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时下在中国城市,请保姆很普遍。到朋友家中坐,见保姆洗衣做饭,擦地板搞卫生,端茶递水,脚不停踵,异常勤快。而且又温柔谦谨,礼貌大方。这使人想起科幻电影中的智能机器人。这样坐在家里被人伺候,实在也是一种人生享受。
问起请保姆的费用,朋友说每个月也就四百元“搞掂”。我心算了一下,这笔费用约为朋友夫妇收入的二十分之一(他们绝对不是大款,拿的是国家工资)。朋友面露满意的表情,认为实在是价廉物美。他说,有钱的人家,请好几个保姆。我嘴上不说,心里觉得酸酸的很难受。
不知怎么的,我一看到这些保姆,就总是联想起旧时那些婢女、婆子。虽然我知道这样想是错的,因为旧时的奴婢是卖身,没有自由,而现在的保姆是一种职业,只是出卖劳动。
读 旧小说如《红楼梦》、《聊斋志异》,常看到书中主人家里都有丫鬟使女,或称婢女、婆子。象荣、宁两府这样的侯门大家,各养有数以百计的“奴才”,前呼后 拥,供他们使唤。这些奴才有男有女,男的看门守夜,也充当打手。女的主要伺候他们的起居饮食。而在《聊斋》中,许多人并非什么大家望族,只是普通人家,用 今天的话来说,顶多算是中产阶级吧,也养有婢女、老媪。可知在旧中国,养婢媪之风极盛。至民国时,有钱人家请的女佣叫使妈,在称呼上,要平等了些,也不再 卖身了。中共建政后,仍有个别家庭请使女,但已统称为保姆。保姆的称呼一直沿用至今。大概是因为“保姆”顾名思义就是看小孩的,而不是伺候人的。这样较容 易为新政所接受。
今日在中国,保姆已成一种新兴产业,成行成市。新的名词叫“家政服务”,保姆就叫家庭工。这样似又更为准确一些,因为事实上这些 保姆并非都是专职看小孩 的。据说现在的家政服务公司很专业化,产供销一条龙,只须一个电话,就有人送保姆上门。用得不顺心,可以换一个,直至满意为止。他们的口号是顾客至上,百 换不厌。方便程度有点象澳洲商店的退货服务。
现在又出现了新的服务,即提供全套服务的保姆。人们都明白这种服务的意思。当然价钱方面,就不再是三 百四百元了。不同的服务就必须付不同的钱。对此,社会 上颇有争议。持赞同意见的人认为,保姆行业最麻烦的事就是性骚扰。如今是明码实价,谁也不亏谁。反对的人则指出这是一种道德堕落。
对这种行业,我常常就犯傻。谁都知道,人生而平等。谁该伺候谁,谁该让人伺候?这是说不清的。主张人类平等的马克思先生自己家里就有婢女,而且传闻马克思与婢女有私生子。又如美国作家杰克·伦敦,信仰马克思主义。他在各地巡回演讲社会主义时,却隋身带着仆人。
理 论上,各人有一双手。除残疾人、生活无法自理的人外,自己的起居饮食应由自己或家人自行料理。要知道,保姆们自己也有家庭孩子,她们的孩子更需要得到照 顾。一个没有母亲、没有妻子的家庭,是何等的冷清凄凉,这应是不难想象的事。台湾作家林海音的《城南旧事》里就写到,她家的保姆长期照顾她们姐弟,但保姆 自己的孩子却因无人照管而夭折了。说到底,保姆们走这条路是出于无奈,大都是生活所迫。是贫富差异,经济的不平等造就了保姆行业的兴旺。
当然,现 代人因分工的不同,经济条件的不同,保姆还是需要的。在文明社会,请家庭工也是合理合法的。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,有求就有供,一方出卖劳力,一方 付钱,也是天公地道。问题的关键在于她们得到的酬劳是否相对合理。例如在澳洲,以中等收入家庭来说,若要请一个保姆七天为你服务,恐怕就要付出你们收入的 差不多一半,作为保姆的酬劳。做到这样,也就只能说是相对合理了。
但即便如此,也并非很多人喜欢这种职业。人们仍然难于接受伺候别人这样一种事实。人是有尊严的。有个朋友在澳洲给人当保姆(或叫家庭工吧),工资不错。而她最终还是辞了这份工。人的尊严实在是难于用金钱赎买的。这样的事说不清。
社会要做到真正公平合理很难。在竞争中,总也有人处于弱势,处于边缘。总是会有人伺候人,有人被人伺候。只是希望弱势者能得到尊重,能拿到应得的报酬。这就基本和谐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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