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August 22, 2007

打工皇帝

我们本是打工一族。现在打工一词用意很泛,打工并非只是指做体力工,似乎只要是拿薪水的就可以说打工。香港人称那些工资极高的白领为“打工皇帝”。澳洲也有不少这种打工皇帝。一些大公司的高层(他们受雇于人,就是打工者),年薪动辄过百万。甚至那些西方国家领导人也常说他们是给选民打工的。这真让我们这些打工者不知所措。
说到打工者,我们自然就想起夏衍笔下的《包身工》。资本家,拿摸瘟,吃人不吐骨头。这是我们儿时对打工的一般认识。在国内工作时,因为不是直接的雇佣关系,打工的意识也不强,说是为人民服务,太牵强,连自己也脸红。准确点说是混饭吃,在公有制下,许多人都是混饭吃。一张报纸一杯茶的悠闲,是许多人民勤务员的生活写照。
真正体验打工是来澳洲之后。八小时之内,是必须兢兢业业工作的,工作完了,可以拿到你应得的工资。这才对打工有了初步的认识。资本家是看不见的,大的公司,老板难于见到。要是跨国公司,可能你永远也见不到你的老板。而那些管理工厂的经理们,他们本身就是打工者。小的公司小的工厂,资本家(老板)也许就是你看到的那个干活干得蓬头垢面,比工人还卖力的那个家伙。工头也是客客气气的,要加班时,他轻轻拍拍你的肩膀,问:“你愿不愿意多干两小时?”当然这不是白干,而是要付加倍工资的。社会在进步,资本主义自身也在不断改变和完善。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,人道意识的觉醒,让打工者得到更多的权利和利益,西方国家有着严格的劳工保障条例,初期资本主义的冷酷残忍已经成为历史。在澳洲,拿摸瘟不见了,吃人不吐骨头的资本家也没有见到过。如果马克思他老人家再世,《资本论》就得重新写了。
与此同时,许多原来的打工者,也在尝试着当资本家老板的滋味。我们周围的朋友中,有不少人都当上老板,也雇用工人。他们雇华人,也雇洋人,有的雇西洋人,有的雇东洋人。这些都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。我是在文友吴棣家看到他们雇佣的日本人。吴棣在家里开画展,顺便开派对。就见到几个女孩子面带笑容,勤快地张罗着端茶倒水。跟她们打招呼时,她们却把头摇来摇去,表示听不懂。这才知她们不是华人,是吴棣的商店雇来的日本工人。吴棣夫妻的商店雇日本人打工已经有好长的历史了。我就跟他开玩笑,问是不是你爷爷给鬼子当过劳工,你现在报仇雪恨来了?他说不是的。他的商店在岩石区,是旅游热点,日本游客特多,必须找会日语的工人。他还说,什么报仇雪恨的,如今雇工人就象伺候爷爷奶奶一样。就是自己赚不到钱,她们的工资一分也不能少。
另一个朋友的公司也长期雇佣工人。他们雇的是西人为主。澳洲西人英文说得地道,对澳洲社会、风土人情都较熟悉,做生意还得请他们。一般来说,澳洲人工作都勤劳尽责,诚实,有礼貌。但是在利益上,工作时间上,就公事公办,不肯通融。经常见到朋友夫妻俩起早摸黑的工作,有时很晚打电话给他们,还没有回家吃饭。而他们雇佣的工人,按时准点就下班,早回家跟老婆孩子亲热去了。
还有个朋友,开的是烫衣厂。她雇了二三十个工人,在澳洲也算是象模象样的工厂了。不消说,上班时,她自己也在拚命干活,汗水没比工人流得少。到晚上下班后,你猜她干嘛去了?原来她和丈夫承包了一个商场的清洁工作,一直干到夜里12点才下班。问他们为何这样搏命,他们说家家都有难念的经。开工厂时贷了好多款,买房子也借了钱。孩子要补习,中国的老人看病也要寄钱。工厂外头看着好看,那么多工人要发工资,买保险,付养老金。生意不好时还得倒垫钱进去。
我这才明白,给人打工和雇人打工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。还认识一个人,原是一家餐馆的老板。生意好时,手下也有十几个工人。有时忙起来,他自己就也卷起衣袖,帮大厨炒菜。后来不知怎么染了睹习,欠了一屁股债。他就把餐馆卖了,买主就是他雇的大厨。这样,他的工人当上老板,他自己就被大厨(现在是老板)雇为工人,为老板打工。角色就这样转换了。三十年河东,三十年河西,风水轮流转。当工人还是当老板,有时就这么简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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