 蛇 蝎, 两 人 势 同 水 火, 不 共 戴 天, 一 张 床 容 不 下 两 个 人。 这 样 的 冤 家 对 头, 也 是 离 了 好。 但 据 知 许 多 离 婚 夫 妻 都 不 是 这 种 情 况, 而 是 为 些 鸡 毛 蒜 皮 的 锁 事, 矛 盾 越 闹 越 大, 最 后 分 手。 还 有 些 是 所 谓 的 性 格 不 合, 爱 好 各 异, 这 些 也 许 可 以 互 补 的 东 西, 处 理 不 当 形 成 裂 痕, 互 相 看 着 不 顺 眼, 导 至 婚 姻 破 裂。 这 种 情 况 其 实 里 面 有 许 多 误 会。 只 要 其 中 一 方 能 冷 静 下 来, 或 宽 容 一 些, 后 果 就 不 一 样。
我 这 里 有 几 个 离 婚 小 故 事( 全 是 真 人 真 事), 除 供 大 家 一 笑, 也 望 能 对 人 们 有 所 启 迪。
其 一: 两 小 夫 妻 因 事 吵 架, 越 吵 越 凶, 两 人 决 定 去 办 理 离 婚 手 续。 在 路 上, 男 的 说 肚 子 已 饿, 提 议 先 去 餐 馆 吃 顿 饭, 也 好 作 分 别 纪 念。 席 间 男 的 劝 酒 劝 菜, 百 般 温 柔 体 贴, 女 的 吃 不 下 了, 说 他 爹 咱 们 回 家 去 吧。
故 事 二( 这 是 从 贾 平 凹 散 文 中 抄 来 的, 男 女 主 角 为 贾 平 凹 朋 友): 小 俩 口 本 来 感 情 不 错, 近 来 却 总 是 吵。 一 次 吵 得 火 起, 于 是 说 到 离 婚。 男 的 说, 真 要 离 你 写 个 离 婚 书。 女 的 真 写 了, 说, 签 字! 男 的 脸 都 青 了, 原没 想 到 她 真 敢 写。 于 是 拿 过 离 婚 书 看 了 一 遍, 说, 写 得 不 错。 但 有 几 个 错 别 字, 以 后 要 注 意。 两 人 朴 哧 一 笑, 化 干 戈 为 玉 帛。( 后 来 贾 平 凹 本 人 也 离 了 婚。 这 是 后 话。)
故 事 三: 这 个 故 事 就 不 好 笑 了, 充 满 了 苦 涩。 两 小 夫 妻 是 大 学 同 学, 恩 恩 爱 爱, 是 公 认 的 模 范 夫 妻, 羡 煞 了 许 多 年 轻 人。 某 日 因 小 事 吵 起 来, 大 概 是 从 来 不 吵, 一 吵 就 特 伤 感 情, 火 头 上, 就 说 去 离 婚。 拉 拉 扯 扯 的 到 了 法 庭。 是 日 值 班 法 官 为 政 法 大 学 的 实 习 生, 思 想 开 放, 又 没 有 经 验, 认 为 既 然 双 方 没 有 感 情, 就 应 该 离 婚。 于 是 成 全 了 他 们。 回 到 家 里, 两 人 都 嚎 啕 大 哭, 又 怕 丢 面 子 不 愿 告 诉 亲 友( 这 时 亲 友 的 介 入 相 当 重 要), 硬 着 头 皮 分 开 了。 虽 然 双 方 都 深 深 后 悔, 但 都 不 愿 意 第 一 个 提 出 复 婚, 终 于 其 中 一 个 赌 气 跟 别 人 结 了 婚。 两 人 自 此 陷 入 悲 剧 人 生。 这 是 永 生 永 世 的 遗 憾。
这 都 是 真 实 的 故 事。 离 婚 案 中, 不 乏 因 芝 麻 绿 豆 小 事 引 起 争 吵, 小 事 变 大 事, 擦 枪 走 火 而 酿 成 悲 剧 的。 这 种 离 婚 与 为 了 自 由 平 等 解 脱 束 缚 没 有 关 系。 其 结 局 也 不 是 双 方 愿 意 看 到 的。 这 种 结 果 对 夫 妻 双 方 都 造 成 严 重 的 身 心 伤 害。 更 不 用 说 对 孩 子 终 生 的 影 响 和 伤 害。 所 有 统 计 都 表 明, 来 自 家 庭 破 裂 背 景 的 孩 子, 犯 罪 率、自 杀 率 都 高 出 许 多 倍。
有 一 则 西 方 幽 默 说, 某 翁 五 十 金 婚, 有 人 问 他 维 持 婚 姻 之 秘 诀, 他 说, 只 要 一 吵 架, 他 就 马 上 离 家 躲 出 去。 因 此,他 的 大 部 分 时 间 都 是在 外 面 度 过 的。 这 里 说 的 意 思 就 是 其 中 一 方 的 忍 让相当重要。
居 里 夫 人 说, 如 果 没 有 互 相 让 步, 任 何 婚 姻 都 难 持 久。 看 来, 理 解、 忍 让、 受 气, 都 是 维 持 婚 姻 的 润 滑 剂。 据 说 在 国 内 流 行“ 试 离 婚”, 这 实 在 是 个 好 主 意。 至 少 大 家 有 个 回 旋 余 地, 不 会 一 失 足 成 千 古 恨。 这 个 发 明, 应 该 提 名 诺 贝 尔 和 平 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