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远居郊外,常自比乡巴佬。朋友来访,辄兴叹路途之远。我则笑言:路遥知友情,日久见人心。
乡居实在是有利有弊。最大的实惠是房价较低廉。再就是环境之清静,空气之纯净,民风之朴实。不用说,树木多,草地也大,可以尽情享受大自然。居于乡间,有一种悠然的回归感,重新找回早期人类那种“里仁为美,鸡犬相闻”的天作之乐。
由于资讯技术的发达,现代乡居者通过程控电话、传真,通过电脑网络,与外部世界紧密联系,一点也不孤陋寡闻。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乡居并在家办公。比如说,澳洲总理霍华德及他的许多内阁官员都远离堪培拉,住在林木茂密的悉尼北岸家中遥控这个国家。一些重大的新闻发布会有时也就在他们家里举行。移民部长雷铎就是在他自己家里,象开家庭会议那样,宣布了有关中国学生居留的“6·13”政策。
我们知道,现代化的结果,导致城市人口越来越多,生活越来越紧张,城市的环境污染也日益严重。因此,在那些发达国家,人们回过头来,离开城市,住进乡间。这已经成为一种趋势,一种潮流。
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奈思比·奥伯丁夫妇的名著《2000年大趋势》一书即指出,这个时代将有大量的人口离开城市流入乡村,就象工业革命时期大量人口流入城市那样。他们并预计到2000年后,美国、加拿大将有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的中产阶级离开城市住到乡村。
据报道,美国好莱坞不少明星在远离城市几百公里外的深山密林中建别墅。这些别墅用原木搭造,外表看非常古朴,象西方神话传说中小矮人神仙住的房子。但里面现代化设施一应俱全。这样的房子,没钱没名气的人还轮不上呢。
中国古时的文人也有乡居的传统。诸葛亮出山前住在隆中的草堂,陶渊明辞官后也住在乡村。唐诗人杜甫于成都住过的草堂遗址至今仍在。王维也有个辋川别墅。古人崇尚天人合一,喜欢与自然融为一体。不过除了对大自然的热爱,他们的另外一个动机,也是主要的动机,是为避世。但古时乡间的生活设施与今天是不能相比的,资讯也极不方便。因此他们的乡居生活应是较为艰苦。陶渊明晚年时过着衣不蔽体、食不果腹的日子。
现代中国的一些文人墨客,有条件的也纷纷在乡村置地,稍稍兴起乡居的风气。据说四川画家罗中立即在偏远乡郊建房,搞他的“艺术中心”。在他的影响下,一批画家相继效仿,那个山村快成为艺术村了。
最近,悉尼的画家朋友沈嘉蔚、王兰夫妇,也迁居到遥远的海滨乡村。他们在那里每日饮酒作画,享海风看日出。我也去探访过他们,地方果然幽静。每天中午时,许多白色鹦鹉飞到厨房窗口,吵着等王兰喂食。晚间,梅花鹿群就跑进花园觅食。这样的乐趣城市是没有的。
当然,凡事有利必有弊。他们买菜就不是那么方便。要是上班族,路上就要多花些时间。然而,与他们谈起,方知这个村里的邻居们大都是上班族,他们长年住在此地,早已习以为常,一点不觉得有什么不便。
还是观念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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