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August 22, 2007

现代派门外谈

谈这种题目,心中就有三分怯,毕竟不是内行。
文学本是自由自在、不受约束的精灵。任何一种文学形式、表现手法都是人类从无到有创造出来的。所以中国古人认为“文无定法”。你可以这样写,我可以那样写。千变万化、推陈出新是文学生命力长盛不衰的关键所在。因此,任何借鉴创新于文学都是合理的必须的。所谓的流派、主义,都是后人将之归纳起来的。有时候,人们却把这些流派、主义当作框框或规范,硬套上去,强加给人,反过来要求人们要这样写那样写,束缚了文学艺术的手脚,这就是文学艺术的悲剧。例如在中国“文革”的荒诞年代,规定只能用某一种创作方法,文学艺术就窒息了。
文学艺术的发展,有如江河流淌,永无止息,后浪推前浪,新人赶旧人。所谓现代派是相对而言的。今日的现代派,明日势必成为旧派老派古董派。同样,任何旧的流派,在当年也是现代派。例如我们今天视为陈旧的现实主义,在“五·四”时期却是却是新派现代派。
另一方面,文学艺术又是秉承传统的,如枝叶之于树根,是一脉相承,无法割离的。可以说是万变不离其宗。同时,东西方的文学艺术,又互相影响,互相借鉴,东西方文学艺术作品往往都能互相找到对应或近似之处。有的也许还有渊源关系。举例说,卡夫卡的《变形记》,与中国两千多年前的“庄周梦蝶”就有异曲同工之妙。现代小说中再荒诞的东西,与《封神演义》相比如何?象女娲补天、夸父追日、精卫填海,真不知该归到那一类流派中去。
现代文学当然不能排斥借鉴和创新。文学艺术的多元性象海纳百川那样,包容了任何流派,任何形式与风格。人们没有权利去指责谁该怎么写,不该怎么写。就象不能在大街上指责谁该穿什么,不该穿什么那样。
但在另一方面,我们又不能不考虑到文学的功能特性:一是自娱,二是娱人。自娱当然很简单,无非是宣泄一下情感,技痒时舞文弄墨一番。做到这一点太容易了,写出来若不能发表,可以自掏腰包付印。印出来卖不出去,可以回收再制纸浆,叫做“RECYCLE”。或者象林黛玉那样,点一把火烧了这满纸荒唐言,再滴上一把辛酸泪。
至于娱人,无非是让读者得到点艺术美的享受,或受到些思想的感染(通常是两者兼而有之)。因此,无论再新潮、再先锋前卫的形式和表现手法,还是得让人看得懂。这就要求遵循最起码的语法规范,炼词造句不能太生强,文章不能太生涩难懂。虽然语法也在发展变化,但是太超前了,就会让人看不懂。当然,文学有雅俗之分,但若是雅得连受过专业教育的人都如读天书,就要打个问号了。就算你才高八斗,满腹珠玉,吐出的都是精华,而别人读得莫名其妙,也毫无意义。
而上述情况,在中国文坛确实存在。有些“超现代”的作品出来,虽然大家都看不懂,但人人都叫好,因为谁都怕说出看不懂而被视为低智能。这象极了易卜生童话《皇帝的新衣》的故事。有些作品刊出后,读者看不懂问编辑,编辑也不懂问作者,作者说你觉得是什么就是什么。还有一种情况是,明明是很一般的东西,却吹得玄乎其乎。举例说,有一位出名的当代诗人,写了一首“诗”,题目是《人生》,全诗只有一个字:网。也是一片赞词,连评论家也跟着起哄,说是深刻、含蓄、意境高妙等等。我就难于认同。就这么一个字,既没有诗的音韵美,也缺乏诗的形式美,更谈不上意境美。从字典上随手翻一个字进去也是可以的。我是就事论事。这个诗人还是写过不少优秀诗作的。
事实上现代流派是很正常的文学发展路向,也符合文学发展规律。许多流派、手法也已被读者所接受。象意识流,已较广泛地被作家们应用。意识流手法对时空的突破,使小说创作变得更自由,想象空间更大,从而使文学创作更灵活更富表现力。
说起来,我们要求并不高,就是:不管先锋还是前卫,或超先锋超前卫,都应该让人看懂。不能全懂半懂也好。若是连个大概也弄不懂,那就只好拿去RECYCLE,再造纸浆了。

No comments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