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August 22, 2007

朋友之肉


传 说西晋张翰为官洛阳,见秋风吹起,想到家乡(吴中)的莼羹鲈鱼脍,便弃官归去。日前读到过悉尼作家大陆先生写的《香肉》,也曾令我食指大动,顿生思乡之 念,恨不能立时坐在广州街巷中的小食档,看红红的炭火炖着一砂锅香肉,旁边放着酸酸辣辣的佐料,绿的生菜,翠的唐蒿,外加一壶烫热的珍珠红酒,啊那股浓 香!那种香味是能够穿街过巷的。
其实那香肉就是狗肉。广州食档的招牌广告就写着:“狗肉滚三滚,神仙坐不稳。”只是在澳洲这个国家,这个名词实在让人难于启口。这是会招来众怒的。
中 国人吃狗肉的历史究竟有多长,实不可考。大约人类养狗的历史有多长,吃香肉的历史就有多长。而相信这种历史已有万年以上。我们所熟知的汉初名将樊哙,原 先的职业就是屠狗专业户。既有专业户,想必狗肉已是成行成市,买卖活跃。在以前,吃狗肉大约是没有什么争议的,乃天公地道之事。灾荒年月,连人肉都吃,何 况狗肉?
但在现代西方社会谈吃狗肉,是很忌讳的。在西方杀狗吃狗肉都属犯法,是要坐牢的。西方人认为,狗是人的朋友,而且是最忠实的朋友。他们常指责吃狗肉的美食家:“你的朋友你吃不吃?”而喜欢吃狗肉的东方人也有话说:“猪牛羊鸡鸭也能当宠物,也是朋友,你怎么又吃?”
养 过动物的人都知道,动物们是有灵性的,相处久了,确实会有感情。要亲自杀来吃,就有点难于下手。你会发现这些生命都很可爱,一样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。几 年前澳洲电影《宝贝》上影,我的家人看了,居然数月不敢吃猪肉。要是真的发起善心来,也许所有动物都不应该杀,更不应该吃。佛教就认为要戒杀生,所有生命 都不能杀。
然而肉实在太诱人了。人类有千万年烹调肉食的经验,无论红烧清炖焖煮,无论拌以酸甜咸辣,其味都鲜美无比。中菜西菜京菜川菜粤菜扬州 菜,肉都是主菜。人要 是舍弃吃肉,生活将失去许多乐趣(宗教人士另当别论)。所以人在吃肉问题上是矛盾的,是左右为难的。中国古人说“君子远庖厨”就有这样一层意思,既要吃 肉,又不必操刀杀生,避免那血腥一幕。但这显然有嫁祸于人之嫌。
现代的屠宰业,倒是为人解难。你在超市上看到的,已是一片片鲜肉,红得可爱,血腥全无。再也找不到丝毫残忍的痕迹。吃起来也是心安理得。当然这也是自欺欺人。
但 不管作何种技术处理,西方人仍不能接受吃狗肉。确实,狗比起别的动物来,更聪明更善解人意。而它对人类的忠诚,是别的动物所没有的,甚至,远超过人类本 身。西方有句名言说:认识的人越多,就越喜欢狗。这实在是人类的悲哀。人类的凶残狡诈,冷酷,忘恩负义,势利,这些特性狗都没有。狗一旦跟了你,就一生忠 于你,爱你没商量。狗忠于主人保护主人的故事实在太多了。在澳洲,几年前一户人家夜半失火,是他们的狗叫醒主人,救了全家的命。在中国,当年的唐山大地 震,也有一户人家的狗,在临震前拚命用嘴将主人们拖出屋,救了他们的命。可见,中国和外国的狗,东方和西方的狗,都是一样的忠诚。只是它们的主人却完全不 同。
不吃狗肉还是有道理的。少时看过杀狗,其情景如杀人般凄惨。狗圆睁着的眼睛里泪水涟涟,充满着恐惧、哀怨、绝望、乞怜的表情,嘴里发着呜呜的哀嚎。但它们至死不对主人怒恨,至死忠于主人。
有 次国内禁狗,母亲不忍心亲手杀死家养的狗,于是卖给狗贩。狗贩麻利地将狗的两只前腿掰过来倒绑在它的背部,只听一声惨叫,狗的腿关节咔的折断,随即被小 贩塞进大麻袋(里面已装有好几条狗)。就在这一瞬间,它回过头来,绝望地看了主人最后一眼,眼里似有千言万语,带着天大的委屈与悲哀……母亲扭过头去哭 了。
最近台湾政府已立法禁止杀狗及吃狗肉。据说在中国大陆,养宠物狗也已大行其道。有些名贵品种价值数万乃至数十万元(如藏獒)。这样昂贵的狗 只,我想他们也 舍不得宰了做红烧狗肉吃。看来,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也会告别香肉。从这个趋势看,是不是可以说,吃香肉这习惯,也会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、人的整体素质变 化而改变?
而谈到香肉,难免还会口中流涎,人就这德性。上次回中国,朋友宴请,原就有此一道菜,因家人强烈反对而撤销了。我虽然也不再敢吃,但心里仍有点惋惜。这东西毕竟是很香很香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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