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August 22, 2007

为他人做嫁衣裳

我素来不修边幅,来澳洲后有一段时间却从业时装,做一种档次较高的女西装、晚装。这些衣服在商店售价很高,并非人人都买得起。常看到一些穿着时髦、珠光宝气的女士,牵着小狗招摇过市。她们身上穿的,没准就有我们的产品。而我们自己穿的,仍是当年从国内带来的旧衣服。因而常慨叹:“遍身罗绮者,不是养蚕人。”真是在为他人作嫁衣裳呢。
有时想想,人真是很怪的动物。剥去了衣服,人都是一样的东西。四肢一样,脑袋一样,男人一样,女人一样。只是肥瘦高矮不同,皮肤颜色不同而已。有个笑话,某游泳教练在大街上遇见他的女学员,竟惊讶地说,你一穿上衣服,我都认不出来了。
自打有巢氏发明遮羞之物以来,人类即把身体的许多部位包裹起来。从树叶兽皮到绫罗绸缎,以至金缕玉衣(那是给死人穿的),衣服已渐渐失去了遮羞、御寒的功能,而成为财富、身份地位、乃至权力等级的象征。人的品貌才智,已被衣服掩盖。人万万没想到,人会因这层包装而被异化。
人一经用这块布包裹起来,人就已变得不是原来意义上的人。在封建社会里,多以衣服式样标定官位品级。穿着龙袍就是皇帝,穿着布衣就是平民。不同官阶不同品级的官员着装有着严格的规定,穿错了,有杀头的危险。
就是到了现代社会,衣服的社会象征性还是很强烈的。西装革履、衣冠楚楚者大致是劳心者。衣着较邋遢者多为劳苦大众。社会风俗基本还是先敬罗衣后敬人。衣服的社会标帜仍然有着约定俗成的权威性。例如警察、军队的服饰,乱穿的话仍会违犯法律。
衣服这种包装功能往往很能迷惑人,人们一不小心就会为衣服所骗。但事实上穿得油光水滑的未必便是富豪显贵,布衣粗服者也不一定就是穷人。据说台湾富豪王永庆,香港富豪李嘉诚穿着都极简仆。而果戈里的名著《钦差大臣》中的骗子,却服饰华丽。至于《皇帝的新衣》中的骗子,把不存在的新衣说得天花乱坠,也是利用了人们对服装盲目的崇拜心理。
到了现代社会,时装成为时尚潮流的先驱,影响着市场,甚至影响着股市。时装丽人永远千姿百态,时装市场永远五彩缤纷且日新月异。高档的时装,动辄以千元万元计。
时装的潮流,有时也令人莫名其妙。你以为丑的,人以为美。有些人则以越穿越少、越穿越短为时髦。街市上也可见到些年青人,将牛仔裤故意弄个大破洞,或撕成千丝万缕。有的则没有破洞也打上补丁,看起来牛衣百结,分外寒酸。他们却以此为美,以此为时髦。这使得街头衣衫褴褛的乞丐,也顿生了几分自豪感。
当然,于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来说,衣服的功用仍是遮羞,仍是御寒,穿衣首以舒适为要。好在澳大利亚民风淳朴,人们衣着并不讲究。穿金戴玉也不致引人注目,不事修饰、衣着简朴也不觉低人一等。我们惯常穿的,是肥大宽松的纯棉运动衫裤。这样的衣着,既不庄重也不潇洒,既不苗条也不漂亮。但图的是舒服。虽不敢与晋时贤士那种“以天为被以地作床以房屋为衣”的豪气相比,但觉得自由自在,无拘无束,没有衣服的捆绑感。这与澳洲的宽松和谐的社会环境也很协调,很融洽。
但话说回来,若是天下人都这样穿着,则时装业就该倒闭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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