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台湾作家三毛的散文,有多处写到她旅居海外时的邻居。她笔下的邻居都是那么热情友好。无论是在地老天荒的撒哈拉沙漠,还是在风情古朴的加纳利群岛,她总是有那么多真诚快乐、古道热肠的邻居朋友。他们邻里之间是那么融洽,有事可以深夜前来拍门,或者可以从后园翻篱笆过来聊天。以三毛的灵感天才,这些自然都成为她的创作素材。三毛笔下的异国风情,深深地吸引着读者。我除了羡慕她的天才,常常也羡慕她有如此邻居。
澳洲人善良、真诚、淳朴,这都是事实。但因文化习俗的不同,我们与澳洲邻居间总觉得隔着一层什么,很难象三毛的邻居那样融洽。欧裔人很注重保护自己的隐私权,他们的围墙内就是神圣的领地,不轻易向人开放。晚上八点以后,连给他们打电话也是不礼貌的,更别想翻过篱笆去造访他们。这是会出人命的。报上就见到过,美国房主有时将不慎闯入围墙的人开枪射杀。
我刚搬到这个家时,常见到一对邻居老夫妇在他们门前花园忙碌。慢慢熟悉了,就邀请他们来我家喝茶。他们说,在此住了几十年,这是第一次进入这幢房子。真不知他们这些邻居是怎么处的。这才是典型的“鸡犬之声相闻,老死不相往来”。
我们房子后面的邻居,也是欧裔人。我们的花园只有一板之隔,大家在花园抬头见面的机会较多,想躲也躲不了,于是扬手打招呼,说哈罗,聊聊天气是常有的事。但也就仅止于此。有一次,偶然在街上碰到他,只见他跛着一条腿,拄一根拐棍。才知他在三个月前遭遇车祸,断了几根骨头,住在医院三、四天昏迷不醒,是抢救过来的。他幽默地说:“你看,我总算还活着。”我感慨之余,就想,邻居间发生这样的事,我居然毫不知情,更遑论伸出援手,真是惭愧。但这能怪我吗?又作深一层想,万一他当时没有醒过来,岂不就……想想就也寒心。
邻居间隔膜如此,到底还是不好。
中国人认为,远水难救近火,远亲不如近邻。我们记忆中,国内邻居间有时亲如家人。外出时将钥匙交与邻居,托他们照看,是常有的事。将孩子放在邻居家里照管,也很正常。有趣的是,有时邻里间做了什么好吃的,往往也叫左右邻居来品尝。更不用说,邻里间碰到什么大事,例如红事白事,邻居们就会自觉前来帮忙,大包大揽,当作自己家的事来办。这份热情,实在让人感动。
这种民风由来已久。而且可能越古越浓厚。这从古人的诗词作品中可见一斑。陶渊明诗中有“得欢当作乐,把酒聚比邻”句,看来他跟邻居们是经常一起喝酒的。孟浩然的诗:“开轩面场圃,把酒话桑麻”,开怀共饮的也应是邻居们。盛唐时更有一种风俗,旅人可以不带分文,随处吃喝,走到哪里吃到哪里。就更不用说邻里之间了。
我想起一件往事。几年前去香港新界,住在姐姐家。她的邻居是个老婆婆,做了家乡风味的小吃,就给左邻右舍,东家西家的送一点,让大家尝鲜。这种古风着实使我感动。不为吃,为的是这份人情。
但是随着社会的现代化、商业化,中国的这种古风渐失。城市的单元公寓住户,大多是隔墙如隔山,相见形同路人。这些邻居们虽然共住了多年,互不认识不足为奇。但在乡村,这种遗风犹在。
当然,邻居间过于亲密的关系,好处虽多,却也有麻烦之处。例如东家长西家短的是非“八卦”就免不了,个人的隐私也难于保护。尤其在文化大革命那样的时代,邻里间互相揭发、互相告密的事常常发生。在“统购统销”(50年代中国控制粮食供应的一种政策)时,农民间互相告密谁家吃了干饭,或谁家的稀饭较稠等,让许多人都吃了苦头。这就是因为邻里间的关系太亲密了,彼此已没有秘密可言。
但在政治清明的环境里,我还是喜欢邻里间亲密融洽,不喜欢过于隔膜,实在难于接受邻里间老死不相往来。然而随着社会的现代化,看来古风已经难再。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