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这是个很忌讳的话题。当年孔子的学生问及此事,这老先生也不高兴地说:“未知生,焉知死?”
但这也是人人都无法避开的话题。花开花谢,人死人生,日出月落,昼夜交替,是很正常的自然规律。人因为其生命的高级,思维的复杂,就把生死看得很重。人对死亡的恐惧,超越了任何恐惧。叔本华认为,生命的过程是和死亡搏斗的过程。死亡意识实际上潜藏在每个人的心灵深处。
人命如蚁。这种看起来尊贵无比,且自命不凡的生物,别看他们能建起万丈高楼,能登月球火星,其实生命脆弱得很。一根草绳,一张刀片,一粒花生米般的子弹,一颗比芝麻还要小的氰化物;又或者汽车轻轻碰一下,电流悄悄过一下,就足于结束其生命。无论是盖世英雄,还是绝色佳丽。
在医生眼里,人活不活着就看心还跳不跳(也有脑死说)。民间则认为,人活着就是鼻孔有一缕气。就这么简单。
不久前在悉尼的一次周末聚会上,见到山水画家陈红潮先生。这是我首次见到他。大家相见甚欢,聊得很投契。只见他脸色红润,显得比实际年龄年轻。一个月后的另一次周末聚会,就不见他来了。人说他已病逝了。
这就是死亡。那样的不经意,那样的不动声色,轻易地就带走一条生命。当然,他的画作留下来了。这些没有生命的水墨丹青,可以流传后世,而它们的主人却化作一缕青烟,了无踪迹。
小说《红楼梦》里有句话:“正叹他人命不长,谁知归来把命丧。”生活中这种事例还不少。曾读过三十年代散文作家刘半农一篇悼念其亡弟刘天华的文章。刘天华是著名二胡演奏家,对中国民乐的发展有很大贡献,是第一个把中国民乐成功介绍给西方世界的音乐家。他青年早逝,令人扼腕叹惜。刘半农的文章言词哀切,感伤之至,读来催人泪下。又谁知数月之后,刘半农自己也染病身亡。其时也正值英年。算来他为亡弟写的悼文犹墨迹未干。
记得几年前悉尼杂文作家阿忠也写过一篇情真意切的悼文,悼念当时夭逝的某位留学生朋友。读来也很感人。不久,阿忠本人也告失踪。连尸骨也见不到。诚所谓“尔今死去侬葬尔,他年葬侬知是谁?”
人世生死太无常,来去也太匆匆。
死固不可避免,而人们对死的态度就千差万别。普罗大众对死亡的恐惧原属正常。也不能要求大家对死亡都表现超然。但那些智者、英雄对死亡的大无畏精神,确实令人景仰。历史上那些民族英杰、民主斗士们,视死如归,杀头好比风吹帽。这种豪情为万世所颂扬。这些藐视死亡的壮士可能是纠纠武夫,亦可能是一介书生。而且有的是柔弱女子。
据说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被赐死之前,尚从容阐发真理,并提醒他的学生:“我欠某人一只雄鸡未还。”清代文人金圣叹死刑前也是安之若素,说:“花生米与豆腐干同吃,有火腿的味道。”
西方虔诚的基督教徒对死亡普遍持一种坦然的态度。他们认为这是“蒙主宠召’,以一种豁达的态度看待死亡。这样的超然,死何惧之有?
但不管怎么看待死亡,死得安乐自在是大家都羡慕的。象马克思那样,坐在躺椅上,还喝了一杯牛奶,然后象睡觉那样离去,舒舒服服,应是最好的死亡了。人类一直在争论“安乐死“,争吵来争吵去,至今没有几个国家在法律上认可(在欧洲只有一个国家荷兰准许安乐死)。其实,确知是得了不治之症,而又尽了最大努力,还是要尊重其本人及家属的选择。眼看着病人被疾病痛苦折磨,生不如死,则安乐死才是最人道的。
当然,之所以谈死,到底是为了说明生的可贵。既然死是不可避免,生就弥足珍贵。生的价值,在于享乐和创造。享乐则活得潇洒,生得愉快。创造则生得充实,生得有意义。生命只能在创造中升华,生命也只有通过创造才能得于延续。人创造的业迹,包括文学、艺术、财富,都是生命的一种延续。提起诺贝尔奖,人们就会想起诺贝尔本人。说起镭,人们就会想起居里夫妇。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虽死犹生,永垂不朽。
记住印度诗人泰戈尔的一句话:“使生如夏花之绚烂,死如秋叶之静美!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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